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太宗李世民,是唐朝的第二位皇帝,李世民十分重視吏治的清明,曾命房玄齡省並冗員,派李靖等13名黜陟大使巡察全國,考察風評;又親自選派都督、刺史等地方官,並將其功過寫在宮內屏風上,作為升降獎懲的依據。另又規定五品以上的京官輪流值宿中書省,以便隨時廷見,垂詢民間疾苦和施政得失,百官遂自勵廉能,直接提高政府效率。貞觀時期在李世民的治理下,社會夜不閉戶,道不拾遺。貞觀四年(630年),全國判處死刑的囚犯只有二十九人。貞觀六年(632年),死刑犯增至二百九十人。這一年的歲末,李世民準許他們回家辦理後事,貞觀七年)633年)秋天再回來就死(古時秋天行刑)。貞觀七年(633年)九月,二百九十個囚犯全部回還,無一逃亡。那時的中國政治修明,官吏各司其職,人民安居樂業,不公平的現象較少,中國人心中沒有多少怨氣。豐衣足食的人不會為生存鋌而走險;心氣平和的人也不易走極端,因此犯罪的概率也就少之又少。
我們來說說李世民的弟弟李元嬰,李元嬰生年不祥。從其受封為王的時間等因素來判斷,他的出生,應比他的晚輩唐高宗李治還要晚些許年。唐高宗李治早在貞觀五年即被封為晉王,而李元嬰則是「貞觀十三年始王」。雖不能以封王時間作為判斷年齡的絕對依據,但最起碼貞觀二十三年唐高宗李治21歲初踐皇祚時,作為皇上的叔叔,小王爺李元嬰應該還只是個未成年的半大孩子,這一點,從高宗即位之初寫給這位王叔的勸喻書誡指責他用彈弓射人等細節中,也不難得到印證。
皇子被稱為「龍子」,一生下來就註定與普通百姓家的孩子有別天壤。李元嬰很小就受封為滕王,享受著封邑(今山東滕州一帶)八百戶農家的供養,並被授官為金州(今陝西安康一帶)刺史。關於他在成長過程中的表現,正史中以《舊唐書?滕王李元嬰列傳》所載的高宗訓喻記述較詳。在這篇書誡中,提到李元嬰也曾「幼聞《詩》、《禮》,夙承義訓」,受過系統和良好的儒家經典教育,並且從唐高祖起,三代皇帝都期冀他能「孜孜無怠」地讀聖賢之書,逐漸養成良好的品德。但李元嬰卻屢屢「不遵軌轍,逾越典章」,糾合自己王府中的眾多府僚,一起欣賞舞樂雜技,無視城禁制度,經常夜開大門。當時,正值唐太宗駕崩之後的居喪期間,滕王李元嬰頻頻以歌舞為樂,不僅影響很壞,也嚴重違反了禮規。
為了加強管束,在當年官吏考核中,高宗給他的這位小叔叔定了個「下上」的考評成績,期待他以此為恥,有所長進。其後,李元嬰年紀稍長,遷任蘇州刺史,隨即又轉任洪州都督。滕王李元嬰一到洪州府(今江西南昌一帶),便建了那座在當時不算什麼,後世卻成為重要歷史文化古蹟的滕王閣。據滕王閣有關考證資料,李元嬰當初調任洪州都督時,從蘇州帶來一班歌舞樂伎,終日在都督府裡盛宴歌舞,後來又臨江建此樓閣為別居,實乃歌舞娛樂之地。如此看來,李元嬰喜愛聲色犬馬的習氣仍是未改,只是這時山高皇帝遠,沒人管他了而已。李元嬰擔任洪州都督期間,又新添了一個更加惡劣的「愛好」,那就是欺男霸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