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日,有遊客在朋友圈發布視頻顯示,在雲南旅遊過程中,一名導遊因部分遊客消費金額低或有的遊客沒有消費,大為光火。視頻中,該導遊直言不滿自己所帶團遊客購物消費過低,甚至使用侮辱性的語言辱罵遊客。
5月2日,西雙版納州委宣傳部副部長段金華介紹,已經看到微信上的視頻,並將視頻資料和情況轉到州旅遊局處理。
5月2日,西雙版納州旅遊局局長起永疆表示,已經安排人手調查處理,將會嚴肅處理這起強行讓遊客消費的事件。
5月3日,雲南省旅遊發展委員會通報了調查和處理結果,擬對該導遊作出吊銷導遊證的處罰,擬對涉事旅行社作出責令停業整頓的處罰、對旅行社直接負責人處2萬元罰款,並將涉事導遊及旅行社記入誠信檔案,向社會公布。
5月4日,國家旅遊局對此事進行通報,決定:一、吊銷陳春燕導遊證,今後不得從事導遊業務;二、對昆明風華旅行社有限責任公司沒收違法所得,並處5萬元罰款,停業整頓6個月;三、對涉事企業法人、總經理、分管副總經理分別處於2萬元罰款。
輿論關注度走勢
雲南導遊罵遊客事件輿論關注度走勢(單位:條)
5月1日,雲南導遊辱罵遊客的視頻在微信朋友圈傳播開來,隨後被網友「losya」上傳到視頻網站——優酷,截至5月6日16時,擊量超過300萬,評論近萬條,加之視頻網站分享功能的傳播力度,使得事件很快蔓延到新浪微博、QQ空間等平臺,助推了事件的傳播。
5月2日,南方都市報新聞客戶端發布新聞《嫌購物少 雲南一導遊大罵遊客沒良心沒道德》,這則新聞被網易、新浪等網站紛紛轉載,引發網友跟帖評論。5月3日,《北京晨報》接力事件傳播,刊登文章《導遊嫌購物少罵遊客沒良心官方回應:將嚴肅處理》,再次推升事件輿情熱度。
5月4日,《京華時報》用一整版的篇幅對事件來龍去脈及導遊群體的生存現狀做了梳理,同時著重對當事人進行採訪,當事人的回應——「不該罵人,但也很『委屈』」成為各網絡媒體轉發的焦點。
網易新聞網民關注度趨勢統計(單位:條)
網友觀點傾向分析
雲南導遊罵遊客事件網友觀點傾向性
導遊罵人行為不對(26%)
網友「雲端看海」:導遊生活再怎麼苦也不能罵遊客,覺得苦可以選擇其他職業。
旅遊市場需要整治(15%)
網友「坊子牛人」:大多數導遊屬於個體戶,自由職業者,並不隸屬於某個單位或者某旅行社。他自己從旅行社買人頭,自己租車批發各種門票住宿然後賺錢。這種人怎麼處罰?罵人犯罪嗎?頂多治安拘留幾天而已。要整治的不是個別導遊,而是旅遊市場。
旅行社的低價團坑導遊(14%)
網友「在路上」:這家旅行社,為什麼要去組這樣的團呢?把導遊當炮灰嗎?沒有基本工資,沒有社會保障,帶一天團工作15—16個小時,還要交一定份額的人頭費回旅行社,這些大家都知道嗎?為什麼國家旅遊監管機構,新聞媒體不去好好追查這些旅行社呢?
政府相關部門執行力欠佳(13%)
網友「三人行」:這些罵導遊、罵遊客的,我真服了你們,誰願意去做這種違背良心被人罵的事。政府執行力如果強的話,這種社會亂象會存在嗎?
導遊的生活處境確實不好(13%)
網友「微笑過客」:導遊罵人事件發生,遊客投訴,新聞媒體推波助瀾,旅遊部門高調介入,讓旅遊利益鏈條上最弱勢群體——導遊成為替罪羔羊,再接著,事態平息,旅遊業依然如故。
參加了購物旅行團就應該購物(10%)
網友「gwtk」:不想購物就不要參加幾百元的購物團,想圖便宜又不想花錢,哪有這麼好的事?
其他(9%)
網友「天涯客」:感覺雲南那邊的導遊都是這個德行,我當時去的時候,報的是免購物的團,結果還被強制購物,導遊也是說話很難聽的那種,說什麼要憑購物小票才能上車,當地的淳樸民風和美好景色全被這群導遊給破壞了。
媒體評論摘要
亡羊補牢不如未雨綢繆,對旅遊亂象的整治也不能僅僅對導遊吊銷執照了之。一是監管部門應該向前走一步,不僅抓好「事後監管」,還要抓好「事前規範」;二是旅行社應按規範經營,走「強制消費」或「搜刮遊客」「壓榨導遊」的盈利之道必是竭澤而漁,最終傷害的是行業本身;三是導遊需要強化職業道德、服務標準和服務意識,靠強制、責罵甚至威脅都是自取其咎;四是遊客除了積極維權、善於維權外,也應明白,在市場規則下,天下沒有免費午餐。(據《揚州日報》,作者:白靖利)
零團費、低團費不符合市場規律、不合法,但缺乏對旅遊業的系統整頓,缺乏為導遊利益兜底的制度設計,旅行社也自然沒有動力主動告別購物盈利模式。基於此,對一個罵遊客的導遊與其企業進行處罰,只不過是「頭痛醫頭,腳痛醫腳」,畢竟,導遊不過是旅遊業中最底層的一環。也許,當相關部門、相關從業者真正沉下心來剖析事件背後的更多細節,針對雲南導遊罵遊客的反思方能超越個案,獲得普遍意義。(據《鄭州晚報》,作者:楊興東)
輿情點評
五一期間曝出導遊罵遊客事件,引發網民關注,事件輿情熱度快速升溫。雲南當地官方對此事件並未迴避,而是積極配合媒體採訪,主動指明負責機構,在事件傳播初期伴以官方的明確表態,一定程度上對衝了網民激烈的負面情緒。
對此事件的傳播路徑進行分析發現,雲南導遊罵人事件發生在4月中旬,直到5月1日這則罵人視頻才在朋友圈和微博等平臺上大面積傳播開來。從傳播的時間來看,特定事件在特定時間段內的傳播是最具殺傷力的,節假日期間傳播導遊罵人視頻顯然更吸引眼球,更容易被媒體和網友關注。從這一點上,給相關部門以警示,務必加強對特定時間段的輿情監測。
從媒體和網友的觀點來看,對導遊罵人一事固然是持批評態度,與此同時,也表示了對雲南旅遊市場亂象的擔憂。官方的處置著重對導遊和旅行社進行嚴懲,卻鮮有對自我管理責任的追究,顯然缺失一種自省的姿態,不利於類似問題的徹底解決。而近些年發生在雲南的導遊罵人事件也屢屢見諸報端,雲南旅遊管理部門恐難辭其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