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網6月1日電 (記者胡永平)1986年6月,全國首個「少年起訴組」在上海長寧區人民檢察院建立,標誌著中國未成年人檢察制度的誕生。時至今日,我國未成年人檢察制度從無到有,已經整整走過30個年頭。記者這兩天在長寧區人民檢察院採訪時發現,當年的「少年起訴組」這顆幼苗,如今已經長成參天大樹,也就是現在的長寧區人民檢察院未檢科。
長寧區人民檢察院未檢科一直以來,都是未檢工作探索創新方面的排頭兵。他們在實踐中摸索出的「觀護員」、「法律援助」、「社會調查」、「考察教育基地」和「非刑罰處置措施」等一系列創新措施,讓一批批涉罪未成年人感受到法律的溫度,為這些迷途的「羔羊」順利回歸社會起到了不可估量的積極作用。
為此,長寧區人民檢察院未檢科現在載譽滿身,先後被評為全國青少年犯罪研究先進集體、全國檢察系統首批優秀「青少年維權崗」、多次被評為全國巾幗文明示範崗。2013年獲評「上海市青年五四獎章集體」。 2014年獲評全國未成年人健康成長法治保障制度創新優秀事例。2016年榮獲上海市檢察機關集體二等功。
長寧區檢察院副檢察長葉國平告訴記者,30年來,長寧檢察院未檢科的辦案工作模式先後經歷了三個階段。第一階段是1986年6月在起訴科內設立了「少年起訴組」,開創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專門審理的辦案模式,在此基礎上,又建立了「少年起訴科」。第二階段是1994年正式更名為「未成年人案件刑事檢察科」,實行了「捕、訴、防」一體化的辦案機制,結合辦案開展了未成年人犯罪預防工作。第三階段是2007年下半年開始,還試點了未成年人民事行政檢察工作,首次確立「捕、訴、監、防」一體化辦案模式。
葉國平說,長寧區人民檢察院未檢科以職業化為目標,不斷加強專業化的隊伍建設,培育了一支精通法律、富有愛心、擅長教育的未檢幹部隊伍。目前科裡的三名辦案骨幹都是「上海市檢察機關未檢辦案能手」。同時,他們以制度和方法創新為驅動,推動未成年人檢察工作不斷發展,亮點紛呈。
健全辦案機制,嚴把未成年人羈押強制措施適用關
葉國平說,在審查逮捕階段,除堅持實行法定代理人到場或合適成年人參與、援助律師到位、有重點的社會調查和針對性的心理測試這「四個必須」制度以外,他們還從辦案規範化的角度加強與公安、看守所等部門的協作,開展對涉罪未成年人逮捕後的考察幫教和繼續羈押必要性審查工作。
對未成年犯罪嫌疑人作出批准逮捕決定後,由長寧檢察院未檢科負責刑罰執行監督的同志通過到看守所找其談話、向監管民警了解其羈押期間表現和調閱查看實時監控錄像等方式了解其在押期間表現;並會同看守所管教民警、駐看守所社工共同對其進行考察幫教,加強教育矯治,促進轉化,積極創造非羈押條件。
同時,辦案人員根據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捕後發生變化的犯罪情節、捕後在押表現、捕後發生變化的管控情況,動態開展羈押必要性審查,對於不需要繼續羈押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及時變更強制措施。另外,他們進一步規範司法化審查和宣告,完善不公開聽證和宣告時針對性訓誡教育的流程。利用改造司法辦案場所的契機,將專門的未成年人司法辦案區域與成年人辦案區域分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