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中華航空公司(華航)前天再度和失事的611班機罹難者家屬談判賠償金額問題,雙方未達成共識。不過,華航同意立即提供罹難者每戶家屬650萬新臺幣急助金。
華航在周六晚發出文告說,鑑於有些罹難者的家屬可能有急需,因此先按每一罹難者650萬新臺幣的定額,發出急助金給每一罹難者家屬,這筆款額將從將來議定的賠償金總額中扣除。
華航強調,急助金和賠償金額無關,也不代表和解,家屬不會喪失未來談判的權利。
華航前天在和家屬的閉門談判中提出的賠償金額,由第一回會談提出的1250萬新臺幣,提高50萬新臺幣至1300萬新臺幣,且不含稍早給付的50萬新臺幣喪葬補助費及慰問金。
前天的賠償協商從下午2時開始,一直進行到6時才結束,雙方未獲共識。一些家屬表示更關心的是空難調查進度、程序和打撈作業,另一些家屬則要求更高的賠償額。
死難者家屬自救會委託談判的「消費者文教基金會」前天特別召開記者會,聲明華航應提供計算賠償的依據,包括保險清單、公司近8年來的經會計師審計的財務報告,絕不允許華航從空難保險中獲取利益。另一些家屬則表示為了懲罰華航「草菅人命」,主張最低賠償額應為1980萬新臺幣,也就是華航上次1998年空難賠償額的兩倍。
另外還有人提議以1250萬新臺幣賠償額為基準額,另按各罹難者若尚生存其有生餘年可得收入,來計算附加賠償額。但華航認為除非可以證實空難是華航疏忽或過失造成,否則無須付出額外賠償,而且賠償數額應當一致,因此一概不接受上述提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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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聯合早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