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善若水『』出自《道德經》第八章 易性。全文如下:
上善若水,水善利萬物而不爭,處眾人之所惡,故幾於道。居善地,心善淵,與善仁,言善信,正善治,事善能,動善時。夫唯不爭,故無尤。
本章意為:最高的善猶如水,水善於利萬物而不與萬物爭利,它停留在眾人不願去的地方,所以最接近道。上善之人取法於水,居住要安於卑下,存心要深沉,施予要厚道,言語要真誠,為政要清平,辦事要圓通,行動要合時宜。正因為他與物無爭,所以不招致怨尤。
本章老子名之為『』易性『』,『』易『』者『』變易『』也,意為眾人之性惡卑溼垢濁,而水獨靜流居之;上善之人法水之善利萬物而不爭,與眾人之性不同。『』居善地『』以下,言水有七善,上善之人亦有此德,言水言人,雙管齊下,可當一篇水德頌。
最厲害的本領和技能,就是像水所具有的屬性特徵一樣。
水能夠和所有事物相處並產生利益關聯,能夠處於所有事務所忌諱討厭的境地,是因為水善於遵循順應事物運動規律客觀發展方向的緣故。
房屋居住善於選擇宜居的優勢地理位置,學習思考善於培養容納百川、虛懷若谷的特長境界,和人相處善於構建禮尚往來的人文環境,說話承諾善於遵循誠實守信的原則規矩,執行政務善於運用科學管理的方式方法,處理事情善於藉助運用操作的技能技巧,決策行動善於把握有利時機和關鍵時刻。
正是因為這樣善於遵循運用客觀規律規避或者解決了事物之間的矛盾衝突,所以根本就不用擔心事物發展運動的最終結局。
這一章老子藉助分析水所具有的屬性特長,來說明如何運用和遵循客觀規律來掌控設置事物發展運動最終結果的道理。水能夠獲利於萬事萬物而仍然具有頑強長久的生命力,就在於它擁有順應自然,適者生存的特長特點和功能屬性。
這個「善」字是擅長、善於的意思。這個「利」字不是無私奉獻或者大公無私的利他,而就是獲取和享受權力利己的意思。這個「幾」字是依靠、憑藉的意思。「地」就是地理位置,「淵」就是山谷、深淵,「能」就是技能技巧,「時」就是時間機會。
水對各種客觀運動規律的善於運用,淵谷對各種客觀運動規律的善於包容,都是老子一生所推崇和讚美的優秀行為準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