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為商戶手持標語和公證處開具的證明強烈抗議秀水街市場的封攤行為
2月15日,北京秀水街市場,遭到停業整頓的商戶在哭訴。 本報記者 陳劍攝
中國青年報2月16日報導「就憑一張假包的照片就認定是我的攤位賣出的東西,你們把人都冤枉死了,知不知道!」2月15日上午10時30分,北京秀水街市場的第三次封攤事件再起波瀾。一位姓何的商戶在地下二層接受民警的協助調查時,「啪」地一聲,拍了一下桌子站了起來,邊哭邊說,情緒激動。
當天上午,當秀水街市場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秀水街公司」——記者注)依據北京英特普羅智慧財產權代理有限公司(以下簡稱「 英特普羅公司」——記者注)向其提供的一份公證書,以涉嫌售假為名,在對市場內的8家商戶進行封攤處罰時,遭到了與前兩次封攤時類似的抵抗,封攤行動幾乎無法順利進行。
「我們有證據,為何還要封攤」,一位攤主手持標語向前來封攤的市場管理者以及圍觀的人群示威,而前來宣布封攤處罰決定的市場工作人員則被商戶團團圍住,雙方拉拉扯扯。一名攤主年過六旬的母親更是因為封攤哭倒在地上,保安連忙上前勸說,現場一片混亂。
據記者了解,目前,秀水街第一批和第二批遭遇封攤處罰的14家商戶已經以用益物權(用益物權是以物的使用收益目的而設立的物權,用益物權又叫他物權,指在他人之物上設立的物權——編者注)糾紛為由,將秀水街公司和英特普羅公司董事長胡棋一併告上了法院。
公證書打假遭到商戶質疑
面對此次「封攤停業整頓」引發的劇烈衝突,秀水街公司董事長張永平朝記者笑笑說:「寧可錯殺一千,也不放過一個。更何況我們還和別人籤訂了一紙和解協議書。」
張永平掛在嘴上的這份「和解協議書」是2008年12月初秀水街公司與英特普羅公司在法院的主持下共同籤署的。協議的主要內容是「 由商標權利人提供侵權線索,由市場開辦者進行處理的模式進行」。按照這份協議,只要5家國際品牌公司在中國的代理方英特普羅公司持公證書來舉報,秀水街市場就需要對公證書中指明的商戶執行停業整頓7天的處罰決定。協議還明確規定,如果商戶自願向英特普羅公司繳納5000元維權費,則可把停業整頓的時間改為 3天。
2009年1月15日,在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英特普羅公司向秀水街公司提交了5本由北京市中信公證處出具的公證書,聲稱他們在秀水街市場發現有30家商戶在銷售假冒的LV、CHANEL、 BURBERRY、GUCCI、PRADA共5個世界知名品牌的箱包、鞋、襪等商品。根據事先籤訂的協議,這些商戶將分4批停業整頓,每批持續7天。
「英特普羅公司說我賣的假名牌包,我連名字都叫不上來,我代理的箱包都有自己的進貨憑據,而且在當天的流水上也沒有這筆帳目。」對於用一張公證書就把自己的攤位給封了,攤主何女士感到很委屈。
「沒有抓到現行,憑什麼說我售假?他們有公證書,我也有。」何女士向記者展示了一份同樣由中信公證處籤發給商家的公證書,其中寫道:「我處出具的××號公證書,僅證明所購商品為在相應攤位購買,對出售者(攤主、導購或其他人員)的身份不予以確認。」
按照這份公證書中的內容,先前英特普羅公司出具的公證書只能證明他們所買的東西是照片上的東西,但不能證明一定是在某家攤位上所買的。「公證書上就一張錢包的實物照片,既沒有發票,也沒有信譽卡,還有這個錢包是在什麼場景、由何人銷售等具體過程也隻字未提,怎麼能夠證明就是我們商戶在售假?」何女士對此憤怒至極。
為了證明假貨可能另有來源,第一批被封攤的攤主曹俊聯合其他幾位攤主,在兩天的時間內在秀水街抓住了5名遊商,這些遊商懷揣幾件假名牌商品站在電梯口,或者一些攤位的前面,見到有顧客走過就上去兜售。「過去由於害怕和這些遊商結怨,招惹是非,我們一般都井水不犯河水,很少招惹他們,但這次我們也豁出去了。」2月15日上午,記者在秀水街採訪時,又親眼見到保安當場抓到兩名遊商。
何女士還告訴記者,她在秀水租攤的時候曾向市場管理方繳納了10萬元的保證金。「如果我賣假名牌,我的10萬塊錢就打水漂了,這樣不划算的事情我可不幹!」
對於這個公證書,秀水街公司總經理汪自力也認為,英特普羅公司現在提供的公證書確實存在說服力不夠的問題,應該更詳盡,最好提供錄音錄像的證據,才能讓商戶心服口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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