運-10最初設計目的是一種領導專機
從1970年8月毛主席、周總理決策上馬運10項目算起,中國30多年來發展大飛機的航空歷程說明,由於研發周期過長,一般在10年左右,大飛機項目很容易中途夭折,政府換屆、航空工業規劃調整、國防戰略調整都多次讓大飛機項目的發展付出下馬停工的慘重代價。因此,對於這項長周期、高難度、大投入、易失敗的高科技工程需要用法律手段來保證其實施,來克服「下馬容易上馬難」的實施困境。
第一次上馬的大飛機,定位是中國的「空軍一號」
經過兩三年的醞釀和建議,1970年7月,毛主席、周總理決定上馬運10項目,代號「708工程」。項目的工程目標是為國家領導人研製出國訪問的專機,為了在國際外交場所樹立中國的大國形象,以及從中國直飛歐洲地拉那的遠航能力,因此100人客座和8300公裡的長航程是主要特點。
第一次下馬是因為沒錢買油試飛。運10下馬不久,國內的專家就群起上書。要求發展自己的大型飛機製造工業。
1986年3月,時任中科院技術科學部主任的王大珩與陳芳允、楊嘉墀、王淦昌3位科學家一起,聯名向中央遞交了一份重要報告:《關於跟蹤研究戰略性高技術發展的建議》,即「863計劃」。在此背景下,1986年7月30日,胡溪濤聯合北航、南航和西北工大的3位校長沈元、張阿舟、季文美聯名向鄧小平同志上書《千方百計儘早提供和使用國產幹線飛機》,在信中,四老闡述了發展幹線飛機的緊迫性。
第二次上馬僅僅是國務院決策過的「運16」幹線飛機概念
1986年11月在「四君子上書」之後,國家科委召開研製幹線飛機論證會,提出了《發展幹線飛機振興航空工業》的報告上報國務院。而在這次論證會上,也有不同意見。當時一位領導提出,發展我國民用飛機的步驟應該是首先以70—100座的大支線飛機為突破口,然後發展幹線飛機。這是日後「三步走」策略的最早露面。
國家科委報告上呈之後,1986年12月4日,國務院召集第125次常務會議,決定研製幹線飛機,參考方案是原運10研製單位上海飛機設計研究所提交的運16方案。
在1986年到1988年,航空工業部科技委組織的《2000年中國航空工業發展戰略研究報告》中,提到幹線飛機是民用飛機發展的戰略重點。而1988年10月30日,國務院對研製幹線飛機項目書作出批覆,要求爭取在1996年取得我國適航證,投入國內的航線使用。
1989年,航空工業部組織專家對幹線飛機的總體設計、總裝、總質量控制等進行論證和招標,最終確定在上海做幹線飛機。
1994年9月27日在中科院召開的研製幹線飛機論證會上,當時中國航空工業總公司一位高層明確表示,飛機的座級應該比150座要大。也即要發展更大飛機。但是最終在上報國務院的幹線飛機發展思路中,文件上卻改了口,強調要以研製100座級飛機為突破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