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逢節假日,一些價格低廉的「跟團遊」宣傳便頻頻活躍於網絡廣告。業內人士爆料,所謂的「低價跟團」並不是旅行社「虧本大甩賣」,實際暗藏玄機,遊客稍不留意就有可能掉入陷阱。旅遊「陷阱」緣何不絕?專家分析認為,缺乏針對旅遊市場亂象的具體規定和操作,旅遊法規中「高階位」法規少。
「低價跟團」讓人覺得太「坑爹」
南寧市民李平平去年就遭遇過一次跟團的「坑爹」經歷。「我當時是跟團去雲南麗江,旅行社當時給我說得很好,價格聽起來很划算,還說要是自己去的話一些地方要買門票。」李平平說。
據她介紹,去了之後非常失望,旅行社拉著到處跑,說好了的景點一晃而過,然後就是帶著去購物,買各種土特產,要是不買的話,導遊就給臉色看,感覺像遊客們欠債一樣。李平平說,以後出去旅遊再也不會報這種聽起來挺划算的「跟團」。
李平平的這種經歷並不少見,網際網路上就有不少網友吐槽自己的「坑爹」經歷。有網友吐槽「泰國跟團遊」:跟團就是找虐,看到的就是一個搬到泰國的中國,而不是真正的泰國。還有網友說,跟團遊的人在合同中往往會發現準X星級酒店的字樣,其實在酒店標準中根本不存在準星級,而旅行社所出示的未掛牌X星級酒店更是一種騙人的方式。
五一節放假,一些旅行社低廉的報價讓人生疑。某旅行社推出了「魅力陽朔浪漫三天遊單跟車218元/人」,乍看讓人心動。這家旅行社的工作人員向記者提供了詳細內容,包括行程安排和服務標準。假日期間,旅遊市場將迎來旺季,按照常理,遊客的大幅增加將使市場價格飆升,然而按照一些旅行社提供的價格來看,旅行社似乎是「虧本買賣」。
揭秘「低價跟團」四大陷阱
謝曉紅(化名)曾長期做導遊,她向記者透露,針對一些單位、團體選擇報團出遊的情況,旅行社一般都會推出「套餐」,表面上看遊客能夠撿便宜,而實際上卻有可能掉入陷阱。針對「低價跟團」的陷阱,謝曉紅作了分析揭秘。
一是購物消費。地接社(遊客到景點後負責接待的旅行社)導遊並不是全身心帶領遊客遊覽,而是打著帶領大家購買土特產的幌子,讓遊客購物。商店老闆按人頭給導遊付費,資費按照「4+4+2模式」處理,地接社導遊和司機各得四成,組團社導遊得兩成。
二是加點消費。地接社在行程單上增加一些名義上是「贈送」或「優惠」的景點,帶著遊客去遊覽,這不僅佔用了行程單安排的時間,還將門票高價賣給遊客,其中的差價一般依然按照「4+4+2模式」處理。
三是隱形消費。「但凡旅遊景點以求神拜佛、募捐款項修繕偉人故居或成立展覽館等名義,讓遊客掏錢的,多半有問題,還有一些民俗風情濃厚的景點,組織的活動多是陷阱,他們通過各種各樣的方式讓遊客隱形消費。」謝曉紅說。
四是模糊消費。在旅行社合同中,組團社採取類似「準三星酒店」「未掛牌三星酒店」「相當於國內標準三星」等貼標籤的方式模糊遊客,實際住宿的酒店跟三星酒店存在很大差距。
「旅遊陷阱」因何不絕?
近年來,國家相關部門針對旅遊市場亂象出臺了一系列條例、法規和文件。2009年國務院通過並實施了《旅行社條例》,2011年國家旅遊局出臺了《關於加強監督管理規範旅遊市場秩序的工作意見》。即便如此,違規行為依然屢禁不絕。
中國消費者協會提醒消費者,近年來旅遊亂象層出不窮,一些打著超低價遊、購物旅遊旗號的旅遊團最終讓旅遊消費者蒙受經濟損失,少數「黑景點」「黑導遊」等甚至危及旅遊消費者的人身安全。
廣西社會科學院社會學研究所副所長羅國安分析指出,違規行為仍然不時發生的原因之一是相關法規、政策的概括性指令太多,缺乏針對旅遊市場亂象的具體規定和操作。「大方向的規定是明確的,然而針對旅遊市場某些具體的現象,國家政策有時難於有的放矢,讓一些旅行社鑽空子。」羅國安說。
律師張懷友認為,從立法層面來看,旅遊法規中「高階位」法規少,更多的是一些部門規章,大多保護從業人員,因此這就需要一些「少原則、多具體」的法律法規。
受訪人士表示,「信息不對稱」也是不少遊客跌入「陷阱」的原因。旅遊局等相關部門應及時捕捉旅遊市場信息,通過網絡等便捷和快速的方式告知公眾,起到提醒和警示作用。中消協還提醒,旅遊廣告要認清,旅行籤約要謹慎,旅遊保險要備好,退票改籤要問清,健康安全要保護。(記者汪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