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輯部:
9月2日,我乘坐1040cz3118航班,南航737—800機型,可乘坐164人。10:30前所有的乘客全部上了飛機,當飛機就要關門起飛時,33排J座的一名中年男子執意要下飛機,說公司有急事一定要下去。因為這一個乘客,機上160多人為此付出了時間代價。
飛機晚點1個半小時。乘客首先是在飛機上等待,那位下去的男子說自己帶走了所有的隨身物品,與他鄰座的乘客要求安檢附近的行李,機上乘務人員按要求檢查了,這時,頭等艙的人要求安檢機上所有的設備及物品。這樣,讓所有的人下飛機重新進行清倉安檢,一時間大家的怨聲、罵聲連成一片。
有乘客責問乘務長劉麗為什麼要讓他下去?害得我們這麼慘,到武漢要轉機怎麼辦?誰來賠償我們的經濟損失?劉麗解釋:我們也不願意乘客下去,目前沒有明文規定乘客登機後不準下去。我們航空公司也有經濟損失,下班飛廣州的就晚點了,還有安檢一次也是要付費的。這樣的遭遇我做乘務長已經經歷了3次。有一次是一位女士哭著說要下去見病重的母親最後一面。我問她每次是怎麼處理的?她說:「每次只能模糊處理,據我所知,機場幾乎每天都有類似的情況發生,沒有條例參照處理。」
我因此思考這樣一個問題,為什麼航空公司的專家不研究這樣的問題,並提出解決這樣問題的方法?相關部門有沒有應急預案?帶著這些問題我採訪了機上的乘客,一位姓熊的乘客告訴我,去年他在新疆坐飛機遇到過一次,為了大家的安全,對重新安檢表示理解。但是類似事件發生得這麼頻繁,越發覺得我國應該出臺有關條例,乘客登機後不能下去,保證安全是否可以從加強機場安全管理著手。坐在我身邊的乘客提出了這樣的問題,不能因為一個人,耽誤大家的時間。只有加強所有乘客的道德素養教育,首先要為別人著想,不能只顧自己,才能避免類似事情發生。
我由這件事聯想到另外一起事故:8月19日一輛從西安開往昆明的K165次火車第14、15節車廂掉進石亭江。火車快到達大橋時就發現有危險,司機緊急剎車,在十幾分鐘的時間內,將車上所有人員全部安全轉移。這說明航空與鐵路在緊急預案處理上所下的功夫不一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