娶親風俗
娶親也叫迎親,俗稱「辦喜事」。娶親自古就是一件比較難的事情。近代娶親也不易。
到要結婚的婚前兩日,男方要為新娘準備嫁衣,還要送麻糖、酥餅、酒肉魚煙等物,謂之「打折飯盒子」。
娶親的形式有多種,有偷親說、搶親說、求親說和一般娶親等,偷親是男方在晚上到女方娶親,新娘到男方才剛天亮;搶親有些野蠻,女方將女兒送到半路,斜刺裡衝出隊人來,將新娘劫走,因而釀出很多悲劇。
求親是女婿身披紅花,騎馬或坐轎到女方,有請求之意般的則女婿在家中等候迎親。這兩種迎娶形式富有情趣。
娶親的前一日,女方即將嫁妝送至男家。男方貼喜聯、掛喜幛、鋪炕、填枕頭,做好迎娶準備。晚上,新郎給近處的親友長輩「行禮」。
娶親這天,按既定時辰,男方排列儀仗,吹鼓手奏樂,用轎(較貧者用車)到女家迎娶。娶親有「大娶」與「小娶」之分。乘轎為小娶,即備花轎一乘將新娘抬來,謂之「不迎親」。大娶用兩乘轎,新郎乘官轎到女家迎親,另一花轎為新娘所備,去時由幼童乘坐,俗稱「壓轎童子」;轎內還要放一隻大紅公雞,回時女方壓回一隻母雞。
不論大娶或小娶,其習俗大致相同。嫁女開臉、上頭後便開始少吃少喝、坐炕待嫁的「禁閉」生活男方到女家迎親必須帶紅襖、紅氈、紅頭巾等。
花轎抵達男家,一時鼓樂、鞭炮齊鳴,喜氣洋洋。接下去就出現了一個精彩的鏡頭:新郎至轎前,下馬威似的朝轎門輕踢一腳,轎內新娘馬上應戰,還踢轎門一腳,這是在用一種特殊的語言向觀眾們宣稱:日後男不懼內,女不示弱。
男家一位平輩男青年或下輩男孩走到花轎前,揖請新娘出轎,再由男家福命大的女長輩手牽新娘出轎,送嫁娘忙舉起貼有紅雙喜字樣的米篩為新娘遮面,然後在三通喜樂聲中,新娘慢步跨過火爐,踏上瓦片,進入洞房。
不同地區有不同迎娶風俗。《天津志略》描寫迎娶風俗,「轎至女家,必關門,令作樂,故意遲延,謂可減新郎之暴性,過門後不至虐待其婦。女家啟門時,尊長出懷中銅錢向門擲之,曰『滿天星『」。
江蘇一些地方,迎娶之時,門前要以布袋鋪地,幾個布袋子輾轉交替向前鋪,新娘踩著袋子進門。此俗稱為「傳袋」——意謂傳宗接代。
迎接新娘,有人點燃草束繞新娘所乘彩轎周,稱之「燎轎」,傳說可以驅除邪氣與不祥。在鼓樂及鞭炮聲中,由娶女婆和陪女扶駕新娘進入大門,腳踏紅氈(曰倒氈),至院內擺設的香案前,與新郎並立,行拜天地之禮,禮畢,新娘入洞房。
湖北舊時迎親,頭天晚上,女方坐夜、「裝箱男方教新婚者禮儀,並給媒人行禮,以示謝意。
娶親一般為:四人抬轎,八人抬嫁妝,配有彩旗四對,宮燈四個高照一對,竹筏一對,喜銃、喇叭各一對,再加上媒人,去時單數,回時雙數,隊伍龐大。進灣後,先落轎,攔車馬,再由兩位牽新娘引新郎、新娘拜堂、入洞房、坐帳。
晚行花燭禮,暍團圓酒。酒後先「抄箱」,一是看女方給了多少嫁妝,二是有「抄箱、抄箱,越抄越發」之意。然後「抬茶」,鬧洞房。
第二天早上要「拜茶」,新郎新娘給家中主要親戚叩頭討茶錢,結婚送禮要上「禮單」,拜茶錢不在禮單之列。結婚第三天,新娘娘家有至親來接,新郎要伴新娘回娘家,此為「回門」。
關於新娘進門的種種講究,先是避開兇邪,趕走兇神惡煞,不讓其混進門裡;再是希望通過禮儀,表達迎新迎進幸福來。諸如捏門鎖等,又具有謹門戶、遵婦道的意味。
新婚之日,對於門檻似乎特別關注。1943年《民國新修大埔縣誌》記廣東婚俗,新娘到門前,有婦女用火把燒桃枝、茅紅,新郎新娘跨門檻而入。不可踏門檻,俗說「恐後來夫妻反目」。「閾覆馬鞍」,即用鞍子蓋在門檻上的風俗,見於許多地方。踩門檻是沒禮貌、少教養的表現。新人初入門,自然應注意自己的舉止形象。
《臺灣省通志稿》說:「新娘如足踏閾限,則同於蹂躪其尊長,而臻令患病。蓋因觸怒門神,罪及尊長「。
有的地方入洞房時,男家長輩在院子裡撒大棗、慄子、花生(有的地方縫在被角內或裝入枕頭內)取諧音「早得貴子,並男女花著生」之意。
洞房花燭高照,新郎揭去新娘的蒙頭紅,同吃「寬心面」、共飲「交杯酒」,並例行填枕等儀式,新娘開始「坐帳」,亦稱「坐床」,多為一天。
胡樸安《中化全國風俗志·浙江》寫道:湖州新娘未到門之先,婆家在床上置袱一條,或扁擔一個,俗語稱為「扁扁伏伏」,意思是令新娘敬畏公婆。可是,新娘也有對策,「新娘進門,亦有立門檻及私坐新郎袍角等事,亦系制伏翁姑並夫之意」。
不過,不管怎樣,這天是喜慶的日子,不論輩分大小,好事者大鬧洞房,直至深夜。新婚夫婦睡下後,有青年男女窗下「聽房」(聽悄悄話)的舊俗。新婚日,男家張燈結彩,貼紅喜聯,殺豬宰羊,盛宴款待親友。
有些地方還有搶娶的風俗。這裡的搶娶不是搶親,而是同時同村若有多家娶親者,則認為誰搶在前頭誰家吉祥。故迎娶的時辰多在黎明之前。
新中國成立後,破舊立新,打破了舊的婚姻制度,但主要程序依然存在,如今在一些地方仍舊有結婚坐花轎的習俗,但更多的是以車代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