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收到一個通知,就是我們市的公共自行車徹底退出城市服務了。當年辦誠信卡的用戶可以去退還100塊錢的押金。這一晃就是十年前的事了。
十年前的時候,大約是從沿海一帶的旅遊城市興起一股公共自行車的概念。初心當然是挺好的,和上海永久自行車這樣的著名企業合作的一個非常好的公益項目。當時私企的共享單車藍圖也才剛剛踐行,還沒有普及,尤其是在我們這種18線的小城市,根本就不可能享受到。
所以率先普及的,只有這種有固定充電樁、還車點的公共自行車。辦卡之初,收取100塊錢押金,使用途中兩個小時之內,不收取任何費用。因為這個好處,很多人就像辦理公交卡一樣,人手一張。
當然,十年間的使用頻率並不是特別多。主要是因為並不是真的方便。最尷尬的就是當你在用車高峰的時候,沒車可以用,當你想還車的時候,可能還車的那個點全部都滿員了。或者是你準備還車的那個電樁根本就沒有電,還不了車。如此這般,就看在免費的份上,偶一為之。對於上班通勤一族,可以說是用處不大。但有些身體康健,沒有什麼要事辦理的中老年市民用起來還蠻不錯的。而公共自行車最初定位的服務對象——遊客,就更不會輕易去使用了。
所有的使用缺陷,在小黃車,摩拜,哈羅等等共享單車的下沉介入以後,全部解決了。但城市公共自行車還是很堅挺地堅持了十年,至少解決了當地的某些極少部分人的短暫的就業問題。
最沒想到的是,這樣一個團隊還是做到了善始善終。十年之後,當公司停運以後,能通知我們退還押金。多少人卡也丟了,押金收據也不在了,但只要當時電腦系統裡留有記錄,都可以退還押金。所以還是得稱讚一句社會的進步,為環保事業做出的努力,提升了群眾生活的幸福感,畢竟是公益事業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