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泰國浮潛溺亡 旅行社被判賠56萬

2020-12-12 新華網客戶端

來源:新京報

家屬索賠189萬餘元;法院認定死者違反安全規定未穿救生衣下水,旅行社承擔30%的次要責任

去年12月,49歲的翟先生參加公司組織的泰國遊,不幸溺水身亡。家屬認為旅行社未盡到安全保障義務,將其訴至法院,索賠189萬餘元。

近日,西城區法院一審認定,原被告雙方均有責任,判決旅行社承擔30%的次要責任,賠償家屬醫療費、死亡賠償金等共計56萬餘元。

男子溺亡家屬訴旅行社

翟先生在泰國溺亡後,其家屬將出境遊合同中的旅行社(簡稱組團社),及實際帶團出境的旅行社(簡稱地接社)告上法庭。4月17日,該案在西城法院開庭審理。

原告方訴稱,2017年12月18日,翟先生在沙美島水煮魚灣參與浮潛項目時溺亡。兩家旅行社選擇危險的浮潛活動,在遊客處於危險狀態時未能及時採取專業救援措施,最終導致翟先生死亡,應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家屬提出醫療費、死亡賠償金、精神撫慰金、泰國生活費等共計189萬餘元的賠償。

組團社的代理人表示,自己只負責招攬客戶,盡到了合理審查義務。經了解,翟先生不聽從勸導,未穿著救生衣,導致死亡後果。損害是由受害人自身原因造成,應由其自行承擔責任。

地接社則認為,旅遊行程前,已明確對全體團員進行安全提示,特別是涉及泰國遊泳、潛水等水上項目,盡到了旅遊法規定的安全提示義務。

「浮潛活動中,工作人員要求遊客穿著救生衣、戴呼吸器,但還沒有交代完,翟先生未穿救生衣就直接跳入海中,嗆水溺亡。」代理人提到,溺水系死者未遵守浮潛流程,工作人員參與了救助,事發後也積極幫助處理後事。

證人稱現場無搶救設備

翟先生的同事武先生回憶,當天早上,他們一行10人乘大巴去普吉島,上島前旅行社發書面材料讓集體籤字,「應該是安全告知書,不籤字不讓上島。」

他表示,乘快艇到沙美島後,島上有人員介紹五個旅遊自費項目,導遊推薦了浮潛項目,價格2500泰銖。「小船載著我們到距岸邊30多米的位置浮潛,說是水深四五米,但船上除兩個船家外,無景區醫護人員、無搶救設備、無被告工作人員等。」

「我是第一個下水的,沒穿救生衣,只戴了潛水鏡,導遊過來,我說沒問題就下去了。」武先生說,自己快遊到岸邊時,往回看發現翟先生在水面趴著,同船的有兩個醫生,正好在旁邊,「當時距離岸邊十米左右,醫生推他沒有反應,就架著他的胳膊往岸邊遊,我也跳入海中抱著他往岸邊遊。」

到岸後,武先生表示,兩個醫生對死者進行搶救,自己則尋找中國人呼救。此時死者瞳孔已經放大,搶救三四分鐘後,其他同事發現出事也趕回岸邊,之後旅行社工作人員才到場,快艇的服務人員也趕來對死者進行心臟復甦,但最終沒有搶救過來。

法院認定雙方均有責任

法院審理認為,「五星泰國遊」能夠出團成行,二被告處於「零售-批發」環節。組團社與翟先生等十人籤訂旅遊合同後,通過行業內流程併入地接社,俗稱「散客拼團」的組團方式。因此,二被告應承擔連帶責任。

旅行社盡到了基本風險告知和安全保障責任,但本次事故一定程度上與地接社風險告知不充分有關。翟先生溺水時,同行人員第一時間發現並由其他遊客推上岸,進行心肺復甦,但為時已晚。發生危險的水域距駕駛員及導遊雖然較遠,但並非難以觀察,因此旅行社對於未及時觀察存在救助不及時的責任。

此外,翟先生下水時沒有穿救生衣。根據武先生的證言,兩人並未進行約定的浮潛活動,而是在缺乏安全性評估的海域遊泳,遊泳者受到海流推動的影響,極易發生危險。

綜上因素,法院認定翟先生違反安全規定未穿救生衣下水,違反娛樂項目安排,在遊泳過程中因嗆水溺亡,自身存在過於自信的過失,應承擔主要責任,責任比例70%。旅行社未提供充分的服務和救助義務,應承擔次要責任,責任比例為30%。

7月16日,西城區法院對此案作出一審判決。組團社被判賠償家屬醫療費、死亡賠償金等共計56萬餘元,地接社則承擔連帶賠償義務。

■ 縱深

泰國旅遊亂象:零元團、黑導遊問題突出

近年來,中國赴泰旅遊人數持續增長,並成為泰國最大客源國。數據顯示,2017年中國赴泰遊客達980萬人次,今年1月至4月超410萬人次,創歷史新高。

泰國旅遊的危險指數也在升高。中國領事網數據顯示,2017年在泰國參加旅遊項目身亡的中國遊客64人,其中僅在泰國南部溺水身亡的就有47人。今年6月,英國恩茲利保險公司將泰國列為全球最危險旅遊地。

記者檢索發現,近年來赴泰旅遊安全事故時有發生。其中今年7月5日普吉島沉船事件,致47人遇難。事件發生後,文化和旅遊部要求對在線旅遊企業和平臺、旅行社開展緊急排查,下架一批不合格自助遊產品。

「零元團」

靠遊客購物彌補虧空

泰方披露,普吉島沉船事件的涉事船隻存在「零元團」問題,但中方旅行社否認這一說法。不過記者調查發現,「零元團」現象在泰國旅遊市場確實存在。

「零元團」指的是團費低於成本價、甚至零團費的旅行團。泰國某旅遊公司負責人阿輝介紹,從中國乘飛機往返,再加上5天左右的住宿費、車費、景點門票費、餐費等,成本價每人至少兩三千元。有些旅行社團費只需一千甚至幾百元,就屬於零元團。

早在2016年,泰國政府就重拳整治當地旅遊業,大規模清查針對中國遊客的零負團費現象,974家旅行社被吊銷營業執照。據新華社報導,泰方還為中國旅行團設立每人每夜1000泰銖(約191元人民幣)的最低價。

低於成本的「零元團」如何盈利?阿輝介紹,主要是靠購物。導遊會安排遊客到購物點買紀念品,比如乳膠類床上用品、珠寶、化妝品、食物酒水等,價格會高於市場價。購物點賺到的錢不僅用來給泰國地接導遊「回扣」,也會彌補到負責攬客的中國旅行團。

此外,旅行團中不可避免有拒絕消費的遊客,但旅行社並不會因此虧損,因為總會有出手闊綽的遊客,他們的消費可以彌補損失。阿輝說:「泰國的零元團基本只針對中國遊客,歐美人很少選擇這樣的旅行團。」

「黑導遊」

沒賺到回扣恐嚇遊客

新京報記者近日查詢發現,赴泰旅遊團平均價格約3000元,較低的有1999元。廣州某旅行社工作人員介紹,泰國遊分為三個價格,其中4000元的行程較滿且不會有購物點,3000元的會安排4至5個購物點,不到兩千元的行程安排較松,基本要求遊客再消費上千元的自費項目。

而中國遊客在泰國因為拒絕參加自費項目,遭遇黑導遊「甩團」、「怒罵」、「洗劫」等情況時有發生。

有業內人士指出,黑導遊與「低價遊」密切相關。據媒體報導,旅行社會把成本轉嫁給導遊,在出團前許多導遊已向旅行社交了錢,「如果他們不能從遊客身上賺回來,怎麼會高興呢?」

今年5月10日,中國10名遊客在泰國芭堤雅旅遊期間,遭遇「黑導遊」怒吼逼迫購物,深夜出逃返回國內。記者從文旅部獲悉,涉事的「黑導遊」李某被泰國警方逮捕,一同被捕的還有相關旅行社兩位泰籍負責人。

據泰方通報,涉事中國籍21歲男黑導遊歸案後,對恐嚇遊客消費的行為供認不諱。其交代,事因所帶團遊客在購物點購買人數較少,自己沒有賺到回扣。

「維權難」

退貨需付高額手續費

中國遊客在泰國的購物投訴也比較多。記者統計發現,今年1月至5月底,某平臺接到的相關投訴中,境外遊投訴次數超過國內,泰國、越南成為「重災區」。

其中,「泰國乳膠枕頭」等產品成為最高的投訴對象,且維權難度高。有遊客在導遊宣傳下購買約3萬元的乳膠製品後,發覺與市場價差異巨大試圖退貨,卻被告知需付29%的手續費。

多名業內人士稱,提出「高額手續費」,就是希望遊客因成本而放棄維權。境外購物取證難,加之語言交流等障礙,不少遊客因麻煩、成本高而忍氣吞聲。

而泰國海上出行的危險也不容忽視,此前曾發生多起翻船事故,遊客溺亡事故也屢見報導。

北京外國語大學文創產業研究中心研究員劉思敏提醒,水上項目危險性高,潛水包括浮潛門檻較高,不要以為可以無師自通,要聽從教練和工作人員安排,避免遠離人群獨自行動。

此外,必須要考慮到身體和技術條件,尤其是身體狀況不好或年紀較大的遊客,應慎重參加浮潛類水上項目。「無論是否會水,救生衣都必須要穿。景區和旅行社也需盡到安全提示義務。」(記者 左燕燕 李寧遠 潘佳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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