成都全搜索新聞網(記者 王玲)12月6日報導 自2011年成都市啟動歷史建築保護工作以來,至今全市已公布11批共118處歷史建築。成都的歷史建築經過認定和公布後,後續將如何修繕和裝飾裝修呢?記者今天從成都市房管局獲悉,為進一步加強對我市歷史建築修繕和裝飾裝修工程的管理,《成都市歷史建築修繕和裝飾裝修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今日出臺。《辦法》共23條,明確了歷史建築修繕和裝飾裝修的基本原則、技術要求,以及對實施單位的準入要求,並規定了不同類別工程的實施流程和有關資料等。
據市房管局相關負責人表示,歷史建築保護是一個從普查認定、保護管理到修繕利用的系統工程,而修繕和裝飾裝修就是其中的一個重要環節。引導和規範歷史建築修繕和裝飾裝修活動,對於全面做好歷史建築的風貌保護、安全使用和後續利用至關重要。
歷史建築修繕不得影響建築安全和歷史風貌
鼓勵研究和應用修繕新材料和新技術
《辦法》提出,歷史建築修繕和裝飾裝修應當遵循安全性、真實性、合法性、及時性原則,不得影響建築安全和歷史風貌。
在修繕要求方面,歷史建築修繕和裝飾裝修應當符合國家、省、市相關技術規範要求,遵守保護與利用導則、保護圖則以及相關法律法規,採用真實、完整、可識別和可持續的修繕方法和技術措施。《辦法》提出,鼓勵研究和應用修繕新材料和新技術,提高歷史建築修繕效果和歷史建築在節能、環保等方面的物理性能。
此外,《辦法》還對歷史建築修繕和裝飾裝修活動中的禁止行為進行了明確。禁止變動建築主體承重結構、開挖地下空間;禁止違法搭建建(構)築物;禁止在歷史建築上設置戶外廣告;禁止違反保護圖則要求和相關規範標準,在歷史建築上設置招牌、景觀照明、空調外機、遮雨(陽)蓬等外部設施;禁止擅自在建築外牆增設、拆改門窗或者改變外牆材料、色彩、外部造型、風格;以及禁止其他危害建築安全和景觀的行為。
在消防安全方面,修繕和裝飾裝修中涉及消防設施、消防通道的,應按照有關的消防技術標準和規範設置。確因保護需要,無法按照現行標準和規範設置的,由公安消防部門會同同級城鄉規劃、建設、房管部門根據歷史建築的區位、環境、使用現狀等實際情況,按照一建築一策原則,制定相應的防火安全保障方案。
歷史建築修繕和裝飾裝修工程6類進行
方案經審查後方可進行施工
《辦法》根據工程性質和內容,將歷史建築修繕和裝飾裝修工程分為日常養護、應急維修、局部修繕、全面修繕、裝飾裝修、遷移保護6類。目的是使各項管理措施更具有針對性和可操作性。
《辦法》還提出,歷史建築的裝飾裝修工程應當進行方案設計和申報,經審查後方可進行施工,並需按規定進行竣工驗收。
歷史建築的修繕工程的辦理流程依次為:列入年度計劃、設計修繕方案、修繕方案申報、修繕方案審查、項目施工、竣工驗收。應急維修工程確因情況緊急需要即刻實施的,可在實施的同時補報。
歷史建築修繕和裝飾裝修工程需要制定方案的,保護責任人或委託代理人應當按要求向所在地區(市)縣房產主管部門進行方案申報。
此外,根據《辦法》,歷史建築修繕和裝飾裝修工程設計和施工單位應當具備相應資質,保護責任人或委託代理人應當根據歷史建築的保護價值、修繕和裝飾裝修工程類型等實際情況委託具有相應資質的單位進行設計和施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