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法制晚報   2013年05月10日 14:36
半夜被找客房的遊客和送外賣的敲門驚醒,房門內還常被塞入各種小廣告……
今天上午,家住東城金橋國際公寓的李先生與物業對簿公堂,李先生被物業起訴拖欠近一年的物業費。
李先生當庭反訴,要求物業為居民樓內有酒店經營一事,補償擾民費等。
案情
自2011年8月開始,家住東城區金橋國際公寓A座的李先生就再沒繳過物業費。該樓盤物業——北京嘉安國際酒店物業管理有限公司將其訴至東城法院,要求李先生支付近2年的物業費15550.85元,並支付至給付之日的滯納金。
接到訴狀,李先生隨即提起反訴,並在反訴狀中列舉了種種不滿,包括在居民樓開酒店。
李先生稱,他在購房時,開發商明確告知其購買的房子是公寓住宅,不是用來經營的酒店,購房合同及房產證上也清楚寫明,房屋性質為純居住住宅。可在李先生入住後,樓內未賣出的房屋被物業出租給酒店。
李先生說,2004年他買房時,380多戶賣出了200多戶,後物業就將部分未售出的房子出租,逐漸開起酒店。
「有些不堪其擾的業主最後只得將房子返租給物業,搬走了。」李先生無奈地表示,由於金橋國際公寓目前的狀況,導致房子只漲了3倍的價錢,而一水之隔的另一個小區早已漲了近6倍,「房子想出售都難。」
上午庭審
開庭前半小時,李先生和代理律師及兩名證人來到法庭,李先生說他們都是金橋國際公寓的鄰居。
今天原定9時30分的開庭,因李先生的反訴而「擱淺」,法庭隨後只和雙方進行了談話。
法庭表示,李先生反訴中部分內容不屬於民事法律的受案範疇,比如提出關閉酒店等屬於行政訴訟的受理範圍。最終,李先生當庭確定,反訴請求法院判令物業公司承擔管道漏水給自家造成的經濟損失及公示物業財務帳目和收費明細。
庭上,物業公司代理人表示,物業公司收支帳目在物業管理辦公室和公告欄公示過,同時提出涉及公司經營商業秘密,申請不公開審理,並表示需要15天的答辯期。
物業方的代理律師稱,物業對李先生家的漏水問題進行過現場勘驗,根據雙方約定,漏水是因樓上的業主家造成的,應由樓上的業主負責賠償;收支明細物業願意公布;而公寓變酒店,物業認為是接受部分業主的委託出租,不是自行經營。
業主反訴酒店住客找錯門 業主常半夜驚醒
昨天上午,記者在金橋國際公寓看到,樓內的酒店與業主的房間交錯安置,每個樓層都有酒店客房。樓道裡,不時能看到推著清潔車打掃的服務員、敞著房門講話的住店客人,還有拎著菜籃慌忙鎖上房門的普通居民。
李先生說,其實普通住戶房門與酒店房門有所差別,主要是門把手不同,但對於遊客來講,根本注意不到這些「細節」,不少遊客不分ABC單元,認錯同樣的門牌走錯房間,於是經常出現居民們半夜被住店旅客敲門驚醒的情況。
「我老婆坐月子時正趕上旅遊旺季,本來半夜為了照顧孩子就睡不踏實,一晚上還要被找錯房門的酒店住客驚擾好幾回。」李先生說,有些客人甚至會強行拉門把手,弄得一家人整晚噤若寒蟬。
李先生還反映,住宅變成酒店後,常有不明身份的人隨便出入,「半夜往門縫裡塞黃色小廣告、外賣比薩非說是我叫的,不止一次兩次啊。」而且由於來往人多,樓道、電梯內的垃圾都是隨處可見。
業主上下班車常被旅遊大巴堵路
「住在這上下班、出入也都是難事。」李先生說,每天上下班高峰,業主們的車常會被旅遊團隊運送客人的大巴堵得進出不得;由於酒店住客多,電梯常常坐不上去。
「小區物業的收入不透明,樓外樓內及電梯隨處可見的廣告牌是收費的。」李先生說,按物業公約規定:業主有權要求公布樓外樓內及電梯的廣告牌收費對業主減免物業費用,同時要求物業公司立即拆除廣告牌。
「更過分的是,酒店還隨便在公共過道上搭房屋出租,改變原有的防火通道,業主購買的產權為住宅,侵佔業主們的公攤面積。」李先生認為,對此物業應給予常駐業主補償,按月賠償擾民費1000元,並按月補償因侵佔業主公用面積用於商業經營的收益 1000元。同時,李先生請求法院判令物業立刻停止酒店客人與居民混居的情況。
實地探訪酒店客房與普通居民住房同層
5月9日上午10時,金橋國際公寓的樓前綠地內,酒店員工們正排隊「操練」著工間操,小區內幾個領著孩子的居民站在一旁觀望;公寓門口有迎來送往的各種車輛和拎著大小箱包出入的遊客。
幾名遊客辦好入住手續後剛要上電梯,一個牽著長達近一米的金毛犬的女孩正巧從電梯出來,一名客人被驚得趕緊後退。
公寓內還設有酒店大堂,其中酒廊飯廳一應俱全,還有健身房的圖標指引,酒店內的一條狹長過道上,聚集了機票代售、美容美髮、修鞋洗衣等各種商戶。業主李先生說,這條走廊原本是消防通道;公寓的後門過道內,則攤曬著酒店客房的白色床單……
在前臺,服務員熱情介紹說此處是四星級酒店式公寓,標準客房650元一晚,房間目前隨時可訂,但在前臺,記者卻沒有看到與其他飯店旅館一樣的旅遊部門認定的四星級標誌。文/記者 王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