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20年08月21日 19:50:51 中財網 |
原標題:
傳藝科技:2020年第四次臨時股東大會會議決議
江蘇
傳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四次臨時股東大會會議決議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信息披露的內容真實、準確、完整,沒有虛假
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特別提示:
1.本次股東大會沒有增加、否決或修改議案的情形。
2.本次股東大會不涉及變更以往股東大會已通過的決議。
一、會議召開和出席的情況
1、會議召開情況
會議通知:江蘇
傳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2020年第四
次臨時股東大會會議通知已於2020年8月6日以公告形式發布。
(1)現場會議時間:2020年8月21日(星期五)下午13:30;
(2)網絡投票時間:2020年8月21日(星期五)
其中通過深圳交易所系統進行網絡投票的具體時間為:2020年8月21號上
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過深圳證券交易所互聯
網投票系統投票的具體時間為:2020年8月21日上午9:15—2020年8月21日
下午15:00期間的任意時間。
股權登記日:2020年8月14日(星期五)
現場會議地點:江蘇省高郵市凌波路33號江蘇
傳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二樓
會議室。
會議的召開方式:本次股東大會採取現場投票與網絡投票相結合的方式召開。
會議召集人:公司董事會。
會議主持人:董事長鄒偉民先生
本次股東大會的召集、召開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上市公司股東
大會規則》等有關法律法規、部門規章、規範性文件和本公司章程的規定。
2、會議的出席情況
股東出席的總體情況:
通過現場和網絡投票的股東13人,代表股份170,819,823股,佔上市公司總
股份的68.4921%。
其中:通過現場投票的股東8人,代表股份160,842,000股,佔上市公司總
股份的64.4914%。
通過網絡投票的股東5人,代表股份9,977,823股,佔上市公司總股份的
4.0007%。
中小股東出席的總體情況:
通過現場和網絡投票的股東5人,代表股份9,977,823股,佔上市公司總股
份的4.0007%。
其中:通過現場投票的股東0人,代表股份0股,佔上市公司總股份的
0.0000%。
通過網絡投票的股東5人,代表股份9,977,823股,佔上市公司總股份的
4.0007%。
公司的全體董事、監事、董事會秘書、高級管理人員和北京德恆(蘇州)事
務所見證律師出席了本次會議。本次會議的召集和召開符合《公司法》、《上市公
司股東大會規則》、《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等法律、法規、規範性文件
及《公司章程》的相關規定。
二、提案審議表決情況
1、審議通過《關於延長非公開發行股票股東大會決議有效期的議案》
總表決情況:
同意170,819,823股,佔出席會議所有股東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對0
股,佔出席會議所有股東所持股份的0.0000%;棄權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認
棄權0股),佔出席會議所有股東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東總表決情況:
同意9,977,823股,佔出席會議中小股東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對0股,
佔出席會議中小股東所持股份的0.0000%;棄權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認棄權
0股),佔出席會議中小股東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議案以特別決議通過,已經出席本次會議有表決權股東所持有效表決股份
總數的三分之二以上通過。
三、律師出具的法律意見
北京德恆(蘇州)律師事務所為本次股東大會出具了法律意見書,認為:公
司本次股東大會的召集和召開程序、出席本次股東大會人員及會議召集人資格、
本次股東大會的表決程序及表決結果符合相關法律、法規和《公司章程》、《股東
大會議事規則》的相關規定,本次股東大會未討論《關於召開2020年第四次臨
時股東大會通知》中沒有列入會議議程的事項,本次股東大會所通過的決議合法、
有效。
四、備查文件
1.2020年第四次臨時股東大會會議決議;
2.北京德恆(蘇州)律師事務所出具的《北京德恆(蘇州)律師事務所關
於江蘇
傳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四次臨時股東大會的法律意見》
特此公告。
江蘇
傳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
2020年8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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