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所有美食中,性價比最高的是什麼?
定是「火鍋」無疑。
火鍋的價格便宜,對食材要求極低,肉片、蔬菜、海鮮、甚至是麵條,扔鍋裡不用管它,燙那麼幾分鐘便能熟透,就著一碟蘸料大快朵頤,怎一個爽字了得。
而在所有火鍋類型當中,最令人嚮往的,莫過於「涮肉片」了,其中又以「羊肉」為佳。
相比常見的豬肉、牛肉,羊肉質地鮮嫩,涮熟後帶著自然獨特的肉香,甚至生吃一口也不在話下。
對於「涮羊肉」的由來,現在最流行的一種說法,是始於「元世祖忽必烈」。
當時忽必烈臨戰迎敵,軍隊的夥夫忙亂中將羊肉切成片,在沸水中燙熟後給他,忽必烈大勝而歸後,賜名為「涮羊肉」。
當然,這只是各類坊間傳說之一,雖然「沸水煮肉片」自古以來就存在,但如果非要較真追溯,「涮」這一說,最早還是出現在清末民初時期。
民國時期的《清稗類鈔》有記載:
京師冬日,酒家沽飲,案輒有一小釜,沃湯其中,熾於天下,盤置雞魚羊豕之肉片,俾客再往前,自投之,俟熟而食……人民無分教內教外,均以涮羊肉為快。
這一段描寫的,就是老北京城裡吃火鍋、涮羊肉的場景:冬天裡喝酒時,燒上一鍋湯,準備雞、魚、羊、豬肉片,在鍋內燙熟而食,並強調涮「羊肉」才是大夥公認的好食。
而循著歷史往前看,不管是「各地縣誌」還是「野史」,都沒有發現關於「涮」的記錄。
在上個世紀的老北京城裡,「涮羊肉」其實是清真食品,像歷史稍微久遠點的漢民館子裡,根本看不見「涮羊肉」的蹤影,要吃這一口,必須得上回民館子。
北京人對於「涮羊肉」可謂是愛到了極致,羊肉性溫補虛,尤其是到了冬天,不吃一頓涮羊肉都對不起自個兒。
但當時的貧富差距太大,有錢的腰包鼓鼓囊囊,沒錢的單衫能穿一年,畢竟羊肉的價格在那擺著,即使吃,也並不在一個水平線上,搭眼一看,就能分出個「三六九等」來。
窮人
有窮苦人家,大冬天的甚至能將棉襖當了,回頭買上半斤羊肉片,搗一碗蒜汁兒,一家人圍在屋裡拿鐵鍋,熱氣騰騰的,跟屋外完全是兩個世界。
吃的時候,也是一片片從鍋裡往外夾,還得在蒜汁裡多翻幾遍,美其名曰是為了解膩,實則是肉量太少,就為了將吃肉的過程延長些。
您想,就那麼點羊肉片,扔鍋裡就熟,還用得著解膩嗎?
富人
還有那條件好的富家子弟,只要想吃了,一年四季隨時下館子,要肉時也不摳摳索索,跟服務員喊:一人先來上二斤。
羊肉都是現切的,透著鮮勁兒碼在盤中,等水沸騰後,用筷子一推,整盤就進了鍋裡。
等燙熟後,這一筷子下去能夾上來七八片,趁肉片冒著熱氣,稍微在調料上點一下,一股腦的全塞進嘴裡,嘬一口白酒,吃的饅頭冒汗,肚兒渾圓。
講究人
論斤吃雖然痛快,但還不算最高層次的,真正會吃的主,從環境、器皿、食材、食用方法上,都帶著講究勁兒,這一類人不一定有錢,但必定是最講究的。
吃涮羊肉必須得找回民館子,鍋必須是大肚銅鍋,加的湯也是熱湯,湯汁清澈透亮無雜質,底下是果木炭,燒出來的火頭大而無煙,鍋內的湯也能一直開著。
並且全程只涮羊肉,肉片、羊肚、羊腰、羊肝都行,就是不能加其他肉類,因為兩種肉的羶腥味碰到一起,煮出來的湯汁就不好喝了。
等涮完羊肉之後,湯汁不見渾濁,再燙些小白菜、豆腐、粉絲等素食清口結束。
吃的時候不像窮漢般吝嗇,也不跟闊客似的不顧形象,調料可有可無,肉要慢慢入口,細細咀嚼之後再咽下。
——輕肥說——
現在的涮羊肉已經成了「平民食品」,人人都能吃得起,各地飲食風格也不盡相同,川渝熱情火辣,閩南精緻細膩,蒙疆豪放大氣……各不相同。
俗話說「食無第一」,誰也不敢說自己的吃法最正宗,但縱觀全國,唯獨北京城裡的那個老味道,經過歷史的沉澱,對於我們來說,已經不單單是「吃肉」那麼簡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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