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箔入酒的新聞鬧翻了天,消費者、行業協會和專家冰釋前嫌,一致吐槽衛生計生部門,真是難得一見的景象。質疑的聲音幾乎是一邊倒的,有說標準被企業綁架的,有質疑金箔是否必要的,有質疑管理部門程序違規的,更有人把這件事上升到反腐、反四風的高度。實際上這件事沒那麼複雜,只是聽起來「不可思議」,觸碰了公眾敏感的神經。
1、是否有程序問題?
金箔入酒是這幾天才鬧起來的,不過它早在去年8月就已經公開徵求過一次意見了,時間跨度為一個月,只不過公眾和媒體未關注到而已。在這一個月內,標準管理部門也同期組織了專家審查,因為法律規定60日內必須審查,而2個月才集中審查一次。如果審查通過後仍有不同意見,標準管理部門還得再次上會,但實際上未收到任何不同意見。
要說程序問題,實際上這次衛生計生委徵求意見並非常規做法,而是特例。由於未收到任何不同意見,按程序就可以批准了。但標準管理部門認為,金箔入酒聽起來就比較敏感。上一次徵求意見雖然是公開的,但實際上公眾和媒體基本上不會關注,因此衛生計生部門再次公開徵求意見,就是希望多聽聽社會上的不同聲音,只是輿論的反應大大超出了他們的預期吧。
2、是否有企業綁架?
按法律規定,食品添加劑申請新品種或調整使用範圍是由申請人自行申請,實際就是企業申請,一般消費者也沒這個閒工夫。如果這家企業申請成功了,可別以為是他的特權,其他企業都可以用,你說讓誰去綁架呢,難不成是被整個食品行業綁架了?再說了,公眾怕企業綁架,無非是怕不安全的東西被批准了。
3、金箔入酒是否安全?
黃金雖然掛著重金屬的名頭,但它是自然界最「懶惰」的金屬之一,幾乎不和任何物質發生反應。人體也無法吸收,吃多少,拉多少。某些「專家」胡扯重金屬超標,另一些人胡吹它強身健骨,這都屬於滿嘴跑火車。金箔入酒無非是過過眼癮,滿足一下虛榮心,連嘴癮都滿足不了。
國際和其他國家、地區對它的管理方式也可以作為其安全性的參考。比如FAO/WHO食品添加劑專家委員會(JECFA)於1977年對金箔作為著色劑進行了評估,認為在食品中少量使用,不具有危害性,無需制定ADI,因此國際標準中是可以用的。
歐盟的評估是2000年,允許用在糖果外層、巧克力及烈酒的裝飾,目前歐盟沒有明確的限量規定,認為可按需使用。此外,金箔在日本、愛爾蘭、中國臺灣等國家和地區也可作為食品添加劑使用。
關於古代「吞金自殺」的說法,主要緣於機械摩擦和擠壓、重力下墜導致的嚴重消化道損傷,就算你不吞金子,吞一肚子鵝卵石也受不了啊。不過按照擬批准的添加量,1斤酒0.01克金子,實在不足以造成這種後果。
4、金箔入酒有必要嗎?
關於食品添加劑的必要性,大多數人的理解都是有偏差的。不少人認為,「我覺得沒必要,所以沒必要」,但實際上必要性是一個仁者見仁智者見智的東西,更多情況下是消費者和市場的共同選擇。
以金箔酒為例,他要營造出金光閃閃、「有錢就是任性」的趕腳,那金箔就是必要的,你讓他用別的東西替代都沒得選。對待工藝必要性的正確做法是,只要安全,你說你要用,你就用吧。明確標示,消費者自由選擇。即使是必要的,如果沒人買,不就沒人用了嗎?
5、金箔入酒助長奢靡之風?
按照徵求意見的添加量,1斤白酒加金0.01克,大概成本幾塊錢吧。當然商家可能忽悠個高價,這一點消費者要有所認識。但是歸根結底,商品的定價是市場行為,有人買才有人賣。關鍵不是賣多貴、誰來買,而是看花的誰的錢。
金箔入酒並非跟中央的反腐大局唱反調。對於貪汙腐敗分子,就是喝著扎啤也一樣可以腐敗呀,有多少貪官落馬前是一副一貧如洗的腔調?如果非要把食品添加劑新品種審批上升到反腐、反四風的高度,那您準備讓衛生計生部門哪位領導分管中紀委呢?
最後,我也希望衛生計生部門不要迴避質疑,而是更開放、坦誠的面對公眾進一步的質疑。將來的工作中,繼續保持標準制修訂過程公開透明的同時,還要想辦法吸引更廣泛的社會監督和參與。對於輿論比較敏感的話題,爭取把解釋說明工作做到前面,回應的再快一點,只有這樣才不會「眾口鑠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