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訊現貨消息 (微信號hexun_xianhuo)「單筆投資100到5000元;選擇到期時間不同,收益率不同,最多達到80%收益率;只需買對方向就能輕鬆獲利;投資者可以在最短的時間內用最低的成本贏得最高的利潤。」這是和訊現貨在瀏覽廣東金德大宗商品交易中心 889號會員網站時發現的對金德微交易的介紹。
近幾年,藉助網際網路的快速發展,一些簡單便捷的投資方式開始興起。在大宗商品市場領域,被奉為投資者教育及拓客神器的微交易在各平颱風生水起。
2015年8月17日廣東金德大宗商品交易中心正式上線微交易和新系統。以其「微成本」、「微風險」、「微時間」、「微操作」特點迅速打開市場。不過近期,金德微交易由於其涉二元期權以及資金凍結等問題站上輿論風暴中心。
網傳金德大宗被查封資金被凍結 回應稱為造謠欺詐
最近幾天,網絡流傳圖片稱中國銀行(601988,股吧)廣州東風路支行按照人民法院的要求,依法凍結廣東金德大宗商品交易有限公司800萬元人民幣。有法院方稱,該公司不僅違反了國家《期貨交易管理條例》,也違反合同約定,同時「金德微交易」產品涉嫌違法經營而被推向被告席。
對此,8月5日金德大宗官網發布針對近期網上出現的造謠欺詐事件的嚴正聲明。聲明稱有不法人員通過電話、微信等方式向交易中心索取不法利益,被拒後這批不法人員通過網絡論壇等方式在網上捏造、傳播「廣東金德大宗商品交易有限公司涉嫌詐騙成被告」、「廣東金德公司被法院查封,分析師已關機」等謠言。目前交易中心的各項業務處於正常有序開展中,對於匿名發帖誹謗詆毀等非法行為,應立即停止傳播消除不良影響否則將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而對於網絡上流傳的資金被凍結等圖片,這份公告並未給出解釋。不過,和訊現貨(微信號hexun_xianhuo)從帳號主體為深圳市微交易投資管理有限公司的微信服務號金德大宗微交易平臺發布的「重要通知!廣東金德大宗商品交易中心,致會員單位的通報函中了解到,交易中心目前正有一宗與常德市國強投資諮詢有限公司的民事合同糾紛在處理。
另外,帳號主體為南昌千茂投資管理有限公司的微信服務號金德大宗交易平臺發布的「金德大宗關於網絡謠言的通告」稱金德大宗案件涉及的資金凍結問題,實際上任何單位和個人在起訴時若剔除凍結對方資金要求,只要你有相應資金作為擔保,都可以向法院主張相應的查封或凍結,只是訴訟程序而非法院判決。此案尚未開庭,網上說法完全失實。其實資金凍結已近一個月,對金德大宗的運作也沒有造成任何影響。
金德微交易涉二元期權 證監會曾警示二元期權風險
金德微交易的實質或是二元期權。在金德大宗889號會員金德微交易網站關於微交易系統視頻簡介中介紹稱,微交易將日漸交易的分析技巧和期權交易的獲利優勢相結合,使投資者可以在最短的時間內用最低的成本贏得最高的利潤。簡言之,微交易就是一種通過預測交易資產,在設定時間內價格漲跌獲利的金融工具,可以選擇從一分鐘到一小時不等的到期合約。
只需要選擇市場漲跌方向,不管漲跌幅度,只需買對方向就能輕鬆獲利,即使價格只波動0.1點也能獲利80%。收益風險固定。最低投資100元,最高5000元。收益根據選擇的到期時間不同收益率不同,最高達到85%。而賠率,在宣傳視頻中並未說明。
也就是說假使投資者投入1000元,選擇到期時間為60分鐘,買入看漲,在一小時後,若到期時平倉價高於入場價,將會獲得高達800的收益,反之亦然。
(請容小編在此插播吐槽一句:任何只談收益,不談風險的投資都是耍流氓)
實際上,這與二元期權的操作一致。二元期權只考慮標的資產的價格走向(看漲或者看跌),益和風險是預先固定的,收益與否只由標的資產的價格是否滿足預定條件決定。二元期權在到期時只有兩種可能結果,基於一種標的資產在規定時間內(例如未來的一小時、一天、一周等)收盤價格是低於還是高於執行價格的結果,決定是否獲得收益。如果標的資產的走勢滿足預先確定的啟動條件,二元期權交易者將獲得一個固定金額的收益,反之則損失固定金額的部分投資,即固定收益和風險。
針對於近年來流行於的二元期權風險開始暴露,4月18日,證監會相關負責人表示,二元期權交易的實質是創造風險供投資者進行投機,不具備規避價格風險、服務實體經濟的功能,與證監會監管的期權及金融衍生品交易有著本質區別,其交易行為類似於賭博。目前,已有地方公安機關以詐騙罪對二元期權網絡平臺進行立案查處。並提醒廣大投資者,一旦上當受騙,損失很難追回。不要參與此類網絡二元期權交易,以免遭受損失。
微交易合規性成疑 微信支付已設門檻
達摩克裡斯之劍(The Sword of Damocles),又稱懸頂之劍,人們常用來表示時刻存在的危險。對於微交易來說,達摩克裡斯之劍一直存在。
早在2015年初微交易之風初熱之時,和訊現貨(微信號hexun_xianhuo)就邀請業內人士召開了微交易沙龍研討會。作為大宗商品市場交易模式新丁的微交易,作為交易軟體、營銷工具和服務平臺「三位一體」的多功能系統平臺具有交易限制少等優勢深受現貨平臺的歡迎。作為新生工具,在當時的沙龍現場,微盤的合規性問題成為重點討論對象。
2016年,微盤市場發展更為瘋狂,在一些宣傳軟文種,他們被稱為「躺掙就能掙大錢」、「股市賠慘了、微盤幫您賺回來」。在微盤業務市場佔有率不斷擴大的今天,微盤的合規性和可持續性令人存疑。
大宗商品行業律師黃夢奇認為,大宗商品現貨電子交易市場金融微盤的創新從商業模式上看是相當完美的,然而這些金融微盤背後所蘊藏的法律風險也是不容小覷的。微盤的風險表現在金融微盤依託平臺的風險、品種風險、交易制度風險、流程風險上。在交易制度風險上,他金融微盤的交易制度,目前多為:T+0、雙向交易、買漲買跌、不設漲跌幅、可交割、高槓桿、當日無負債結算制度、強制平倉制度、保證金制度等等。
《商品現貨市場交易特別規定(試行)》第九條規定,商品現貨市場交易可以採用下列方式:(一)協議交易;(二)單向競價交易;(三)省級人民政府依法規定的其他交易方式。緊接著第十條規定,市場經營者不得開展法律法規以及《國務院關於清理整頓各類交易場所切實防範金融風險的決定》禁止的交易活動,不得以集中交易方式進行標準化合約交易。然而,38號文、37號文均三申五令明確,除依法設立的證券交易所或國務院批准的從事金融產品交易的交易場所外,任何交易場所均不得將任何權益拆分為均等份額公開發行,不得採取集中競價、做市商等集中交易方式進行交易;不得將權益按照標準化交易單位持續掛牌交易,任何投資者買入後賣出或賣出後買入同一交易品種的時間間隔不得少於5個交易日;除法律、行政法規另有規定外,權益持有人累計不得超過200人。除依法經國務院或國務院期貨監管機構批准設立從事期貨交易的交易場所外,任何單位一律不得以集中競價、電子撮合、匿名交易、做市商等集中交易方式進行標準化合約交易。
黃夢奇律師認為金融微盤的交易制度已明顯踩到了國務院清理整頓交易所的雷區,稍有不慎,便有被認定為非法期貨之嫌。他同時提醒廣大投資者在使用金融微盤理財的時候,應該擦亮眼睛,仔細審核該金融微盤背後的交易所或交易中心是否具有設立時的完備手續,倘若沒有,應該審慎操作,甚至杜絕操作,以免資金遭受損失,莫忘「泛亞」之痛!
雖然目前明確針對微盤業務的政策文件尚未出現,但微信支付已然開啟風險防控,「防患於未然」。
據了解,近日,騰訊微信支付(財付通)對於涉大宗商品交易的微交易的商戶說明其使用微信支付的業務場景和經營模式,並提供省政府批准設立文件,省商務部審查驗收文件以及部際聯席會議批文等相關資質證照,對於未能夠提供相關資質的交易場所微交易將關閉支付功能。此舉將更好的為微交易保駕護航,同時防止一些資質不全的企業進入微交易領域。
(責任編輯:李興旺 HF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