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長假到來,想必大家已經按照早早地定好旅行計劃出發了,以防萬一,為了讓跟團旅遊的人在遭到導遊強制消費的情況下有辦法維護自己合法權益,出幾個攻略給大家用以防備和處理。
一.先嚮導遊問詢確定一下旅遊費用包括了哪些服務,是否有購物安排,還有記得記下其所屬旅行社以及消費者協會的聯繫方式,給自己吃下定心丸,好好地去旅遊。
二.在旅行途中,如果真的被旅行團帶到購物場所,這個時候你可以選擇不購物,因為旅行團並沒有經過你的書面同意。
三.當你選擇不購物時,卻遭到導遊的強迫、威脅、侮辱,這個時候來得及的話記得錄音或錄頻,留作證據。導遊強制遊客消費的行為違反了《旅遊法》的第三十五條規定。
①如果想現場解決,別害怕,你們是佔理的,要有底氣。可以先打電話嚮導遊所屬旅行社要求協商;協商不成,向消費者協會、旅遊投訴受理機構或者有關調解組織申請調解。
②如果旅途中間,為了自身安全沒有現場解決的話,遊客們可以回來後根據與旅遊經營者達成的仲裁協議提一起請仲裁機構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提交你所錄下的有力證據。
③還有一招,現在很多人會用的一招,就是向媒體曝光違法行為,這一招的力度比較大,會令導遊和旅行社「聞風喪膽」。
提醒:導遊強制消費的行為本身就屬於誘導、欺詐消費者,將會被依法沒收非法所得,吊銷導遊證並處罰金。且導旅遊者有權在旅遊行程結束後三十日內,要求旅行社為其辦理退貨並先行墊付退貨貨款,或者退還另行付費旅遊項目的費用。
話說,忍一時雖風平浪靜,但是事後卻越想越氣,在旅遊時遇到強制消費的情況,事中、事後都不選擇拿起法律武器保護自己,寧願花冤枉錢買不需要的東西,那么正是中了這些違法經營者的下懷。快快分享收藏這些攻略吧,希望大家有一個安全開心的假期。
本文作者:Ann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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