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場建設費「換馬甲」引質疑

2020-12-15 搜狐網

  來源:購物導報·影響力周刊

  網上流傳著這樣的段子:有一個好消息一個壞消息,好消息是民航不收機場建設費了,壞消息是改收民航發展基金了。民眾質疑:這不就是換個「馬甲」嗎?

    □本報記者 裴菲

  在五一節小長假之前,早計劃好坐飛機出遊的遊客,滿心歡喜地訂機票時,突然發現機場建設費消失了,而上面卻有一項從來沒聽說過的項目:民航發展基金。這名字比機場建設費似乎委婉點,但是價格居然一模一樣。從今年「兩會」起就成為熱議話題的機場建設費,總算在各方壓力下結束了20年的強行收取,但沒想到,轉身換了身馬甲,又出現在帳單上。

  既然是換湯不換藥,那何必改名字呢,這不是敷衍消費者嗎?但民航卻表示,我們又沒有增加消費者負擔,再說了,這基金直接入財政,不是比之前更透明了嗎?

  「糊塗帳」收了20年

  今年3月份的全國「兩會」中,全國人大代表陳華偉提交的關於取消機場建設費的提案引起了熱議,稱該費用「收費時間最長、收費範圍最廣、最沒有法律依據、最不公開透明、引起最多反對聲音」,此前,陳一直質疑該費用去向不透明。雖然只有幾十元,但消費者的權利顯然沒有得到保障。

  資料顯示,機場建設費這一收費從1992年開始徵收,迄今已經20年。最早是在溫州永強機場收取,原因是溫州機場並非國家投資。然而,後來國內機場為了各自收益,都隨著開徵了機場建設費。但這一收費直到1995年才有了條文依據,1995年國務院辦公廳轉發了財政部、國家計委、民航總局《關於整頓民航機場代收各種機場建設基金的意見》,從此「國內航班另收50元,出境航班另收90元的機場建設費」便有了合法身份。

  2004年9月以前,機場建設費徵收辦法是在機場辦理繳納手續,當年9月1日起,改為在購買機票時一併繳納。機場建設費徵收20年來,公開了部分的收入及支出數據,但並未公開具體的支出去向。財政部公布的2012年中央政府性基金收入和支出預算表顯示,去年機場建設費收入為147.08億元,支出為149.02億元。

  雖然民眾對這一收費項目的質疑由來已久,但民航對大家的質疑也如陳華偉所說,一再推諉。根據有關規定,機場建設費一半上交國家財政,然後再返還民航總局用於機場補貼;另一半則留給地方政府做機場建設的投資,大多由地方發改委統一管理。由於支出去向不公開,監管的缺失,致使民眾普遍懷疑資金的去向:是否確實投入機場基礎設施建設,會否被挪作他用,成為民航系統的「福利」?

  陳華偉還根據公開數字算了一筆帳,以2011年首都機場為例,當年光機場建設費收入就接近10億元!這樣的暴利性收入全世界罕見。他提出,我國機場大多以企業實體的形式運作,而一些大型機場如首都機場、虹橋機場、白雲機場等早已經成為上市公司,自主經營自負盈虧,為投資者提供回報當成為其中應有之義,為什麼還要收取公眾的費用來補助他們呢?

  換個「好聽」馬甲繼續收

  經過了一個多月的爭議,民航和財政部終於有了回應。

  4月17日,財政部發布《民航發展基金徵收使用管理暫行辦法》(下稱新《辦法》),規定自4月1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民航機場建設費廢止,改徵民航發展基金,收費標準不變,乘坐國內航班的旅客每人次50元,乘坐國際和地區航班出境的旅客每人次90元(含旅遊發展基金20元)。其中,持外交護照乘坐國際及地區航班出境的旅客、年齡在12周歲以下(含12周歲)的乘機兒童、乘坐國內支線航班的旅客免交。

  這立馬引起了軒然大波。「這不是換湯不換藥嗎?」許多乘客認為。而且換馬甲也就算了,國際航班還要多收20元,收費反而比以前還高了。

  「不管是機場建設費還是民航發展基金,我都不反對徵收,但我很關心這筆錢是怎麼用的。」著名民航專業律師張起淮表示,「機場建設費收了20年,旅客交了那麼多錢,從來沒有看到過相關審計報告。」

  對此,財政部公布的民航發展基金細則裡作了相關解釋,表示民航建設基金用途有以下這些:一是民航基礎設施建設,包括機場飛行區、航站區、機場圍界、民航安全、空中交通管制系統等基礎設施建設;二是對貨運航空、支線航空、國際航線、中小型民用運輸機場(含軍民合用機場)進行補貼;三是支持民航節能減排;四是支持通用航空發展;五是用於加強持續安全能力和適航審定能力建設;六是民航科教、信息等重大科技項目研發和新技術應用;七是其他一些必要支出。

  但張起淮仍認為,機場建設費存在很大的監管缺位,其透明管理亟待提升。另一方面,新《辦法》的出臺在立法程序上存在一定缺陷。他說,民航發展基金涉及消費者利益,且民航是否有立法權值得懷疑,「是否經過了聽證程序?主要用在哪裡?這些都是廣大消費者所關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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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雖然在繳納民航發展基金的同時,原來的民航機場管理建設費和民航基礎設施建設基金的有關規定同時廢止,也就是說,有可能現在是用民航發展基金取代原來的機場建設費。但名目不同,實質卻是一樣的。機場建設費徵收多年並備受爭議,早在2005年的時候,機場建設費曾經面臨取消,但隨後財政部兩次將其延期至2010年底。2011年1月6日,這個「來歷不明」的收費又再次延期到了2015年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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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機場建設費換馬甲也不合理 - 經濟參考網
    這個暫行辦法將「機場建設費」納入「民航發展基金」的範疇,在某種程度上使得這種收費管理更加規範化,似乎洗脫了之前「機場建設費涉嫌行政侵權」的嫌疑。但是,換了個馬甲的機場建設費,改變不了其不合理的本質。  第一,徵收「民航發展基金」不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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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航總局有關官員在接受採訪時表示,「關於稅費改革一切以財政部、發改委為準,民航總局不會予以發布,但現在不好揣測明年機場建設費是否會取消。」業內人士分析,這意味著,即使不取消機場建設費,今年年內國家關於機場建設費的徵收問題也將會有一個新的規定出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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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機場建設費問題一直是社會關注的熱點,並屢遭質疑。國內航班50元,出境航班90元的機場建設費用於法無據,全國人大代表趙志全認為,機場建設費本質上屬於亂收費應叫停止。  機場建設費的收入劃歸機場營業所得,即機場在運營中以旅客為營業對象提供服務而取得的收入,歸機場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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