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資源資產產權制度是加強生態保護、促進生態文明建設的重要基礎性制度。近日,市委辦公廳、市政府辦公廳印發了《北京市自然資源資產產權制度改革方案》。結合北京實際,《改革方案》將山水林田湖草等各類自然資源作為有機整體來監管,年底將建立歸屬清晰、權責明確、保護嚴格、流轉順暢、監管有效的自然資源資產產權制度。
資料圖 吳鏑/攝
改革之前,山水林田湖草等自然資源分屬不同部門管理,各項產權相互獨立,如同「九龍治水」,導致的後果就是「家底」不清,尤其是一些邊緣交叉領域,常常出現糊塗帳。所有者不到位、權責不清、權益不落實、監管保護制度不健全等問題成為近年來產權糾紛多發、資源保護乏力、開發利用粗放等現象背後的重要原因。
本市《改革方案》提出加快構建自然保護地體系,建立統一的分級分類管理體系,健全自然保護地內自然資源資產特許經營權等制度。同時完善監控手段,積極預防、及時制止破壞自然資源資產行為。探索建立政府主導、企業和社會參與、市場化運作、可持續的生態保護補償機制。
此次改革還強調重點推動自然生態空間系統修復,通過統籌推進綠色廊道建設、百萬畝造林、生態清潔小流域建設、土地資源整理、廢棄礦山生態修復、留白增綠、建設用地減量等多種措施擴大生態空間。
《改革方案》還提出,做好留白增綠,完善城鄉建設用地減量實施機制,統籌推進城市有機更新、環境綜合整治、違法建設拆除等各項工作,探索老城有機更新模式,推動城市修補和生態修復。通過賦予一定期限的自然資源資產使用權等政策措施,激勵社會投資主體從事生態保護修復。
在健全產權體系方面,《改革方案》提出,探索集體林地所有權、承包權、經營權「三權分置」,創新國有林場產權實現形式。探索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使用權入股、聯營模式,規範推進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交易市場建設,穩步推進利用集體土地建設租賃住房試點工作。
(原標題:本市山水林田湖草將統一監管)
來源:北京晚報
本報記者陳雪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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