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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520去民政局領證 發現「被結婚」14年 她如何撤銷婚姻登記呢
5月20日,王女士和男友相約去河南省長垣市民政局辦理婚姻登記,卻被工作人員告知,她在2006年時已經跟一男子張某在寶豐縣登記結婚,無法辦理婚姻登記。王女士稱,自己不認識張某,2006年還沒大學畢業,也從來沒有去過寶豐縣,何來辦理婚姻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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貴州女子因身份證丟失「被結婚」,民政局:無法撤銷建議起訴
臨漳縣民政局辦公室工作人員向訴澎湃新聞證實,代女士確實是有兩條婚姻登記記錄。2013年,有人用代女士的身份在該民政局進行過登記,但民政局無法撤銷該條記錄。該工作人員稱,按規定,民政局只有在當事人受脅迫結婚並有公安局的證明的情況下,才能撤銷相關記錄。一張身份證「結了」兩次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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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因身份證丟失「被結婚」,民政局:無法撤銷建議起訴
一次是她與男友黃某2011年在重慶市銅梁縣(註:現銅梁區)民政局登記結婚;另一次是與素不相識的男子王某某於2013年在河北省邯鄲市臨漳縣民政局登記結婚。 「2013年我身份證丟失過,但很快進行了補辦,沒想到還會被冒用。因為重複登記結婚,我的審核材料沒辦法過,暫時無法完成購房程序,可能還需要支付違約金。」她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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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淮法院審結南京市首例依民法典撤銷婚姻案
該案中,妻子婚前隱瞞重大疾病,丈夫起訴撤銷婚姻獲得法院支持。2020年的一天,丈夫在家中收拾東西時偶然發現妻子的病歷資料,上面赫然記載著劉某身患梅毒未治癒,仍在長期服藥。焦某拿著這份病歷向妻子質問,確認了對方的病情。去年底,焦某向秦淮法院起訴,稱婚後發現妻子患有梅毒,至今未愈。該疾病屬於影響婚姻和生育的嚴重傳染病,原告及家庭無法接受,因被告事先未告知,特訴至法院請求撤銷兩人婚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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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婚時未到法定年齡,用姐姐身份證登記結婚,這段婚姻還有效嗎?
2009年8月,原、被告雙方到婚姻登記機關進行結婚登記,因被告湯琳當時年齡未滿22周歲,被告湯琳便用姐姐的身份證和張恭維登記結婚。婚後二人常因家務瑣事爭吵。2012年3月,原告張恭維以夫妻感情確已破裂為由,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與被告湯琳離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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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女假冒身份登記結婚 嫂子變「妻」「媽」成舅娘
未到年齡要求少女假冒身份登記結婚引荒唐事 廣州日報韶關訊 (記者卜瑜 通訊員汪次安、劉三瑞)韶關市仁化縣一名女子未到法定結婚年齡,為達結婚的目的,使用哥哥女友的身份證與男友登記結婚,婚後帶來一系列家庭成員和親戚的混亂關係。仁化縣法院昨日通報,法庭審理確認始興縣民政局對這一荒唐的婚姻登記具體行政行為違法,撤銷頒發的涉案結婚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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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中婚姻登記效力糾紛回歸民事的理解與適用
行政程序受理婚姻效力案件不僅面臨違反起訴期限規定,更要違反受案條件,以致將當事人的過錯視為登記機關過錯,將當事人的民事違法行為視為行政違法行為。最典型的是在行政程序中,只要當事人在婚姻登記中有弄虛作假,無論登記機關是否有過錯,都要作為行政行為違法處理。甚至連當事人使用公安機關辦理的戶口或身份證件進行婚姻登記,一旦屬於虛假身份信息,都要由登記機關作被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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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婚女去民政局發現已「結婚」兩次,起訴解除近兩年未果涉嫌「重婚...
在胡娟提供的這兩份《結婚登記審查處理表》上,記者注意到,其中一份顯示男方為孟某,二人於2003年12月15日登記結婚,結婚證字號為「冀永婚(2003)結字第2968號」。另一份表格顯示男方為韓某,登記結婚日期是2004年1月7日,結婚證字號為「冀永婚(2004)結字第010400280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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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部印發《婚姻登記工作規範》對婚姻登記機關登記員作出規範
「審查意見」:填寫「符合結婚條件,準予登記」。7.「結婚登記日期」:使用阿拉伯數字,填寫為:「××××年××月××日」。填寫的日期應當與結婚證上的登記日期一致。8.「結婚證字號」填寫式樣按照民政部相關規定執行,填寫規則見附則。9.「結婚證印製號」填寫頒發給當事人的結婚證上印製的號碼。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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鷹潭一女子同時兩段「婚姻」!另一個「老公」竟是親姐夫?
在辦理房屋轉讓手續時查詢婚姻狀況的過程中,萬美英無意中發現,自己在婚姻登記處的檔案中,竟有同時兩段婚姻經歷。與她登記結婚的人,除了萬美英的丈夫以外,還有一個竟是她的姐夫。原來,早在20多年前,萬美英的姐姐萬美鳳(化名)與一名男子相戀並談婚論嫁。然而,其實在之前,那時的萬美鳳是有過一段婚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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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訴離婚獲...
1月13日,江蘇南京秦淮法院宣判了南京市首例依民法典判決的撤銷婚姻案件。該案中,妻子婚前隱瞞重大疾病,丈夫起訴撤銷婚姻獲得法院支持。圖:視覺中國隱瞞真實病情撤銷婚姻案焦某(化姓)今年30歲,2018年時,他通過某網絡平臺認識了妻子劉某(化姓),兩人交往一段時間後於當年11月登記結婚,婚後並未生育子女。2020年的一天,丈夫在家中收拾東西時偶然發現妻子的病歷資料,上面赫然記載著劉某身患梅毒未治癒,仍在長期服藥。焦某拿著這份病歷向妻子質問,確認了對方的病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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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丟身份證後被二次結婚,導致購房審核沒過 民政局:無法撤銷
一次是她與男友黃某2011年在重慶市銅梁縣(註:現銅梁區)民政局登記結婚;另一次是與素不相識的男子王某某於2013年在河北省邯鄲市臨漳縣民政局登記結婚。「2013年我身份證丟失過,但很快進行了補辦,沒想到還會被冒用。因為重複登記結婚,我的審核材料沒辦法過,暫時無法完成購房程序,可能還需要支付違約金。」她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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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年1月1日起,婚姻登記將有重大調整!
首先,離婚冷靜期設定為30天;其次,離婚冷靜期屆滿後的「再一個」30天之內,雙方需要共同到婚姻登記機關領取離婚證,逾期不領則視為撤回離婚申請。此外,婚姻登記機關將不再受理因脅迫結婚而請求撤銷的業務。據民法典規定,「因脅迫結婚的,受脅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請求撤銷婚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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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版廣西婚姻登記管理系統明年上線 支持網上預約
廣西婚姻登記管理信息系統(內地居民)1月啟用,支持網上預約12月14日,南國早報客戶端記者從自治區民政廳了解到,廣西婚姻登記管理信息系統(內地居民)將於2021年1月4日正式上線運行。據介紹,民眾可以通過該系統進行結婚、離婚等婚姻業務的預約,未來還能實現申領電子結婚證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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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婚姻登記啟用「人臉識別」系統:杜絕冒領身份登記等問題
成都婚姻登記啟用「人臉識別」系統:杜絕冒領身份登記等問題 拿著相似人臉的身份證就能結婚?今天,一臺攝像頭就能打破這種「危險的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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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州撤銷9個婚姻登記處 越秀區兩個婚姻登記處醞釀合併
本報訊 (記者辛靈)記者昨日從民政部門獲悉,廣州市撤銷9個婚姻登記處,其中,包括原東山區、芳村區等婚姻登記處被撤銷。 據介紹,這些撤銷的婚姻登記機關包括東山區民政局,芳村區民政局,廣州經濟技術開發區民政局,番禺區橫瀝鎮人民政府、萬頃沙鎮人民政府、黃閣鎮人民政府,花都區新華鎮人民政府、北興鎮人民政府、芙蓉鎮人民政府等9個婚姻登記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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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到1年之內女子被結婚五次,登記記錄無法消除
怪誕的婚姻史尚某在2004年9月到2005年7月份,不到一年的時間內居然分別在安徽、內蒙古、山東等省市和五人進行登記結婚,確立夫妻關係。王某對此當然是不信的,他和今年37歲的尚某兩個人的愛情經歷長達十多年,期間沒有見過她和其他男子有染,更不用說是結婚登記了。「我對她還是知根知底的,這如果是經人介紹的,估計在民政局就得當場分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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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部關於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有關婚姻登記規定...
根據《民法典》規定,對婚姻登記有關程序等作出如下調整:一、婚姻登記機關不再受理因脅迫結婚請求撤銷業務《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二條第一款規定:「因脅迫結婚的,受脅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請求撤銷婚姻。」因此,婚姻登記機關不再受理因脅迫結婚的撤銷婚姻申請,《婚姻登記工作規範》第四條第三款、第五章廢止,刪除第十四條第(五)項中「及可撤銷婚姻」、第二十五條第(二)項中「撤銷受脅迫婚姻」及第七十二條第(二)項中「撤銷婚姻」表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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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婚姻登記工作規範_其他文件_首都之窗_北京市人民政府門戶網站
第五十條 申請補辦結婚登記的,當事人填寫《申請補辦結婚登記聲明書》,婚姻登記機關按照結婚登記規定辦理。 當事人於1950年5月1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施行之後至1994年2月1日《婚姻登記管理條例》施行之前未經結婚登記以夫妻名義同居,戶口簿上的婚姻狀況為有配偶的,應當提交充分證據證明雙方關係,戶口簿上已直接顯示雙方關係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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冒用死者身份登記 這對情侶竟然「冥婚」
為與男友陳某結婚,年僅十八歲的張某假借死者的身份進行結婚登記,本以為已經瞞天過海,沒想到在落戶時卻遭遇了阻礙。為此,其丈夫陳某起訴其與死者身份登記的「冥婚」無效。5月23日,記者獲悉,通州法院已審結此案,判決該段婚姻關係無效。張某與陳某經網絡相識,半年後即已談婚論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