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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購藥品」變 「販賣毒品」……跨國「代購」仍在謹慎接單
代購「不眠症治療藥」,卻帶回了「毒品」除了代購化妝品等日常生活用品,還有人會將海外的藥品帶回中國國內,下面要講到的這幾位,顯然不知道他們代購的藥品中有毒品成分。法制網22日報導,近日,福州市晉安區檢察院以走私、販賣毒品罪依法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謝某、姜某及王某。該團夥從日本代購管制類的精神藥品通過郵寄的方式郵回國販賣謀取暴利。2018年9月中旬,犯罪嫌疑人謝某夥同犯罪嫌疑人姜某、王某,預謀從日本代購走私「不眠症治療藥」(俗稱「藍精靈」)到中國販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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買毒品後退貨現場被抓,算不算非法持有
因毒品質量差而想退貨,但在退貨時,卻被民警現場抓獲,能否認定行為人具有非法持有毒品的主觀故意?日前,湖南省婁底市檢察院在辦理陳濤等4人販賣、窩藏、轉移毒品一案中,依法追訴的兩名非法持有毒品的漏犯,被法院判處刑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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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陽泉市穆成平犯販賣毒品罪案警示錄(轉載)
針對以上指控的犯罪事實,公訴機關向本庭提供了物證、書證、證人證言、被告人供述和辯解、辨認筆錄等證據材料予以證明,並在發表的公訴意見中認為,被告人穆成平向多人多次販賣毒品,情節嚴重,其行為已構成販賣毒品罪;被告人穆成平容留多人在其家中吸食毒品,其行為已構成容留他人吸毒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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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明楷\王鋼:毒品犯罪專題研究
由於代購毒品的行為表現為不同情形,下級司法機關對相關司法解釋的理解與把握不完全一致,導致各地司法機關對相同代購毒品行為的處理也不相同。其中主要涉及罪與非罪的區別問題,即代購毒品的行為是否構成販賣毒品罪。〔1〕由於我國刑法對毒品犯罪的處罰特別嚴厲但處罰範圍卻相對較窄,對相同的代購毒品行為,此地作無罪處理、彼地按重罪處罰的現象並不罕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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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強律師無罪案例:日本安眠藥「藍精靈」涉毒品案,終獲撤案處理
案情簡介:季某某自2018年從事母嬰、女性用品代購,2019年2月,微信朋友圈中喬某某找季某某從日本代購安眠藥。後季某某因涉嫌販賣毒品罪被上海市某區公安局立案偵查,並移送至檢察機關審查起訴。辯護人在審查起訴階段,結合嫌疑人犯罪主觀故意、刑事規範文件、參考案例等提出了嫌疑人不構成犯罪的辯護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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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立專業化辦案組,南通崇川檢察院從嚴打擊毒品犯罪
中國江蘇網7月15日南通訊(記者 李志華 通訊員 曹燕)「以販養吸型、持有毒品型、變相加價的代購型、採用微信等新媒介型、採用快遞等新方式型。」7月15日下午,南通市崇川區檢察院對外發布:去年以來該院辦理的五起毒品典型案例,再次警醒民眾自覺抵製毒品、遠離毒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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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某祥因走私、販賣、運輸、製造毒品罪被重慶九龍坡人民法院判決
2003年8月12日因犯販賣毒品罪被重慶市渝中區人民法院判處有期徒刑一年;2008年8月29日因犯販賣毒品罪被重慶市渝中區人民法院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2015年7月13日因犯販賣毒品罪被重慶市沙坪垻區人民法院判處有期徒刑六個月;2016年6月14日因犯販賣毒品罪被重慶市沙坪垻區人民法院判處有期徒刑八個月;2016年7月13日因犯販賣毒品罪被重慶市沙坪垻區人民法院判處有期徒刑八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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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種安眠藥實際是一種新型毒品,3人因販賣毒品罪被提起公訴
6月11日,嘉定區人民檢察院對犯罪嫌疑人江某、蘇某、章某(江某丈夫)以販賣毒品罪提起公訴。交易「藍精靈」時被抓2019年9月,蘇某通過手機微信得知一朋友睡眠不好,想要問其購買3板名為「藍精靈」的安眠藥助眠,由於蘇某在之前的微信朋友圈中看到過微商江某「曬」過此藥,於是聯繫江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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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河津市韓飛犯販賣毒品罪案警示錄(轉載)
因涉嫌犯販賣毒品罪於2020年6月1日被河津市公安局抓獲,次日被河津市公安局刑事拘留,2020年7月9日被河津市人民檢察院批准逮捕,次日被河津市公安局執行逮捕,現羈押於河津市看守所。指定辯護人省略。河津市人民檢察院以河檢檢二刑訴〔2020〕54號起訴書指控被告人韓飛犯販賣毒品罪,於2020年10月10日向本院提起公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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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垣曲縣王銀龍犯販賣毒品罪案警示錄(轉載)
因涉嫌犯販賣毒品罪,於2020年5月24日被垣曲縣公安局刑事拘留,同年6月30日被依法逮捕。現羈押於垣曲縣看守所。指定辯護人省略。垣曲縣人民檢察院以垣檢檢二刑訴(2020)25號起訴書指控被告人王銀龍涉嫌犯販賣毒品罪,於2020年10月9日向本院提起公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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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國後自製含大麻油電子菸出售,以販賣毒品罪被判刑
齊魯晚報·齊魯壹點記者 楊璐 陳晨國際禁毒日前夕,6月24日,山東省高級人民法院召開新聞發布會,發布五起毒品犯罪典型案例。其中有一起回國人員自製含大麻油的電子菸出售牟利的販賣毒品案,此案也是山東省首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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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要旨】幫別人取的快遞裡竟有毒品!代收人構成非法持有毒品罪...
所分享內容為作者個人觀點,僅供讀者學習參考,不代表本號觀點由於舒某寶持有毒品僅在漵浦縣盧峰鎮內完成了空間位移,尚不符合運輸毒品罪的構成要件,故公訴機關指控舒某寶的行為構成運輸毒品罪不能成立。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條、第五十二條、第五十三條、第五十五條第一款、第六十四條之規定,經本院審判委員會討論決定,判決如下:被告人舒某寶犯非法持有毒品罪,判處有期徒刑十五年,剝奪政治權利五年,並處罰金人民幣五萬元;二、對公安機關查扣的涉案毒品予以沒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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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某江因走私、販賣、運輸、製造毒品被重慶市綦江區人民法院判決
重慶市綦江區人民檢察院以渝綦檢刑訴〔2020〕294號起訴書指控被告人何某江犯販賣毒品罪,於2020年6月4日向本院提起公訴,本院於同日立案受理,依法適用認罪認罰簡易程序,實行獨任審判,於2020年6月10日公開開庭審理了本案。重慶市綦江區人民檢察院指派檢察官李植春出庭支持公訴,被告人何某江到庭參加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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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陽泉市李旭犯販賣毒品罪案警示錄(轉載)
針對以上指控的犯罪事實,公訴機關向本院提供了書證、證人證言、被告人供述和辯解、辨認筆錄、鑑定意見等證據材料予以證實,並在發表的公訴意見中認為,被告人李旭、閻雲蘭、李建忠向他人販賣毒品,其行為已構成販賣毒品罪。被告人李旭、閻雲蘭認罪認罰,可從寬處理。被告人李建忠在刑罰執行完畢五年內,再犯應當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之罪,繫纍犯,應當從重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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違規出售地西泮注射液 護士以販賣毒品罪判刑
1月6日,湖南省邵陽市雙清區人民法院審結了這樣一起案件,以犯販賣毒品罪判處被告人李某管制二年,並處罰金一萬元。 被告人李某出生於上世紀六十年代,從小聰明好學,小學到初中成績在班上一直都是名列前茅,初中畢業後考入一中專學習護理專業,學成後進入一大型醫院工作,有著這樣一份人人豔羨的工作李某也知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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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發布會|江西:毒品犯罪案件呈三大特點
積極參與禁毒綜合治理等工作情況,並發布典型案例。2019年1月至2020年5月,江西檢察機關共批捕毒品犯罪案件3228件4354人,逮捕人數佔全部刑事案件逮捕人數的10%,同比下降19%;起訴毒品犯罪案件4050件5536人,起訴人數佔全部刑事案件起訴人數的8%,同比下降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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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某紅因非法持有毒品罪被重慶市巴南區人民法院判決
因犯販賣毒品罪,分別於2010年8月被重慶市江北區人民法院判處拘役五個月,於2012年10月被重慶市渝北區人民法院判處有期徒刑七個月;因犯盜竊罪,於2017年9月被判處有期徒刑七個月,於2017年12月26日刑滿釋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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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品並不遙遠:鄰居家中種罌粟 代購的安眠藥含毒品成分
罌粟,是一種可以提取出毒品的植物,但依然有人為了賞花或滿足「口腹之慾」而違法種植。半年來,昌平公安分局共在轄區內查獲了近400株違法種植的罌粟,相關違法行為人均受到了行政處罰,罌粟植株也均被剷除。民警訊問時,保姆稱她確實不知道自己種植的是罌粟,種子則是一個朋友贈送的。因涉嫌非法種植毒品原植物,上述案件涉案人員均被昌平警方予以行政處罰。今年上半年,昌平公安分局共查獲、剷除了轄區內近400株私自種植的罌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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誤把「優樂美」奶茶粉當毒品販賣應如何定性
公安人員當場從劉某身上繳獲毒資人民幣500元,從楊某身上繳獲35包「優樂美」奶茶包裝的毒品可疑物。經鑑定,上述被繳獲的毒品可疑物中並未檢出毒品海洛因的成分,就只是35包普通的「優樂美」奶茶粉。但是被告人劉某在此前並不知情,他一直以為自己販賣給楊某的就是毒品海洛因。 【分歧】 第一種觀點認為:劉某的行為構成詐騙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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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檢察機關發布毒品犯罪典型案例
共介入重大毒品犯罪案件偵查引導取證26件(次);對偵查機關應當立案而未立案的毒品犯罪案件監督立案337件373人,監督後已提起公訴292人;提出抗訴案件89件。 禁毒工作的治本之策,在於把住防範吸毒這個關口,重點要從青少年抓起,從廣大人民群眾的教育防範抓起。 「近年來,高校學生涉毒違法犯罪問題逐漸凸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