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稅支票處理
香港公司暫繳稅是按當年應繳稅額預繳明年稅款。如果上年度預繳的利得稅,在結算當年利得稅時會多退少補。如果當年虧損,上年度預繳的利得稅將以支票的方式全額退還;如果當年營利,應繳稅額大於上年預繳額,除需向香港政府補繳差額外,還需按當年應繳稅額預繳明年稅款。那麼多繳的稅款,稅局是如何退稅的呢?
退還稅款
如有多繳稅款,稅務局會以支票形式退還給你。退款支票會以平郵寄往你最後提供的通訊地址。若通訊地址有所更改,你應儘早通知稅務局,以免延誤。
退稅支票須於支票發出日期 6 個月內存入你的銀行戶口。逾期未領的款項可用作抵銷你應付的稅款。遺失/未能收到退款支票
如欲補領退款支票,你須以書面提出申請,並列明姓名、檔案號碼、退稅號碼或有關課稅年度及聯絡電話。
你可郵寄申請書至香港灣仔告士打道5號稅務大樓 5 樓稅務局退稅組。
如何更改退款支票抬頭人名字
若抬頭人名字與身份證明文件不符
請將申請書連同退款支票正本及你的身份證明文件(如身分證或護照)副本,郵寄至香港灣仔告士打道5號稅務大樓 5 樓稅務局退稅組辦理。
更改退款支票抬頭人名字至第三者名字
為防止支票被盜用及保障納稅人的利益,稅務局一般不會接納納稅人要求把退款支票抬頭人更改至第三者名字。
提出特殊申請的人士應提供下列文件供稅局考慮:
- 退款支票正本- 納稅人身分證明文件副本- 納稅人授權書(如適用)- 經新收款人填妥及籤署的償還稅款保證書- 有關更改收款人名字的其他相關法律文件副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