還有一個多星期,今年就要結束了。2020年大家也經歷了史上首次的個稅彙算清繳,該個稅新政給大家的工作生活都帶來了巨大的影響。
除了大家非常關心的專項附加扣除信息外,還有一個重要的信息需要大家注意,那就是年終獎個稅的問題。
都說2020年特別難,辛辛苦苦工作一年,公司給我們發年終獎,自然是十分開心的,多少小夥伴一年到頭來,都指望著那份年終獎。
對於年終獎,小夥伴們還有這樣那樣的問題。我們究竟能到手多少的年終獎呢?年終獎要納稅嗎?如果納稅的話怎麼納稅才能讓年終獎到手儘量多呢?
別急,關於年終獎的個稅問題,隨葵花一起來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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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終獎繳稅
早在18年年底,財政部稅政司就發布了《關於個人所得稅法修改後有關優惠政策銜接問題的通知》,其中對於全年一次性獎金等多項個稅優惠政策進行明確。
而下面的這項明確規定,正是很多小夥伴們期盼的福利。
根據通知規定,在2021年12月31日前,年終獎不併入當年綜合所得哦,大家只要以全年一次性獎金收入除以12個月得到的數額,按照通知所附按月換算後的綜合所得稅率表,確定適用稅率和速算扣除數,單獨計算納稅就可以了。
也就是說,2020年的年終獎按照原來的公式算,那麼就應該是:應納稅額=全年一次性獎金收入×適用稅率-速算扣除數。
其中,速算扣除數和稅率對應全月應納稅所得額,分為7個檔次。
全月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3000元的,稅率為3%,速算扣除數為0;
超過3000元至12000元的部分,稅率為10%,速算扣除數為210;
而最高的一檔,也就是全月應納稅所得額超過80000元的部分,稅率為45%,速算扣除數為15160;
下面我來給大家舉個例子,大家參照自己的年終獎,套用公式計算一下,就知道自己該繳納多少的稅了。
假設一家高科技網際網路公司給員工甲、乙分別頒發年終獎為3萬元、5萬元。
那麼按照年終獎的個稅算法甲員工的年終獎應該交的稅為:30000÷12=2500元。
2500元適用現行稅率表的3%稅率甲員工的年終獎應交稅:30000×3%-0=900元。
乙員工5萬元年終獎個稅算法為:50000÷12=4167元。
4167元適用現行稅率表的10%稅率乙員工年終獎應交稅:50000×10%-210=4790元。
這裡需要特別提醒,當然也是一個小技巧啦~
《通知》還專門規定,居民個人取得全年一次性獎金的,可以自行選擇計稅方式,「請納稅人自行判斷是否將全年一次性獎金併入綜合所得計稅。」
國家稅務總局所得稅司副司長葉霖兒去年年初曾提示:「也請扣繳單位在發放獎金時注意把握,以便於納稅人享受減稅紅利。」
什麼意思呢?
簡單點來說:對於總收入比較高,年終獎數額比較大的人來說,不併入綜合所得比併入綜合所得要適用更低的稅率,更為划算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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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稅新規,歷史性突破
其實2019年新個稅法的出臺,在很多方面都是歷史性的突破。
比如「綜合所得」、「累計預扣法」、「專項附加扣除」等。針對年終獎金的新規定呢,也是在文件中有體現。
根據《關於個人所得稅法修改後有關優惠政策銜接問題的通知》財稅〔2018〕164號文件:
居民個人取得全年一次性獎金,符合《國家稅務總局關於調整個人取得全年一次性獎金等計算徵收個人所得稅方法問題的通知》(國稅發〔2005〕9號)規定的,在2021年12月31日前,不併入當年綜合所得。
以全年一次性獎金收入除以12個月得到的數額,按照本通知所附按月換算後的綜合所得稅率表,確定適用稅率和速算扣除數,單獨計算納稅。
不過自2022年1月1日起,居民個人取得全年一次性獎金,應併入當年綜合所得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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幾點注意事項
關於年終獎的問題,下面有幾點注意事項需要和大家講明:
1、年終獎金的一次性計稅方式延續了,2021年12月31日前還可以適用;
2、年終獎金也可以併入當年的綜合所得一起計稅;
3、2022年1月1起,年終獎金全部併入綜合所得計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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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終獎金選擇哪種方式計稅更合適?
兩種年終獎計稅方式,可根據應納稅所得額判斷選擇那種計稅方式更合適。為了方便大家的理解,下面通過幾個簡單的計算,來幫助大家好好判斷一下,自己的年終獎計稅適合哪種方式。
如下表:
操作說明:
計算應納稅所得額=年度收入(含年終獎)-專項扣除-專項附加扣除-其他扣除-6萬。
當應納稅所得額小於等於0時,納入綜合所得計稅合適;
當應納稅所得額大於0小於36000時,兩種計稅方式無差異;
當應納稅所得額大於36000時,一次性計稅方式合適。
年終獎金的6個盲區要注意
年終獎金的六個應避開的區域,如下表:
舉個例子
年終獎36000元,應納稅額=36000×3%=1080元;
年終獎36001元,應納稅額=36001×10%-210=3390.1元;
可以看到很明顯的區別,並且這個區別一算,還真能把你嚇一跳。
年終獎多發1元,多納稅額=3390.1-1080=2310.1元。相當於有些人的一個月工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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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終獎金計算的其它注意事項
1)如果獎金發放當月的工資低於基本減除額5000元,選擇一次性單獨計稅時不再減除差額,而直接乘適用稅率-速算扣除數。
主要原因是可以選擇納入綜合所得。
2)年終獎金一次性計稅方式一年每個納稅人只能享受一次。
3)年終獎金是計入社保繳費基數的,當年新入職的員工建議在第二年發放年終獎金,因為社保基數的計入規定是按照上年自然年度平均工資,這樣就可以晚一年計入社保基數,延遲繳納時間,為企業降低成本。
本文政策及法律依據參照:
《關於個人所得稅法修改後有關優惠政策銜接問題的通知》《國家稅務總局關於調整個人取得全年一次性獎金等計算徵收個人所得稅方法問題的通知》
以上就是大家最為關心的個稅彙算清繳中年終獎扣稅問題的相關政策。
相信這篇關於年終獎扣稅計算的實用文章,一定能夠給大家計算年終獎帶來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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