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車軟體的出現,給乘客與計程車司機帶來利潤的同時也引發了諸多爭議。商務部稱,打車軟體本身有利於提高計程車行業整體效率,但「花錢買用戶」的做法不可持續。在美國也有類似於打車軟體的應用,但它們打的不是「燒錢戰」而是「服務戰」。
美國打車軟體(資料圖)
美國打車軟體Uber同樣也受到了政策打壓。但Uber另闢蹊徑,已經開始嘗試點心、鮮花,甚至BBQ這樣的食物外送。只要在Uber點擊相關按鈕,選好鮮花,告訴司機指定的地點,就可以完成一次送花服務了;顧客也可以用相同的方式獲得冰淇淋外送服務。
作為一種聯繫線上線下業務的服務工具,只要存在距離,只要是簡單的、標準化的服務,打車應用似乎都有機會。在國內打車軟體領域,目前都基本只提供了計程車的預定服務。
大部分行業人士認為這是一個贏者通吃的行業,真正要想盈利還得熬到其他應用軟體都死掉,而現階段的商業化問題,是所有打車軟體商想都不去想的問題。如果能夠走出多樣化的發展思路,形成差異化的服務,打車軟體就能夠避免同質化競爭的惡性循環,產生多樣化的商業模式。
以下為《第一財經日報》探訪美國打車軟體的生存現狀:
來自芝加哥的安妮今年二十出頭,才開始工作沒多久,說到Uber她立刻興奮起來。「我是Uber的忠實用戶。我非常喜歡它們。這實在太方便了。你用手機就可以訂車付錢。但是,有一點我實在很不喜歡,那就是它們在尖峰時間會漲價。」安妮說。
在紐約,Uber的知名度並不怎麼高。在接受《第一財經日報》記者隨機詢問的近十位紐約市民中,30歲以下的都聽說過Uber,其中有一半在用。
「我很喜歡Uber,在手機上訂車太方便了,而且你還可以選擇你喜歡的車種,是普通計程車,還是高檔車等。但是總體來說,比我在路上攔計程車貴,所以我用得不多。」今年27歲的馬特告訴記者。而今年三十出頭的尼古拉則告訴記者,她略聽說過,但是不怎麼用。尼爾則快接近40歲了,他已經習慣在繁忙的紐約街頭攔黃色的計程車了。
類似於Uber這樣的打車軟體在美國被稱為交通社會媒體軟體。主要的經營模式是通過軟體建立起用戶和司機之間的關係網絡,提供點對點的交通服務。與Uber 競爭的打車軟體公司還有很多,目前比較大的還有Lyft和Sidecar。後兩者目前只作電招車服務,沒有涉及計程車。Uber在2010年剛開始的時候也是只作電招車業務。
高價優質路線
打開Uber軟體,用戶可以選擇不同種類的車。其中最便宜的是計程車。願意出高價的可以選擇從便宜的中型商務車到高檔豪華車。選擇完後,地圖上都會顯示你附近所有這種類型的車目前的位置和到達你所在位置的時間。輸入目的地之後Uber會估算出所需的價格。
註冊Uber的時候用戶必須把信用卡拍攝下來與密碼一起存入帳戶。以後打車Uber就從這張信用卡裡支付車資。Uber同時還負責計價,採用智能計價算法,除了根據實際經過的距離和低速等待的時間外,還同時根據經過路線附近對該車型需求的狀況調整單價。這也就是安妮抱怨尖峰時間Uber會漲價的原因。
安妮如果是在紐約用Uber呼叫計程車就不用擔心漲價問題。Uber在紐約不在計程車上使用智能計價,而是採用計程車統一的計價方法計算車費,另外再自動附加20%的小費。如果是直接在街上攔計程車則沒有強制的小費,即使付小費通常最多只需要付15%。
馬特說:「除非打不到車或者是趕時間,否則我是不會用Uber來打計程車的。」
市場競爭激烈
目前Uber對在紐約的潛在用戶提供20美元的註冊補貼。這20美元不能提現或存入銀行,只能在未來充作打車費。在紐約打車與美國其他城市相比還算比較便宜。紐約計程車 不含裡程的起步價含稅為3美元,高峰期為4美元,每英裡價格為2.5美元,加上堵車的時間和8%的消費稅,20美元也僅僅能從曼哈頓中城到下城。紐約城區面積遠比中國上海大,四五十美元的車費並不罕見。
2012年9月Uber第一次登陸紐約時,曾經有過第一次叫車25美元補貼的優惠。但當時因為紐約計程車和電招車委員會(Taxi and Limousine Commission)的禁令,沒有什麼人能夠享受到優惠。
「我們一貫支持和鼓勵包括Uber在內的各種創新,2012年時頒布的禁令主要是因為我們已經把計程車信用卡支付的業務交給了兩家公司專營,所以不能再讓計程車使用Uber。」 紐約計程車和電招車委員會新聞發言人艾倫·弗羅姆伯格(Allan Fromberg)在接受《第一財經日報》記者採訪時表示,Uber的電招車服務始終在紐約合法存在。
不過,計程車信用卡支付的專營權在去年4月到期。目前Uber計程車和紐約電招車委員會達成了一項為期1年的試運行計劃(Pilot Program)。
目前,還沒有發現有對老用戶的優惠。其實Uber在2010年成立後直到去年8月從谷歌等公司籌集到2.6億美元資金之前只融到4500萬美元,實在是打不起燒錢戰。
打不起燒錢戰並沒有降低競爭的激烈程度。主要在紐約從事電招車服務的手機軟體Gett的總裁赫爾曼(Jing Herman)在今年1月向媒體爆料說,每天他們公司在尖峰時間收到超過100個虛假叫車請求,即等司機快趕到地方就會收到取消訂車的請求。這造成他們在尖峰時間疲於奔命而服務癱瘓。而且因為給客戶的訂車確認信息上有司機的手機號碼,這些司機隨後收到Uber銷售團隊的電話,遊說他們放棄使用Gett改用Uber。Uber已在1月底於網站上為上述行為道歉。
安全隱患猶在
新年前夜的一場車禍,不僅對使用打車軟體的安全性提出疑問,也引發了打車軟體需要擔負的法律責任的思考。在Uber的發源地舊金山,一個正在使用該軟體的司機在確認一個打車請求時就撞向了一家人。6歲的劉蘇菲(Sophia Liu)不幸遇難,她的媽媽和弟弟受傷,可能致殘。
弗羅姆伯格表示:「只要軟體能夠一鍵操作就是安全的。我認為Uber不會帶來安全問題,我們可以通過試運行計劃觀察。」
西雅圖市長埃德·穆雷(Ed Murray)在事故發生後表示:「所有打車軟體必須接受一定程度的監管。舊金山小女孩的事件絕不允許在西雅圖重演,最起碼他們要有適當的保險。」
Uber表示除了每個司機有車輛保險之外公司還購買了100萬美元的商業保險。只是有法律專家表示,發生事故時很難區分界定事故原因究竟是因為使用軟體造成還是駕駛員疏忽造成。這會造成賠付責任不明確,因為前者是商業保險賠付,後者是車輛保險賠付,最終使得受害人很難得到及時賠付。
作者:周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