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機票取消打折下限順應市場規律
中國民用航空局和國家發改委最近聯合發布通知稱,對旅客運輸票價實行政府指導價的國內航線,均取消票價下浮幅度限制。與此同時,國內不設打折下限的航線又新增31條。
機票取消打折下限,是順應市場規律之舉。在2004年,發改委和原民航總局曾規定,國內航線機票價格在規定的基準價基礎上,上浮不得超過25%,下浮不得超過45%,即最低票價不得低於基準價5.5折。但市場無情,近幾年,隨著交通運輸市場競爭日益激烈,航空公司不僅要面對行業內部的競爭,也面臨來自公路、高鐵的競爭壓力。為了爭奪客源,一些航空公司尤其是民營航空公司使出渾身解數,爭相在航運淡季時推出2折、3折的打折機票,甚至是1元機票。在激烈的市場競爭面前,規定更多只是流於形式,除了賣1元機票的春秋航空公司曾被處罰外,民航局並未對機票大幅度打折現象較真。
如今,機票正式取消打折下限,實際正是對市場競爭現狀的認同,是減少交通運輸市場的行政束縛之舉。可以想像,根據市場規律運行的機票價格,更能契合乘客與市場的需求,充分競爭後形成的民航機票價格機制,也可以提高整個民航行業的外部競爭力,進而激活整個交通運輸市場。這不僅會提高民航的上座率,減少航班資源浪費,也可以改善因競爭不充分導致的低效、價高等問題,可以最大程度地讓惠於乘客,是順應市場規律之舉。
政府從以往的最低價格限制,轉變為現在的承認市場打折現狀,取消最低價格限制,這本身也說明,在一個高度市場化的行業當中,用行政手段管理價格,不僅難以起到實際的管控效果,也會從一個側面間接阻礙市場競爭。這樣,消費者自然難以享受到充分競爭下價廉物美的市場服務。
如今,中央正在大力推進政府職能轉變,要求簡政放權,減少政府對微觀經濟的幹預,為市場主體營造更自由寬鬆的環境。機票取消打折下限,將票價的決定權還給航空公司,還給市場,讓民航企業有了更多的自主經營權,正是順應了這一改革趨勢,讓民營、國有企業都能在充分競爭中發展壯大。一個成熟的市場,也自然會根據市場需求、企業的可承受能力對資源作優化配置,最終形成良性、健康競爭業態。只有讓市場的歸市場,才能還活力給企業,也才能給消費者創造充分的選擇機會。
(作者系本報評論員)
(來源:重慶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