瘋狂掠奪
日本佔領臺灣,是為了把它作為剝削和掠奪的對象。作為日本殖民當局法西斯統治的主要手段之一,就是進行瘋狂掠奪。1895年通過實施「官有林野取締規則」,強佔全臺94.15%的山林原野。3年後,時任第四任總督兒玉源太郎設置「臨時土地調查局」,頒布「臺灣地籍令」、「土地調查規劃」,1901年實施「土地徵收規則」,1905年實施「土地登記規則」,根據這些法令,日本總督府強佔民田2700萬畝,日本財團強佔200多萬畝,也就是說臺灣土地的四分之三落入日本殖民者手中。土地向日本殖民者手中高度集中,致使許多的臺灣農民破產、逃亡。
殖民當局強佔了絕大部分土地和山林後,對廣大農民進行了殘酷的剝削。就土地稅一項,1905年收取地稅300萬元,1933年高達570餘萬元。就糧食來說,1900年稻米年輸往日本1400公噸,佔當年臺灣米生產總量的0.46%;到1934年,年輸入日本51.5萬公噸,佔當年生產總量的40%以上。大米主要輸往日本,造成島內糧食嚴重缺乏,因而有「飢餓輸出」之稱,多少中國人生活在饑寒交迫之中。
此外,臺灣豐富的物產也成為日本掠奪的目標。以製糖業為例,殖民當局規定,蔗農生產的甘蔗只能賣給當地日本控制的製糖會社。臺灣蔗農由此成為了日本糖業資本家的奴隸,每斤糖的價格從1921年的11.6錢,下降到1937年3.2錢;每年90%以上的臺灣糖輸入日本。因此人們說:「一部臺灣糖業史,就是一部日本殖民史。」而臺灣糖業的命運也正是日本殖民掠奪下臺灣農業、工業、加工業的縮影。在日本殖民者的眼裡,臺灣的即是日本的,必須無償提供。
談及日本在臺灣的殖民統治,至今有人為日本殖民者高唱頌歌,認為日據時代是臺灣經濟發展最快的時期。不可否認的是日本殖民統治時期,臺灣的工業有了一定程度的發展,但日本完全是為了在臺灣建立殖民地經濟。臺灣只是日本淘汰設備、技術的集結地,臺灣的大工業都為日本資本家獨佔,臺灣工業是替日本工業製造初級產品和半成品,臺灣的進出口貿易完全處於日本人的控制之下,日本在臺灣的經濟管理部門成為吮吸中國人民膏血的魔鬼。值得指出的是,日本侵佔臺灣的50年中,正是日本瘋狂對外擴張、發動侵略戰爭時期,因此當時的臺灣實際上是直接為日本軍國主義服務的原料、加工基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