漢語拼音運動的歷史回顧

2020-12-23 搜狐網

  《漢語拼音方案》已經公布45年了,在這個紀念日子裡,回顧一下我國漢語拼音運動的歷史,可以溫故而知新,還是很有意義的。

  漢語拼音的古代史

  我國原來沒有拼音字母,採用直音或反切的方法來給漢字注音。直音,就是用同音字註明漢字的讀音,如果同音字都是生僻字,就是注了音也讀不出來。反切,就是用兩個漢字來給另一個漢字注音,反切上字與所注字的聲母相同,反切下字與所注字的韻母和聲調相同。周有光先生稱反切是「心中切削焊接法」。這兩種注音方法,用起來都不方便。

  唐代守溫在分析漢語聲母韻母和聲調的基礎上,制定了描述漢字語音的三十六字母,說明當時我國的語音分析已經達到很高的水平,可惜他用漢字來表示這些聲母和韻母,因此,這樣的字母沒有進一步發展成拼音文字。

  500年前我國部分穆斯林少數民族中曾經使用「小經」文字,這種文字是一種阿拉伯文字。用阿拉伯字母來拼寫漢語,比唐代守溫用漢字來表示聲母和韻母又進了一步。共有36個字,其中4個字母是特有的,這可能是我國最早的用來拼寫漢語的拼音文字,它不再帶有漢字的痕跡,完全採用拼音字母。「小經「同時也為東鄉、撒拉等民族使用。

  明朝末年西方傳教士來中國傳教,為了學習漢字,他們開始用拉丁字母來拼寫漢語。1605年,義大利耶穌會傳教士利瑪竇(Matteo Ricci, 1552-1610)在北京出版了《西字奇蹟》,其中有4篇漢字文章加了拉丁字母的注音。這是最早用拉丁字母給漢字注音的出版物,比「小經」用阿拉伯字母給漢字拼音稍晚,「小經」大概是最早用字母文字給漢字拼音的嘗試。《西字奇蹟》原書已不容易找到,據說,梵蒂岡圖書館尚有藏本。

  1626年,法國耶穌會傳教士金尼閣在杭州出版了《西儒耳目資》,這是一本用拉丁字母給漢字注音的字彙。注音所用的方案是在利瑪竇方案的基礎上修改的。

  利瑪竇和金尼閣的方案是以「官話讀書音」為標準設計的,適於拼寫北京語音。這種新穎的拼音方法給中國學者以很大的啟迪。明末音韻學家方以智說:「字之紛也,即緣通與借耳。若事屬一字,字各一義,如遠西因事乃合音。因音而成字,不重不共,不尤愈乎?」清朝學者楊選杞說:「辛卯戶餬口舊金吾期翁家,其猶子芸章,一日出《西儒耳目資》以示餘,予閱未終卷,頓悟切字有一定之理,因可為一定之法」。但是,在兩三百年間,利瑪竇和金尼閣的方案只是在外國傳教士中使用,沒有在中國人當中廣為傳播。

  1815年到1823年之間,在廣州傳教的英國傳教士馬禮遜編了一部《中文字典》,這是最早的漢英字典,字典中用他自己設計的拼音方案來拼寫漢語的廣東方言,實際上是一種方言教會羅馬字。接著,在其他的方言區也設計了不同方言的方言教會羅馬字。其中廈門的「話音字」1850年開始傳播,僅在1921年就印刷出售五萬冊讀物,直到新中國成立以前,大約還有十萬人左右使用這樣的方言教會羅馬字。其他各地的方言教會羅馬字,在南方的通商口岸傳播,主要用來傳教。

  1867年,英國大使館秘書威妥瑪(Thomas F. Wade)出版了北京語音官話課本《語言自邇集》,他設計了一套拼寫法,用拉丁字母來拼寫中國人名、地名和事物的名稱,叫做「威妥瑪式」。

  1931年到1932年間,有兩個外國傳教士提出了「辣體漢字」,這是一種根據《廣韻》設計的、以音節為單位的漢語拉丁字母文字,同音字幾乎都有不同的拼寫法,拼寫的是方言。

  這些用拉丁字母拼寫漢字的方案,為以後的漢語拼音運動提供了經驗。

  漢語拼音的近代史

  中國人自己的漢語拼音運動是從清朝末年的切音字運動開始的。

  鴉片戰爭以後,中國淪為半殖民地半封建社會,挽救民族危亡和振興中華的熱情,激發著一些愛國知識分子提出了教育救國的主張,梁啓超、沈學、盧戇章、王照都一致指出,漢字的繁難是教育不能普及的原因,因此,掀起了一場「切音字運動」。

  梁啓超在《沈氏音書序》中指出,「國惡乎強?民智斯圖強,民惡乎智?盡天下之人而讀書,而識字,斯民智矣」。沈學說:「歐洲列國之強,……有羅馬之切音也。人易於讀書,則易於明理,理明,利弊分析,上下同心,講求富強」。盧戇章說:「以切音以識漢文,……全國皆能讀書明理,國家何致貧窮?人民何致魚肉?」王照說:「列位啊,咱們個人都要點兒強吧,瞧瞧咱們中國都成什麼樣兒啦?」「中國政府非注意下層教育不可,欲去下層教育的障礙,非制一種溝通語言的文字使言文合一不可」。

  盧戇章(1854-1928)是我國第一個創製拼音文字的人。1892年,他在廈門出版《一目了然初階》,公布了他創製的「中國切音新字」,用拉丁字母及其變體來拼廈門音,聲韻雙拼,左右橫寫,聲母在右,韻母在左,另加鼻音符號和聲調符號,增加聲母後還可兼拼泉州音和潮州音。他認為,漢字「或者是當今天下之文字之至難者」,而切音新字「字母與切法習完,凡字無師能自讀」,這樣一來,「省費十餘載之光陰,將此光陰專攻於算學、格致、化學,以及種種之實學,何患國不富強也哉!」盧戇章並不要求廢除漢字,他主張「切音字與漢字並列」。後來,他又編寫了《中國字母北京切音教科書》和《中國字母北京切音合訂》,用切音字來拼寫官話。

  繼盧戇章的《一目了然初階》之後,開始了延續20年的切音字運動。幾乎每隔一二年就有新的切音字方案出現,如吳敬恆的《豆芽快字》,蔡錫勇的《傳音快字》,沈學的《盛世元音》,王炳耀的《拼音字譜》,王照的《官話合聲字母》,勞乃宣的《增訂合聲簡字》等。這些切音字方案多數是聲韻雙拼式的漢字筆畫式字母方案的,大多數只在小範圍內傳習,沒有廣泛推行,只有王照的官話字母和勞乃宣的合聲簡字推行較廣。

  王照(1859-1933)曾參加戊戌變法,失敗後逃往日本,受日本假名的啟發開始擬定漢語拼音字母,1900年秘密回國,以「蘆中窮士」的筆名發表《官話合聲字母》,採用漢字筆畫作為字母基礎,聲韻雙拼,並且主張以北京話為標準官話。他說:「京話推廣最便,故曰官話;官者公也,公用之話,自宜擇其佔幅員人數多者」。他並不主張廢除漢字,他說:「有力讀書,有暇讀書者,仍以十年讀漢文為佳」,「漢文俗話並行,互相補助,為益更多」。1903年,王照在北京設立「官話字母義塾」,為了取得合法身份,他自首入獄,得到釋放後全力推行他的官話字母,「十年之中,堅忍進行,傳習至十三省境」,其精神令人欽佩。

  勞乃宣(1842-1921)是音韻學家,他積極支持王照的方案,在官話字母的基礎上補充方言字母,擬定了南京、蘇州、福建、廣東等訪言的方案,統稱「合聲簡字」。推廣這種「合聲簡字」的成績十分顯著,「不識字之婦女村氓,一旦能閱讀書報,能作函札,如盲者之忽而能視,其欣快幾乎無可名狀」。

  切音字創製者的目的,雖然不想用它來代替漢字,但是他們希望切音字能夠成為一種拼音文字,與漢字分工,並行使用。然而,他們的願望沒有實現。

  在切音字運動中提出的拼音字母方案是多種多樣、琳琅滿目的,大致可以歸納為三大系:

  ① 假名系:模仿日文假名,採用漢字部首作為拼音符號。1892年盧戇章的《一目了然初階》一書中提出的「中國切音新字」,1901年王照的「官話合聲字母」等都屬於假名系。

  ② 速記系:採用速記符號作為拼音符號。1896年到1897年兩年間出版的蔡錫勇的《傳音快字》、沈學的《盛世元音》、王炳耀的《拼音字譜》等書中提出的方案都屬於速記系。

  ③ 拉丁系:採用拉丁字母作為拼音符號。1906 年朱文熊的《江蘇新字母》、1908年劉孟揚的《中國音標字母》和江亢虎的《通字》、1909 年黃虛白的《拉丁文臆解》等書中提出的方案都屬於拉丁系。

  1913年2月,讀音統一會在北京召開,會議的主要任務是「審定一切字的國音發音」和「採定字母」。會議開了三個多月。在這次會議上,審定了6500個漢字的讀音,用各省代表投票的方法確定了「標準國音」;擬定了一套注音字母,共39個,這套字母採用漢字筆畫式,字母選自古代漢字,音節採用聲母、韻母和聲調的三拼制,對雙拼的反切法進行了改進,其用途僅在於標註漢字讀音,不作為拼音文字。這套注音字母後來減為37個(聲母12個,韻母13個,介母3個,比雙拼切音字的方案中的字母幾乎減少了一半。

  會議對於注音字母的作用和地位問題進行了激烈的爭論,最後決定注音字母的作用是給漢字注音,不能與漢字並行使用。黎錦熙明確指出,注音字母的職能是「伺候漢字,偎傍漢字」。

  注音字母通過之後,擱置了五年,才於1918年由北洋政府教育部正式公布。1920年,全國各地陸續開辦「國語傳習所」和「暑期國語講習所」,推廣注音字母,全國小學的文言文課一律改為白話文課,小學教科書都在漢字的生字上用注音字母注音。北京還成立了注音字母書報社,印刷注音字母的普及讀物,還辦了《注音字母報》。從1920年到1958年,注音字母在我國使用了近40年的時間。這對於統一漢字讀音、推廣國語、普及拼音知識起了很大的作用。1930年,上層官員中有人覺得「注音字母」的名稱不好,改稱為「注音符號」,以強調這不是一種與漢字並行的文字。

  周恩來在《當前文字改革的任務》中,高度評價了注音字母的作用。他說:「辛亥革命之後產生了注音字母,這是中國第一套由國家正式公布,並且在中小學校普遍推行過的拼音字母。注音字母對於識字教育和讀音統一有過一定貢獻。儘管今天看來,注音字母還有不少缺點(例如,作為各少數民族的共同基礎和促進國際文化交流的工具,注音字母顯然遠不如拉丁字母),但是注音字母在歷史上的功績,我們應該加以肯定。對於近四十年來的拼音字母運動,注音字母也起了開創的作用」。

  五四運動之後,於1918年,錢玄同在《新青年》四卷四期上發表《中國今後之文字問題》的文章,提出了「廢孔學」、「廢漢字」的主張。他說:「欲廢孔學,不可不先廢漢文;欲驅除一般人之幼稚的野蠻的頑固的思想,尤不可不先廢漢文」;甚至說:「欲使中國不亡,欲使中國民族為二十世紀文明之民族,必以廢孔學、滅道教為根本之解決;而廢記載孔門學說及道教妖言之漢文,尤為根本解決之根本解決」;他提出:「廢漢文之後」,「當採用文法簡賅,發音整齊,語根精良之人為的文字Esperanto(世界語)」。

  這顯然是一種非常激進的言論,而且把漢語和漢字混為一談,分不清語言和文字的區別,在學術上是錯誤的,因而受到了陳獨秀的批評。陳獨秀指出,語言和文字「此二者關係密切,而性質不同之問題」絕不能混淆,所以,是「僅廢中國文字乎?抑並廢中國語言乎」還值得研究,因此他提出了「先廢漢文,且存漢語而改用羅馬字書之」的意見。

  這個意見得到了《新青年》同人的支持。錢玄同也接受陳獨秀的意見,一同倡導國語羅馬字,開始了國語羅馬字運動。1923年,《國語月刊》出版了《漢字改革專號》,採用羅馬字的呼聲達到高潮,國語羅馬字運動進入一個新的階段。錢玄同發表《漢字革命》的論文,否定漢字,說「處處都足以證明這為老壽星的不合時宜,過不慣二十世紀科學昌明時代的新生活」,「所以漢字革命,改用拼音是絕對可能的事」,「惟有響響亮亮的說漢字應該革命!如此,則漢字改革的事業才有成功的希望」。他不滿足於注音字母,認為「漢字根本改革之根本改革」應該採用羅馬字母。

  黎錦熙發表《漢字革命軍前進的一條大路》,提出「詞兒連書」的問題,對於這個重要的問題,進行了系統的研究。趙元任發表《國語羅馬字的研究》,提出了「國語羅馬字的草稿」,使用國際通用的拉丁字母,用字母表示音節的聲調,不造新字母,不加新符號,並提出了系統的詞兒連寫規則。

  1923年8月,教育部召開國語統一籌備會,決議組織「國語羅馬字拼音研究委員會」。

  1925年9月在北京的部分委員和一些語言學者自動組織「數人會」,提出了《國語羅馬字拼音法式》。

  1928年9月,大學院院長蔡元培正式公布《國語羅馬字拼音法式》,作為「國音字母第二式」,用於給漢字注音和統一國語,「與注音字母兩相對照,以為國音推行之助」。在國語羅馬字運動中,出版了一些讀物,如《國語留聲片讀本》等。

  1932年教育部公布的《國音常用字彙》,用注音字母和國語羅馬字兩式對照。但是,國語羅馬字始終沒有走出知識階層的圈子,沒有在社會上普遍推行,它的影響遠不如注音字母。

  國語羅馬字一直在臺灣使用,1984年臺灣發表國語羅馬字修訂草案,徵求意見之後,於

  1986年1月28日正式公布,名稱為《國語注音符號第二式》,改用於《漢語拼音方案》相同的符號標調法來表示聲調。

  新文化運動中的漢語拼音發展

  在國語羅馬字運動稍後,我國還開展了拉丁化新文字運動。中國的拉丁化新文字是20年代末30年代初在蘇聯創製的,其目的是在蘇聯遠東的10萬華工中掃除文盲,今後在條件成熟時,用拉丁化新文字代替漢字,以解決中國大多數人的識字問題。當時的蘇聯政府把在蘇聯遠東地區的華工中掃除文盲也列為蘇聯本國的工作任務,於是,在蘇聯的中國共產黨員瞿秋白、吳玉章、林伯渠、蕭三等人與蘇聯漢學家龍果夫、郭質生合作,研究並創製拉丁化新文字。瞿秋白寫成《中國拉丁式字母草案》,於1929年由莫斯科中國勞動者共產主義大學出版社出版,1930年,瞿秋白又出版了《中國拉丁化字母》一書,引起很大反響。1931年5月,蘇聯各民族新文字中央委員會科學會議主席團對中國拉丁化字母的方案進行了審定,並批准了這個方案。

  1931年9月26日在蘇聯海參威召開的中國文字拉丁化第一次代表大會上,又通過了書面方案《中國漢字拉丁化的原則和規則》。其主要內容是:1. 中國拉丁化新文字的原則(13條);2. 中國拉丁化新文字的規則(包括:①字母,②拼寫規則,③寫法規則)。拉丁化新文字是在國語羅馬字的基礎上制定的,在標調方式上與國語羅馬字不同,國語羅馬字對於所有的音節都要標聲調,而拉丁化新文字規定:原則上不標聲調,只是在極有必要或極易混同的情況下才標聲調。例如,「買」和「賣」容易混同,「買」寫為maai,「賣」寫為mai。於是,拉丁化新文字運動正式開始,這個運動推動了中國語文現代化的歷史進程。

  拉丁化新文字的創製者和國語羅馬字的創製者之間曾經進行過激烈的論戰,前者叫做「北拉派」,後者叫做「國羅派」。後來他們都發現,兩派在一些根本問題的認識上是一致的,只是在個別枝節問題上有分歧。周恩來在《當前文字改革的任務》中說:「拉丁化新文字和國語羅馬字是中國人自己創製的拉丁字母式的漢語拼音方案中比較完善的兩個方案。在談到現在的拼音方案的時候,不能不承認他們的功勞」。

  拉丁化新文字方案通過後,首先在華工中推行,出版書籍47種,刊印10多萬冊,許多華工學會了新文字,可以用新文字讀書寫信。

  1933年,拉丁化新文字介紹到國內。1934年8月,上海成立了「中文拉丁化研究會」,出版介紹拉丁化新文字的書籍。接著,在北方和南方的一些大城市都先後成立了拉丁化新文字團體,甚至在海外華人中也成立了這樣的拉丁化新文字團體,據統計,從1934年到1955年二十一年中,拉丁化新文字團體總共有300多個。

  拉丁化新文字的傳播還得到了文化教育界人士的熱情贊助。1935年12月,蔡元培、魯迅、郭沫若、茅盾、陳望道、陶行知等688位知名人士,共同發表文章《我們對於推行新文字的意見》,其中說:「我們覺得這種新文字值得向全國介紹。我們深望大家一齊來研究它,推行它,使它成為推進大眾文化和民族解放運動的重要工具」。這是拉丁化新文字運動的一份革命宣言。

  1936年9月22日,毛澤東看了這篇文章之後,親自寫信給蔡元培說:「讀《新文字意見書》,赫然列名於首位者,先生也。20年忽見我敬愛之孑民先生,發表了嶄然不同於一般新舊頑固黨之簇新議論,先生當知見之而歡躍者絕不止我一人,絕不止共產黨,必為無數量人也!」毛澤東對於當時新文字運動給以極大的讚賞。毛澤東對於新文字運動是積極支持的。他在1940年1月發表的《新民主主義論》中說:「文字必須在一定條件下加以改革,言語必須接近民眾」。1941年1月,陝甘寧邊區政府成立「新文字工作委員會」,正式宣布新文字與漢字有同等的法律地位。同年,在延安出版的 《Sin WenziBao》(《新文字報》)第一期上,發表了毛澤東的題字:「切實推行,愈廣愈好」;朱德也題了字:「大家把實用的新文字推行到全國去」。

  在抗日戰爭的最緊急年代裡,拉丁化新文字的傳播形成一個與民族解放運動相結合的前所未有的群眾性文化革命運動。這場運動不但沒有被戰爭的炮火摧毀,反而在戰火紛飛的年代裡在全國各地到處開花結果。新文字在陝甘寧邊區推行,效果很好。據吳玉章說,「延安縣市冬學中,不到三個月,就掃除了1500餘文盲,他們學會新文字,能寫信、讀書、看報,收到了很大的成績」。

  拉丁化新文字運動一直延續到1958年《漢語拼音方案》公布時為止,歷時近30年。它對中國的文字改革事業,對制定和推廣《漢語拼音方案》,都有著重大而深遠的意義。

  《現代漢語拼音方案》的出籠

  1949年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後,就馬上著手研製拼音方案。1949年10月成立了民間團體「中國文字改革協會」,協會設立「拼音方案研究委員會」,討論拼音方案採用什麼字母的問題。

  在1951年,毛澤東就指出:「文字必須改革,必須走世界文字共同的拼音方向」。但是,究竟採用什麼形式的拼音方案,他本人也是經過了反覆斟酌的。毛澤東到蘇聯訪問時,他曾經問史達林,中國的文字改革應當怎麼辦;史達林說,中國是一個大國,可以有自己的字母。毛澤東回到北京之後,指示中國文字改革研究委員會制訂民族形式的拼音方案。同時,上海的新文字研究會停止推廣北方拉丁化新文字,等待新方案的產生。

  1955年10月15日,全國文字改革會議在北京舉行。葉籟士在發言中說:「從1952年到1954年這個期間,中國文字改革研究委員會主要進行漢字筆畫式拼音方案的研究工作,經過了三年的摸索,曾經擬定幾種草案,都放在《漢語拼音方案草案初稿》(漢字筆畫式)裡頭」。這次會議上印發給代表們六種拼音方案的草案,有四種是漢字筆畫式的,一種是拉丁字母式的,一種是斯拉夫字母式的。會議之後,當時的中國文字改革委員會主任吳玉章向毛澤東報告,他說,民族形式方案搞了三年,難以得到大家都滿意的設計,不如採用拉丁字母。毛澤東同意採用拉丁字母,並在中央開會通過。

  在中國制定拼音方案的時候,蘇聯已經不再搞拉丁化,改為搞斯拉夫化,把所有的拉丁化民族文字一律改成了斯拉夫字母。蒙古人民共和國也把蒙古字母改成了斯拉夫字母。50年代,中國向蘇聯一邊倒,有人主張採用斯拉夫字母,跟蘇聯在文字上結盟。蘇聯派到中國的語言學家謝爾久琴柯也提出使用斯拉夫字母的建議。據說,蘇聯的一位副總理來中國訪問時,曾經向陳毅副總理說,希望中蘇兩國都採用相同的字母。陳毅副總理回答說,中國文化必須跟東亞和東南亞聯繫,東亞和東南亞都習慣用拉丁字母。這樣,中國才沒有採用斯拉夫字母。如果我國當時採用了斯拉夫字母,我們今天使用計算機將會遇到更多的困難。中國政府當時在字母選擇上的決策,是非常正確的。

  1956年1月20日,毛澤東在知識分子問題會議上,發表了贊成拉丁字母的講話。他說,「吳玉章同志的發言講的很好。關於文字改革的意見,我很贊成。在將來採用拉丁字母,你們贊成不贊成呀?我看,在廣大群眾裡頭,問題不大;在知識分子裡頭,有些問題。中國怎麼能用外國字母呢?但是,看起來還是採用這種外國字母比較好。吳玉章同志在這方面說得很有理由。因為這種字母很少,只有二十幾個,向一面寫,簡單明了。我們漢字在這方面實在比不上。比不上就比不上,不要以為漢字那麼好。有幾位教授跟我說,漢字是『世界萬國』最好的一種文字,改革不得。假使拉丁字母是中國人發明的,大概就沒有問題了。問題就出在外國人發明,中國人學習。但是,外國人發明中國人學習的事情是早已有之的。例如阿拉伯數字,我們不是久已通用了嗎?拉丁字母出在羅馬那個地方,為世界大多數國家所採用。我們用一下,是否就大有賣國的嫌疑呢?我看不見得。凡是外國好的東西,對我們有用的東西,我們就是要學,就是要統統拿過來,並且加以消化,變成自己的東西。我們中國歷史上,漢朝就是這麼做的,唐朝也是這麼做的。漢朝和唐朝,都是我國歷史上很有名很強盛的朝代。他們不怕吸收外國的東西,有好的東西就歡迎。只要態度和方法正確,學習外國的好東西,對自己是大有好處的。」(轉引自鄭林曦《論語說文》)。

  此期間,群眾中也創製了不少的文字方案,寄到中國文字改革委員會。根據統計資料,從1950年到1955年8月31日全國文字改革工作會議為止,寄來的方案有655個,從1955年8月31日到1958年2月漢語拼音方案公布為止,寄來的方案有1000多個,從1958年2月到1980年文化大革命結束為止,寄來的方案有1667個。群眾設計的各種各樣的文字方案總共有3300多個。這種創製造文字方案的積極性,在中國文化的發展歷史上是空前的。這充分說明了語言規劃的社會性。

  1955年2月,中國文字改革委員會設立了「拼音方案委員會」,開始設計漢語拼音方案,提出了《漢語拼音方案(草案)》。1956年2月12日,中國文字改革委員會發表《漢語拼音方案(草案)》,公開徵求意見。這個草案共有31個字母,其中有5個新字母(無點的i;長腳的n;帶尾的z,c,s),以便實現「一字一音」,不用變讀和雙字母。草案發表後在全國範圍內引起熱烈的討論,甚至海外華僑和留學生也提出了自己的意見。

  1955年10月,國務院成立「漢語拼音方案審定委員會」,經過一年的工作,於1957年10月提出《修正草案》,11月1日由國務院全體會議第60次會議作為新的《漢語拼音方案(草案)》通過,提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審議,1958年2月11日,第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五次會議正式批准《漢語拼音方案》。1958年秋季開始,《漢語拼音方案》作為小學生必修的課程進入全國小學的課堂。《漢語拼音方案》是拼寫規範化普通話的一套拼音字母和拼寫方式,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定拼音方案。這個方案吸取了以往各種拉丁字母式拼音方案,特別是國語羅馬字和拉丁化新文字拼音方案的優點,它是我國三百多年拼音字母運動的結晶,是六十年來中國人民創造拼音方案經驗的總結,比任何歷史上一個拉丁字母式的拼音方案都更加完善和成熟。

  《漢語拼音方案》有如下特點:

  ①只用國際通用的26個字母,不增加新字母;

  ②儘量不用附加符號(只用了兩個附加符號);

  ③儘量不用變讀;

  ④採用y,w和隔音符號「'」來隔音;

  ⑤採用四個雙字母zh, ch, sh, ng;

  ⑥採用四個聲調符號來表示陰平、陽平、上聲、去聲四個調類;

  ⑦採用拉丁字母通用的字母表順序,並確定了漢語拼音字母的名稱。

  周恩來在《當前文字改革的任務》的報告中說:「現在公布的漢語拼音方案,是在過去的直音、反切以及各種拼音方案的基礎上發展出來的。從採用拉丁字母來說,它的歷史淵源遠則可以一直追溯到350多年以前,近則可以說是總結了60年來我國人民創製漢語拼音方案的經驗。這個方案,比起歷史上存在過的以及目前還在沿用的各種拉丁字母的拼音方案來,確實更加完善。」

  《漢語拼音方案》自製訂以來,得到迅速的推廣和應用。主要有如下方面。

  ①用於給漢字注音:從1958年秋季開始,全國小學的語文課本採用漢語拼音給漢字注音,接著,中學教科書、字典、詞典以及通俗讀物、掃盲課本也採用漢語拼音注音。《人民日報》等用漢語拼音字母給難字注音。1958年10月,中央工商行政管理局和中國文字改革委員會聯合發出通知,要求各種商標圖樣和商品包裝上加注漢語拼音字母。郵電局名、鐵路站名、氣象站名、城市街道名也都使用漢語拼音標註。1982年6月19日國家標準局發布了國家標準《中文書刊名稱漢語拼寫法》,規定國內出版的中文書刊在封面、或首頁、或封底、或版權頁上加注漢語拼音書名、刊名。

  ②用於教學普通話:《漢語拼音方案》公布後,陸續出版了利用漢語拼音編寫的普通話教材、讀物、字表、字典、詞典,促進了普通話的推廣和普及。在對外漢語教學中,《漢語拼音方案》已經成為外國人學習漢語進行全面訓練的不可缺少的工具。

  ③用於字典、詞典的注音、排序,書刊的索引。75卷的《中國大百科全書》採用漢語拼音排序,正文的每一個條目都註上了漢語拼音。

  ④作為我國少數民族創製和改革文字的共同基礎。我國已經有壯族、苗族、侗族、哈尼族、傈僳族、佤族、黎族、納西族、土族等少數民族採用漢語拼音字母相一致的字母形式。

  ⑤用於不便使用或不能使用漢字的領域:《漢語拼音方案》為盲文的點字和聾啞人的手語的制定提供了依據。漢語拼音還可用於手旗通訊、燈光通信中,用同漢語拼音字母對應的手旗訊號或燈光符號來傳遞信息。在電子計算機輸入漢字方面,拼音輸入法是一種最為普及的輸入方法。

  1977年,聯合國地名標準化會議決定採用《漢語拼音方案》作為拼寫中國地名的國際標準。1978年9月,國務院轉發了《關於改用漢語拼音方案作為我國人名地名羅馬字母拼寫法的統一規範的報告》。1982年8月1日,國際標準化組織(ISO)文獻工作技術委員會決議採用漢語拼音作為世界文獻工作中拼寫中國專有詞語的國際標準,標準號:ISO7098-1982。《漢語拼音方案》已經從中國標準發展成為國際標準。

  漢語拼音目前還是拼寫漢字的輔助工具,不是拼音文字。漢語拼音的應用範圍將會越來越廣泛,這是毫無疑問的。但是,中國文字體制的改革是一項十分艱巨複雜的任務,將來漢語拼音文字能否與漢字平起平坐,或者將來漢語拼音文字能否取代漢字,或者將來漢語拼音能否被另一種形式的拼音文字所取代,這都要經過長期的實踐才能看出其端倪,不是目前能夠倉促決定的。正如周恩來在《當前文字改革的任務》的報告中所說的:「漢字在歷史上有過不可磨滅的功績,在這一點上我們大家的意見都是一致的。至於漢字的前途,它是不是千秋萬歲永遠不變呢?還是要變呢?它是向著漢字自己的形體變化呢?還是被拼音文字代替呢?它是為拉丁字母的拼音文字所代替,還是為另一種形式的拼音文字所代替呢?這個問題我們現在還不忙作出結論。」漢字的前途究竟如何,我國能不能實現漢語拼音文字,什麼時候實現,怎樣實現,那是將來的事情,不屬於當前文字改革的任務。

  現代漢語拼音的規則和正詞法的建立

  為了適應社會各個領域應用《漢語拼音方案》的實際需要,我國從70年代開始,就著手研究漢語拼音正詞法問題。

  早在清末的切音字運動中,就已經開始考慮到拼音正詞法問題。盧戇章在他的《一目了然初階》一書中,已經用短橫連接音節的方法實行了初步的分詞連寫。蔡錫勇的《傳音快字》一書中,提出了「連書」的概念。沈學的《盛世元音》一書中,還把「連書」與詞類問題結合起來討論,主張按詞類「繕寫連書」。王照的《官話合聲字母》、朱文熊的《江蘇新字母》、劉孟揚的《中國音標字書》等書中,都用不同的方式表示了以詞為單位的書寫方法。但是,學者們對於以詞為書寫單位,還停留在初步的感性認識階段,還沒有總結出一套較為系統的分詞連寫規則,更談不上建立正詞法的理論。

  在民國初年的注音字母運動中,由於這個運動的倡導者只是僅僅用注音字母來給漢字注音,因而對於分詞連寫的問題幾乎沒有涉及。所以,我們可以說,注音字母運動對於拼音正詞法是沒有什麼貢獻的。

  1917年,陳獨秀在《新青年》上提出了「文學革命」的口號。1918年錢玄同在《新青年》上發表了《中國今後的文字問題》一文,促進了人們對拼音化問題關注。1923年,《國語月刊》出版了特刊《漢字改革號》,發表了錢玄同的《漢字革命》、趙元任的《國語羅馬字的研究》、黎錦熙的《漢字革命軍前進的一條大路》等論文,開始了國語羅馬字運動。1928年9月26日,由政府正式公布了國語羅馬字方案,作為注音字母的第二式。這個方案用拉丁字母來拼寫漢語,用字母來表示聲調,考慮的比較周密,已經接近拼音文字。但是,沒有很好地得到推廣。

  在國語羅馬字運動中,黎錦熙明確地提出了「詞類連書」的問題,並且擬訂了「複音詞類構成表」,提出了正詞法的初步規則。1928年黎錦熙的《國語模範課本》和1929年趙元任的《最後五分鐘》,通過拼音讀物,對國語羅馬字作了較為系統的試驗。肖迪忱於1934年,孫先六於1936年曾經擬訂了國語羅馬字的分詞連寫條例,但都不夠完整,不夠系統,不夠成熟。

  30年代初期興起了拉丁化新文字運動。這個運動一開始,就以集體名義制定了《中國漢字拉丁化的原則和規則》,於1931年9月在蘇聯海參威召開的中國新文字代表大會上通過。1934年到1937年間,上海、北京、天津等城市成立了新文字研究團體,出版了拉丁化新文字的書籍和雜誌。1938年10月,成立了陝甘寧邊區新文字協會。1941年,吳玉章發表了《中國拉丁化新文字的寫法規則》一文,對拉丁化新文字的規則作了系統的總結。

  在拉丁化新文字運動中,正詞法問題受到了普遍的重視,許多學者對此作了深入的研究。林漢達發表過不少關於分詞連寫的文章,出版過第一本拼音文字的詞表《國語拼音詞彙》,倪海曙的《中國拉丁化新文字的寫法》一文,提出了詞的拼寫法規則 68 條,對拉丁化新文字的正詞法作了詳盡而系統的總結。

  在《漢語拼音方案》公布前後,學者們對於漢語拼音正詞法展開了熱烈的討論。

  彭楚南提出應該區分「理論詞」和「形式詞」。所謂「理論詞」,就是在語法學上定義的詞;所謂「形式詞」,就是拼音文字連寫在一起的單位。在漢語拼音正詞法中,拼寫的對象應該是「形式詞」,而不應該是「理論詞」。 陸志韋出版了《漢語的構詞法》一書,為漢語拼音正詞法的研究提供了相當詳盡的資料。周有光的《漢字改革概論》一書,對漢語拼音正詞法的理論和方法作了全面的論述。在《漢語拼音方案》公布之後出版的《現代漢語詞典》、《漢英詞典》、《漢語拼音詞彙》以及大量的拼音讀物,也都採用了分詞連寫的辦法,這些都為漢語拼音正詞法的制定積累了多方面的經驗。

  1982年正式成立了漢語拼音正詞法委員會。該委員會提出,漢語拼音正詞法應該以現代漢語語法中定義的詞作為正詞法的拼寫單位,同時也要照顧到閱讀和理解的方便,並且要照顧到某些國際上拼寫的習慣。該委員會同時也開始研製漢語拼音正詞法的基本規則,參考過去個人研製的和集體草擬的正詞法規則,《漢語拼音方案》公布以來出版的各種拼音讀物,各種以《漢語拼音方案》為基礎並以詞為拼寫單位的詞書,各種信息處理用的漢語拼音分詞連寫的實踐經驗,廣泛聽取了個方面人士的意見,並請教育界、出版界、信息處理界和語文界的專家學者進行了討論,又與有關單位協作,進行了 10萬多詞的拼寫試驗。在這些工作的基礎上,1984年10月,中國文字改革委員會發表了《漢語拼音正詞法基本規則(試用稿)》。1988年7月1日,國家教育委員會、國家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發出《關於公布的聯合通知》。1996年1月22日,國家技術監督局發布《漢語拼音正詞法基本規則》,把它當作國家標準。

  《漢語拼音正詞法基本規則》規定了用《漢語拼音方案》拼寫現代漢語的規則。內容包括分詞連寫法、成語拼寫法、外來詞拼寫法、人名地名拼寫法、標調法、移行規則等。

  為了適應特殊需要,同時提出一些可供技術處理的變通方式。

  制定《漢語拼音正詞法基本規則》的原則是:

  ①以詞為拼寫單位,並適當考慮語音、語義等因素,同時考慮詞形長短適度。

  ②基本採取按語法詞類分節敘述。

  ③規則條目儘可能詳簡適中,便於掌握應用。

  詞是語言中具有意義的能夠自由運用的最小單位,漢語拼音正詞法確定以詞為拼寫單位,這對於漢語拼音的應用,特別是在語言信息處理中的應用,是至關重要的。漢語拼音正詞法成為了後來語言信息處理中制定現代漢語分詞規範的重要依據。

  漢語拼音的政策調整

  80年代中期,為了適應新時期語言文字工作的新形勢,我國在拼音化的政策上做了調整。

  1986年1月,當時的國家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主任劉導生在全國語言文字工作會議上的報告《新時期的語言文字工作》中指出:「關於推行《漢語拼音方案》。應該強調,《漢語拼音方案》是國家指定公布的法定標準。它的制定是歷史經驗的總結,公布之後已經在國內外廣泛應用。《漢語拼音方案》有深厚的歷史基礎和群眾基礎,是一個科學實用的方案,我們應當努力推行,而不應當另起爐灶;要想用其它方案來取代,事實上難於辦到。繼續推行《漢語拼音方案》,是社會和科技發展的客觀需要。今後要繼續加強拼音教學,逐步擴大《漢語拼音方案》的應用範圍,並研究、解決使用中的實際問題,如漢語拼音的同音字和同音詞的區分,漢語拼音正詞法的標準,漢語拼音技術應用中的標調法等。」

  劉導生的這段報告,反映了我國政府對於拼音的基本政策,這個政策一直保持到現在,沒有改變。十分明顯,這個政策不同於新中國建立初期我國政府對於拼音的政策。

  1951年,毛澤東曾經指示:「文字要在一定的條件下加以改革,要走世界文字共同的拼音化方向」。直到1984年2月1日中國文字改革委員會給國務院關於文字改革工作座談會情況的報告裡還說:「會議認為,我國在新的歷史條件下,仍要堅持文字必須穩步進行改革的方針,走世界文字共同的拼音方向,但這並不影響漢字的繼續存在和使用。」拼音化方向一直是我國語言文字政策的一個內容。

  劉導生的報告完全沒有提毛澤東指示的「拼音化方向」,只是談到擴大拼音方案的應用範圍。這意味著,我國政府放棄了毛澤東提出的「拼音化方向」的政策,漢語拼音不再被看作文字,而只是被看作是一種輔助漢字的工具。漢字是正宗的、法定的文字,而拼音不是法定的文字。因此,自1986年全國語言文字工作會議以來,拼音與漢字就不再處於平起平坐的地位,拼音的地位是從屬於漢字的,它不再是準備將來代替漢字的拼音文字。這個調子明顯地比毛澤東的調子低了許多。

  在1986年5月31日國家教育委員會和國家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關於《全國語言文字工作會議紀要》中更進一步明確地指出:「在今後相當長的時期,漢字仍然是國家的法定文字,還要繼續發揮其作用。《漢語拼音方案》作為幫助學習漢語、漢字和推廣普通話的有效工具,進一步推行並擴大其使用範圍,但它不是代替漢字的拼音文字,可以用於漢字不便使用或不能使用的方面。關於漢語拼音化問題,許多同志認為這是將來的事情,現在不忙於作出結論。」這個紀要明確地說明了拼音的地位和作用。因此,用不用拼音完全取決具體情況的需要,絕對不是強制的,而漢字是法定文字,漢字的使用才是強制的。

  在全國語言文字工作會議期間,由於「拼音化方向」在政策上的變化,代表們對於「拼音化方向」問題進行了熱烈的討論。當時的國家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副主任陳章太在《全國語言文字工作會議的總結髮言》中特別對於「拼音化方向」作了如下的說明:「關於拼音化方向問題,代表們在討論中有兩種不同的意見,這也反映了社會上對這個問題的不同認識。比較多的同志贊成工作報告不提這個問題,認為這符合中央倡導的實事求是、注重務實的精神,容易收到實效,有利於新時期語言文字工作的開展,同時也有利於推動文字改革工作。另外一些同志則認為報告中的有關表述,雖然是現實的,可行的,但總覺得對拼音化方向不加以正面表述,是一種後退,調子低了,可能對今後工作開展不利。我們對這兩種意見進行了認真的嚴肅的考慮、研究,仍然認為工作報告中的表述是符合實際的,是積極而又穩妥的,是前進而不是後退的。實際上我們在會前關於這個問題傾聽過社會上的意見和專家的意見,也傾聽過許多負責同志的意見。我們相信現在這樣的表述,將會得到國內外更加廣泛的贊同和支持,將能團結更多的人來做好新時期的語言文字工作,並且更好地完成過去還沒有完成的文字改革任務,從而更有效地為我國的現代化建設服務。這裡我們向同志們作個說明,劉導生同志的工作報告中關於這個問題的提法,國家語委是事先請示過中央和國務院的領導同志的。大會期間同志們對這個問題的不同意見,我們也報告了黨中央和國務院。昨天下午,國家語委接到了黨中央和國務院對這個問題的批示,同意劉導生同志工作報告中對這個問題的表述。希望同志們能很好理解。當然,對這個問題有不同的認識,這是正常的,也是可以討論的,但希望這種討論不要影響集中力量做好我們當前要做的主要工作。」這樣,就把當時我國政府的政策變化的背景說得更清楚了。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法》第一章第十八條規定:「國家通用語言文字以《漢語拼音方案》作為拼寫和注音的工具。《漢語拼音方案》是中國人名、地名和中文文獻羅馬字母拼寫法的統一規範,並用於漢字不便使用或不能使用的領域。初等教育應當進行漢語拼音教學。」這樣,就從法律上確定了漢語拼音的地位和作用。漢語拼音在漢字教學中起了很好的作用。80年代初期開始的一項小學語文教學改革實驗――「注音識字,提前讀寫」,簡稱「注提」。兒童首先用一個月左右學好漢語拼音,然後充分利用漢語拼音來幫助識字,從一年級開始就進行聽說讀寫的全面訓練,寓識字於讀寫之中,用漢語拼音閱讀和作文,在閱讀和作文中逐步增加漢字,最後達到全部用漢字閱讀和寫作。通過生動活潑的語言實踐活動,促使學生在語言、思維、智力各個方面都得到和諧的發展。這項實驗在全國進行,並編寫了「注音識字,提前讀寫」的教材。

  政府對拼音化的現行政策如上所述,但政府表示還可以討論,所以,在我國的學者中,還有一些公開主張「雙文制」(digraphia)的人,例如,周有光就主張實行「two-script system」(文字雙軌制),馮志偉提出首先在計算機通信中實行「文字雙軌制」,認為文字書寫方式的改革應該先從信息科學做起來。 政府對於這些持不同意見的學者並不幹涉他們提出自己的意見和繼續進行科學研究的自由。國家一級學會中國語文現代化學會受到國家教育部的大力支持,該學會的宗旨之一就是倡導和研究「拼音化」問題。我國政府這樣寬鬆的政策,為「雙文制」的研究提供了良好的條件。

  關於雙文制的想法,早在清朝末年的漢語拼音運動中就產生了,後來有許多、著名的學者都關心這個問題。郭沫若曾經說過:「我們可以預想到必然還有一段相當長的時期,讓漢字和新造的拼音文字平行使用,在新文字的逐漸推廣中而讓漢字在大多數人民的日用中逐漸歸於隱退,漢字的歸於隱退,是不是就完全廢棄了呢?並不是!將來,永遠的將來,都會有一部分學者來認真研究漢字,認識漢字,也就跟我們今天有一部分學者在認真研究甲骨文和金文一樣。」

  茅盾說得更明白,他說:「我希望,至少我們的孫兒孫女這一代能夠兩條腿走路,既能用漢字寫,也能用拼音字母寫,聽報告作筆記,用拼音字母寫,會比漢字寫得快。如果可能,還能用上拼音字母的打字機。這樣該是多麼幸福呢!我並不幻想,在不遠的將來,就可以廢除漢字(方塊字);然而即使在百年之內或在百年之後還要用漢字,讓我們的子孫的一代能用『兩條腿走路』又有什麼不好呢?」

  郭沫若和茅盾生活的那個時代,計算機還沒有普及,他們大約也沒有使用過微型計算機,更沒有可能通過計算機去訪問網際網路的網絡、在網絡上自由地漫遊,但是,他們當時就已經慧眼獨具地看到了雙文制的好處,如果他們今天還健在,一定會舉雙手贊成在計算機通信中首先實行雙文制的建議。

  在《漢語拼音方案》公布45周年的日子裡,我們應該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法》第一章第十八條規定,學好漢語拼音,用好漢語拼音,讓漢語拼音在資訊時代發揮更大的作用。

  (作者 馮志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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