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6日晚,深圳廣電集團1800平米演播廳氣氛熱烈,由福田區委區政府主辦的「紅樹禮讚——深圳市福田區紅樹林獎頒獎儀式」在此舉行,30個先進集體和60位先進個人被隆重授予「紅樹林獎」。深圳市委常委、常務副市長劉慶生,市委常委、宣傳部長王強,原市委常委、市政府黨組成員楊洪,福田區四套班子領導以及為福田發展做出突出貢獻的老領導出席活動。
這是一場致敬奮鬥者,表彰先進者的大會,也是一場總結福田30年發展經驗,啟示未來的大會。
榮膺「紅樹林獎」的先進集體個人,他們中有為特區建設立下汗馬功勞的「拓荒牛」,有為國爭光、為國家重大戰略部署披肝瀝膽的一線英雄,也有在平凡中創造偉大、用大愛感動深圳的文明楷模,更有在創新驅動、脫貧攻堅中昂然屹立的中流砥柱。這一晚,他們站在了聚光燈下,接受著人們用鮮花和掌聲送上的敬意。
曾任福田法院兩屆院長的林良榮同志榮獲「紅樹林獎」。
△林良榮老院長(左二)上臺領獎
△林良榮老院長獲獎照片
福田法治建設和審判改革的推動者林良榮在任期間,緊緊圍繞「公正與效率」主題,切實加強基層基礎建設,充分發揮審判職能作用,全面推進福田法院改革,曾被評為福田區「優秀共產黨員」,被最高人民法院表彰「長期從事人民法院工作,為我國社會主義司法建設做出了貢獻」。1984年12月至1990年10月任上埗區人民法院(福田法院前身)院長1990年10月至1993年9月任福田法院副院長1993年9月至1997年12月任福田法院黨組書記、院長
法治「拓荒人」
甘為孺子牛
走進林良榮老院長的歷史事跡
學習榜樣精神
1
PART
努力創業維艱
孵化中心城區法院夯實發展基礎
強化制度建設
提高規範管理水平
在林良榮老院長的帶領下
福田法院不斷探索
有利於體現程序公正
提高訴訟效率
提高法官素質的
審判管理和行政管理制度
1986年,健全並實施黨風責任制、崗位責任制和行政管理制度,健全黨組織活動制度
1988年,修訂崗位責任制,增加「八不準」和《交通安全雙承包責任制》
1991年,制定《黨組工作制度》和《議事規則》,建立工作總結、檢查、評比制度
1992年,制定《案件回訪和錯案追究制度》
1993年,在《廉政執法十條》和錯案追究為主的廉政獎懲制度基礎上,修訂《崗位責任制的獎罰制度》和《廉政執法措施》,制定26項新的工作制度
在行政管理和審判業務方面形成了以《各類人員職責》《崗位責任制獎罰規定》《主審法官責任制實施規則》《行政管理制度》為主要內容的規章制度體系,並彙編成冊
強化隊伍建設
落實從嚴治院要求
01 狠抓政治思想建設
堅持黨的領導
堅持從嚴治警
狠抓黨建工作
1985年,推動成立福田法院黨支部,注重發揮黨支部戰鬥堡壘作用和黨員先鋒帶頭作用
1986年,福田法院黨支部被深圳市委授予深圳市先進黨支部的光榮稱號
堅持廉政無小事
不斷加強警示教育
增強幹警防腐保廉的能力
1988年,將「八不準」等有關廉政文件編成《警鐘常鳴》小冊子,分發到幹警個人
1989年,制定《廉潔執法十條》,全體幹警自願籤名保證遵行
1991年初,召開廉潔執法頒獎大會,開展整紀剎風教育
1992年,建立廉政執法每月自報機制
1994年,與各庭室負責人籤訂《四無違紀庭室責任書》
1997年,推出旨在強化院長、庭長責任的「四最三保責任制」(即最文明、最講理、最公正、最廉潔,保結案率、保質量、保廉潔)
02 加強人員素質建設
通過加強學歷教育、崗前教育
舉辦業務培訓班等形式
努力提高幹警業務水平
自1985年開始,大力支持幹警報考全國法院幹部業餘法律大學
03 加強司法警察建設
1983年至1994年,司法警察由院辦公室管理,分散在有關用警庭室,集中警力應對刑事案件的開庭、宣判
1995年2月,為加強警務保障,林良榮老院長推動組建福田法院法警隊,司法警察隊伍建設進入規範化管理時期
強化後勤保障
完善基礎設施建設
1983年,福田法院辦公地點是福華路原上埗區委大院內的4間鐵皮房,辦公環境簡陋,林良榮老院長積極向區委、區政府申請改善辦公條件,在他的努力推動下,福田法院物質裝備逐步改善
1988年,福田法院遷至深南路福田區委大院內辦公
1996年,梅林法庭竣工交付使用,積極籌建福田、沙頭法庭
1997年,在林良榮老院長的領導下,福田法院辦公室檔案管理工作升為省特級,評分居廣東省第一名,提前完成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提出的升省一級任務
1998年,福田法院遷至福民路123號福田區委新大院(現辦公樓)
2
PART
嚴抓審判主業
助力福田改革開放貢獻司法力量
隨著福田區的建立以及
改革開放進程的不斷深入
福田法院受理案件數量逐年大幅增加
加強刑事審判
助推平安福田建設
1995年和1996年
福田法院刑事審判庭
連續兩年被評為
「嚴打」先進集體
堅持「嚴打」方針,貫徹罪刑法定和罪刑相適應的原則,重點打擊危害公民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帶黑社會性質的團夥犯罪和嚴重侵害財產的犯罪,「黃、賭、毒」犯罪,貪汙、賄賂、金融詐騙犯罪,以及各種經濟犯罪
審理的李某某、洪某詐騙案系福田法院首次受理的利用證券交易操作規則中的漏洞進行詐騙的新型案件
審理的被告郭某某故意殺人(未遂)一案收穫了良好的社會效果,得到中央電視臺《焦點訪談》欄目的採訪
審結的某雷射有限公司、嚴某某等15人制黃、販黃、侵犯著作權案系深圳市當年破獲的最大一起「掃黃打非」案件
在省、市開展的「禁毒」專項鬥爭中,福田法院審結走私、涉毒案件49件,判處罪犯89人
嚴懲犯罪的同時
林良榮老院長積極推動
福田法院參與社會綜合治理
1984年至1989年,共召開宣判會44場,發出司法建議24份
林良榮老院長和刑庭審判人員受聘到中小學擔任法制教員,大力開展青少年法制宣傳教育
加強民事審判
增進社會民生福祉
1984年至1997年,福田法院共受理各類民事案件5755件
1994年,林良榮老院長領導福田法院設立小額錢債法庭,主要審理追收貨款案、借款糾紛案和小額股票糾紛案,建立小額錢債法庭與經濟糾紛調解中心聯合辦公機制,實行立審執「一條龍」服務,即收即審、著重調解,方便群眾訴訟,提高辦案效率
1995年,受理小額錢債案件487件,調解率達56%
林良榮老院長
極其重視推進司法改革工作
帶領福田法院開展審判方式改革
提高審判質量和審判效率
1994年,試行排期直接開庭,率先實行主審法官責任制
1996年,提出「一步到庭」審判方式改革方案,其核心是加強當事人的舉證責任,提高庭審效率,並將民庭分成3個合議庭,實行審判長負責制
1997年,改革審判方式,變糾問式庭審為控辯式庭審,擴大合議庭(獨任法官)職權,將以撤訴、調解方式結案的案件和爭議標的在5萬元以下的小額錢債案件等9類案件的裁判權交由合議庭、獨任法官行使
加強商事審判
維護市場正常秩序
1984年至1997年
福田法院受理經濟糾紛案件5724件
全國首宗股票糾紛案——原告梁某某訴中國銀行深圳國際信託諮詢公司股票糾紛案
深圳市首宗證券商侵權挪用客戶保證金糾紛案——深圳國際信息公司訴某證券部保證金侵權糾紛案
深圳市首宗期貨場外交易糾紛案——甘肅有色金屬材料總公司訴某工業公司商品期貨交易糾紛案
加大執行力度
保障當事人勝訴權益
1987年至1990年
福田法院受理執行案件4538件
執結金額約12億元
1995年,福田法院提出設立「裁判文書通知生效制度」的建議,被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採納並在深圳市法院系統推廣
1995年12月,林良榮老院長領導福田法院開展清貸執行會戰,召開銀行貸款案件執行現場會,78家被執行人的法定代表人參加會議,福田法院現場宣布對4家長期欠貸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處以拘留15天的處罰
1996年,林良榮老院長推動建立辦案小組制,將執行人員分為3個辦案小組,注重相對分工、密切配合
實行承辦案件輪換制度,執行標的在50萬元以下的案件半年內不能辦結的,或執行標的在50萬元以上的案件一年內不能辦結的,交由其他辦案組辦理
不斷推出執行新舉措,如被執行人住所變動報告制、財產申報制、督促還債公告制等
1997年10月,福田法院抽調告申庭、梅林法庭、法警隊人員參與執行,大力清理執行積案
全年執行結案1180件,執結金額5億元,分別比1995年上升34%和29%,為防止國有資產流失,保證國家信貸資金順利回籠,執結相關案件189件,為國家收回貸款1.5億元
林良榮同志
是福田法院各項工作的開拓者和領路人
身先士卒,敢為人先
他在任職期間
牢牢把握政治方向
不斷完善制度機制
著力推動審判改革工作
全面提升審判質效
為福田法院的建設和發展
奠定了良好的基礎
為福田區法治建設的發展
做出了重要的貢獻
他的榜樣事跡
不斷激勵著福法人砥礪前行
推動法院工作不斷開拓新境界,取得新成效
為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先行示範區建設、
福田首善之區新三十年再出發
提供高質量的司法服務和保障
作者/來源:深圳市福田區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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