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線11月1日訊 提到導遊,不少人的第一印象是導購、宰客。的確,部分導遊群體的不規範,給這個行業帶來許多負面影響。
隨著我國旅遊業快速發展,越來越多的人追求個性化自助遊、自駕遊,再把導遊和旅行社捆綁在一起,無論是從執業範圍還是從執業通道來講,多少有點落後。
自今年5月,國家旅遊局啟動了江蘇、浙江、上海、廣東線上導遊自由執業試點。國慶期間,國內首單網約導遊已成功接單,這不僅是我國導遊自由執業合法化的開始,也意味著未來市民將能夠享受更多貼心的旅遊定製服務。
多數導遊支持自由執業
「現在社會上很多人罵導遊,可有多少人知道,我們大多數沒有固定收入,更鮮有旅行社給我們上保險。每做一單,都是拿我們的體力和精力換來的。」市區某旅行社導遊小應告訴記者,導遊帶團都希望做個受歡迎的好導遊,可如果遊客不另外消費,導遊自己就要倒貼錢,這樣連基本生活費都掙不回。
記者了解到,目前我國導遊分為籤約導遊和社會導遊兩種。前者歸旅行社管理,有底薪和保險,勞動權益相對有保障;後者屬兼職人員,無固定收入、無社會保險、工作穩定性差。導遊自由執業包括線上自由執業和線下自由執業兩種方式。線上自由執業是指遊客通過網絡平臺預約,導遊按照預約向遊客提供單項講解或者嚮導服務,並通過第三方支付平臺收取導遊服務費的執業方式。線下自由執業是指遊客通過旅遊集散中心、旅遊諮詢中心等機構預約,導遊按照預約向遊客提供單項講解或嚮導服務,並通過第三方支付平臺收取導遊服務費的執業方式。
如今,放開導遊自由執業,導遊執業渠道由單一的旅行社委派,轉變為旅行社、網際網路平臺以及其他旅行服務機構等多元選擇。遊客可根據網絡評價和個性化需求自主選擇導遊,並通過第三方支付平臺付費。「通過導遊的業務能力換來市場認可,這樣做更能區分出良莠不齊的導遊群體。」金華市我想去看看國際旅行社負責人林備說,通過對公司導遊群體的調查,多數人對自由執業後的網約導遊持支持態度。
市導遊協會會長章永平介紹,為了便於對兼職導遊的管理,我國的行政法規以及旅遊法都規定導遊必須經過旅行社委派才能從業。由於旅行社行業供過於求競爭激烈,加上相當多遊客貪圖低價,導致「零團費」模式泛濫成災。導遊由於不能自由執業,高度依賴旅行社,常常被裹挾其中,不僅導遊服務的獨立價值客觀上得不到承認,因為異化為「導購」,時常成為消費衝突的焦點。與此同時,隨著大眾旅遊時代的到來,越來越多的人追求個性化旅遊,其中也孕育了大量對於導遊服務的需求,但受制於現有的導遊管理體制,旅遊者如果不通過旅行社,就根本不能合法購買到導遊服務。
章永平認為,給導遊「鬆綁」,凸顯導遊服務的獨立價值,實行導遊自由執業就是必由之路。
「私人訂製」成市場新寵
那麼,遊客如何訂製「私人」網約導遊?網約導遊又能提供哪些個性化服務?
昨天上午,記者登錄某導遊自由執業網絡預訂平臺。通過APP首頁的旅遊頻道,從「自由行」頁面進入「微領隊」,就可以看到「私人嚮導」的入口。記者可以通過APP完成服務預訂交易,實現遊客與導遊聊天、客戶在線預訂、在線支付、導遊結算的交易閉環。
記者輸入目的地金華,隨即跳出3名導遊個人信息,發布的服務在國內是徒步嚮導,包括9小時每天的講解和嚮導服務,收費標準從每天200~300元不等,不包括交通、門票、餐飲、保險等費用。確認選擇後,可與導遊溝通,初步確定需求。出行前,導遊也會對遊客的需求定製個性化的遊玩線路。確定行程後,遊客即可在平臺上確認合同、在線支付。支付完成後,導遊將在APP端確認行程,這時遊客將收到一條導遊確認的簡訊,同時收到導遊的聯繫方式。
遊客自己找導遊,雙方的權益如何保障?記者了解到,以該平臺為例,將實施「雙向保障」維護旅遊者和導遊的合法權益。所有預計交易,遊客都必須確認自由執業三方合同。行程結束後,遊客需在平臺上確認導遊的服務,確認後,平臺將遊客支付的費用打款給導遊。如果合同約定的導遊服務出現質量問題,該平臺將對遊客實施「先行賠付」。
在上海從事網約導遊的陳蓉老家在市區秋濱街道。昨天下午聯繫上她時,她正好帶著兩名哈爾濱遊客逛黃浦江。陳蓉告訴記者,網約導遊和普通導遊的最大區別在於,訂製團量較少,內容形式靈活,能夠根據遊客的不同需求進行調整。選擇網約定製的遊客大都以國內長線遊和出境遊為主,他們需要的不是走馬觀花,而是深度體驗,這對導遊定製產品的能力也有很高要求。因此,陳蓉也在一點點摸索這一新興模式的盈利技巧。
據了解,市導遊協會目前正在對我市所有導遊信息進行系統錄入,未來將會有更多導遊進入「私人訂製」平臺。
導遊自由執業要求更嚴格
「導遊自由執業後,可通過良性競爭讓服務價格更趨合理,還能讓我市導遊市場實現優勝劣汰。」市旅遊局相關負責人指出,此次改革將更好地滿足遊客個性化需求,緩解傳統的市場矛盾,對於提升導遊待遇、遏制「強迫購物」等旅遊亂象、促進旅遊市場秩序良性發展都具有積極的引導作用。
業內人士表示,隨著導遊自由執業試點的逐步開展,加入網約導遊平臺的企業會越來越多,網約導遊也會更加規範化。今後,旅行社將不再需要籤約很多固定導遊,用人負擔將會較大幅度降低。浙江康泰旅行社副總經理金燦英說,目前康泰全年的用人負擔在80萬元,導遊社會化可為公司減輕很大負擔。
也有人擔心,導遊自由執業會增加監控難度。因為在傳統旅遊模式下,如果出現意外,與旅行社有合同關係的遊客可起訴旅行社,但網約導遊是與導遊個人籤訂服務合同,如果起訴導遊個人,維權難度會不會加大?
章永平介紹,開展自由執業後,導遊收益主要來源於遊客支付的導遊服務費和自願支付的小費。為保護各方合法權益,《導遊自由執業試點管理辦法(試行)》要求參與自由執業的導遊需投保每次事故每人責任限額不低於50萬元的執業保險;需要賠償時,可通過保險理賠的方式減輕導遊及試點機構的壓力。試點辦法還要求試點機構(如網約平臺)對因導遊責任導致的賠償責任進行先行賠付。
章永平說,自由執業並不意味著撒手不管。根據相關規定,今後如果自由執業的導遊向遊客強行推銷商品和服務,或向旅遊者兜售、變相兜售物品,或欺客、宰客,強迫遊客購物,經遊客舉報核實,按照《導遊人員管理條例》相關條款,處1000元以上3萬元以下的罰款;有違法所得的,並處沒收違法所得;情節嚴重的,由相關政府旅遊行政部門吊銷導遊證並予以公告。市導遊協會也將對全市導遊進行培訓,並通過考試形式擇優上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