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東方日報》2月7日一9日文章】題:日本治臺推行的奴化教育(作者李谷城)
日本外相麻生太郎日前大放厥詞,美化日本統治臺灣期間推行的殖民教育。那麼我們就用事實駁斥麻生的謬論吧!
日本在甲午戰爭中打敗清朝,1895年強迫清廷籤訂喪權辱國的《馬關條約》,割佔了臺澎列島及琉球群島。日本佔臺後即實行新聞管制,禁止華文報紙發行,強行推行日文教育。
1917年12月,臺灣殖民當局頒布第2號律令《臺灣新聞紙令》,規定辦報刊要繳巨額保證金,還要重新申請許可證,如不遵守,有關人等會被起訴受重罰。在這條嚴厲的法例下,華文報刊紛紛關閉,日文報刊相繼出現。日本統治者還引用在日本實行的《新聞紙條例》以及{讒謗律八條},對媒體實行言論管制,規定對天皇、皇族、官吏有不敬、侮辱、損害名譽者,將處以罰金,甚至判處徒刑。
1922年臺灣殖民當局實行「日臺共學制」,規定在公立學校裡的新生錄取率,日籍學生佔61.9%,臺灣生只可以佔18.7%。如1944年臺灣最高學府臺北帝國大學有學生357人,臺灣生僅58名,只佔1/6。
《臺灣近代民族運動史》記載:「在人口比例上,在臺灣的日本人不及臺灣人的1/10,但是,大中學校學生數量,臺灣生不及日本生的一半。日本人在臺灣享有種種特權,稅金多數由臺人負擔,但教育文化等設施,則大部分由日人享受,這是帝國主義榨取殖民地之典型。」
學校的主要職位也都被日人佔據。帝國大學當時有教職員工692人,其中,臺灣人只佔142名,且大多數是低級職工,當教師的只有一人。
從小學到大學使用的教材大多是日文的,因此,現年60歲以上的臺灣人都可以講寫流利的日文。「臺獨教父」李登輝曾自認,他的日文比中文還要好。老一輩的臺灣人都是在日本的奴化教育下生長的,絕大多數改用過日本姓名。他們的思想意識行為基本上已日本化。在社會上有影響力的人,不論是從商、從政大都與日本有千絲萬縷的關係。所以,在臺灣舉辦抗日研討會或其他抗日活動,很難找到機構贊助。
日本統治臺灣半個世紀,費盡心機教出一批親日奴才、「臺獨」賣國賊,好像李登輝之流!這就是殖民主義者推行奴化教育的「功績」!
榨取臺人血汗
1895年6月,日本殖民者在臺灣設立總督府,開始對臺灣實行長達51年的掠奪哇統治。1898年7月,殖民當局公布了《臺灣地籍令》《臺灣土地調查令》,同年9月設立「臺灣臨時土地調查局」,對全臺土地重新測量、造冊,作為開徵地稅的依據。在1898--1904年間,殖民當局對全臺進行多次土地調查。此前,全臺灣土地約有36.7萬甲(一甲約為16畝),地稅每年86萬餘元;經調查後,確定應課稅土地77.7萬甲,一年徵稅298萬餘元,暴增3.5倍。
殖民當局從調查中巧取豪奪臺灣人民的土地,到1942年佔臺灣人口5%的30萬日本人,擁有全臺灣72%的耕地;而600萬臺灣本地人只能保住全臺灣28%的土地。1910—1944年,殖民當局進行「林野調查」,被查的78.32萬甲森林及田野,97%被列為「官有地」,明目張胆地搶佔原有的公共土地。
殖民當局還巧立50多種稅捐,對臺入強徵苛捐雜稅。1896年,臺灣除了地方稅之外的中央租稅額為200餘萬元,到1943年猛增54倍,達1.08億元。
殖民當局還壟斷臺灣的專賣業及外貿。1896年起,將人民必需的食鹽列為政府專賣,利用行政權力讓日商獨霸臺灣鹽業。1914年全臺灣鹽業集中在10家日商手上,他們通過買賣專利攫取了達經營成本10多倍的暴利。
臺灣盛產樟腦,全世界所需樟腦的4/5出自臺灣。從1907年起,殖民當局將它交給「三並物產會社」專利銷售,一年牟取358萬餘元暴利。
菸草專賣也讓日本颳走不少暴利,1905年為149萬餘元,到1930年增至1570萬元,1941年再增至4100萬元。1921年起實行酒類專賣,此前每年徵酒稅100多萬元,到1936年暴增至2400萬元。此外,稻米、茶、香蕉、砂糖等臺灣的特產,殖民當局也一一通過專賣方式交給日本商人發財。
為了更順利地掠奪臺灣的財富,榨取臺人的血汗,殖民當局也搞了一些基本建設,留下些微邊際利潤,這些小恩小惠竟成為媚日派歌功頌德的根據,真是可悲可嘆!奴才味十足。
掠奪性開發
麻生太郎說,臺灣一名重要人物告訴他,感謝日本殖民統治臺灣做了好事,今天台灣才會成為「教育水平十分高並且與時代俱進的國家」。這些漢奸言論完全顛倒黑白。
日本侵佔臺灣後,不久即修建了基隆港和高雄港;1899年起修建縱貫南北的鐵路,1909年全線通車;此外,又修建了幾個機場,為臺灣的海陸空交通基本建設奠定了基礎。這些硬體一直延用至今,媚日派以此為根據,感謝日本殖民主義者。
可是,這些鐵路、公路及機場的建設資金,日本政府一毛不拔,完全靠在臺灣發行公債籌集。從1899—1904年,臺灣總督府發行第一期公債3145萬元,平均每位臺人負擔10元以上。1908年發行第二期公債3899萬元,平均每位臺人增加913元負擔。而且,殖民當局通過發行公債,濫發鈔票,榨取臺民。
這些基本建設,表面上看讓人民得到不少方便,但是,得益最多的是殖民當局及日本商人。利用這些交通工具託運貨物的以日商為最多,乘搭這些交通工具的也多是日本人;在郵局發送信件,日本人比臺灣人多29倍,包裹多69倍,電報多82倍,電話多40倍……
臺灣總督府的財政收入和建設費用,全部課自臺灣人民。1909年開始,臺灣總督府的歲入開始有剩餘,在40年間增長20倍,因此,大量上交給日本國庫,而留給臺灣的教育經費只佔3.8%,社會民生福利事業經費只佔1%而已。
日本割佔臺灣後,將它當作向中國華南地區以及東南亞進一步擴張的基地,從臺灣賺到的錢、製造的商品、掠奪的原料、僱用的廉價勞工,直接用於對東南亞的侵略。二戰期間,不少臺灣人成為日本侵略者的炮灰,葬身於菲律賓、印尼、馬來西亞等地的戰場。
日本在甲午戰爭奪得臺灣後實行「一體性規劃」,有計劃、有步驟地進行經濟掠奪、文化奴役、政治壓迫、軍事侵略,而不是要為臺灣做好事,其中的根本性區別切勿混淆,否則就會對侵略者感恩戴德,成為漢奸奴才!
來源:2006年2月14日《參考消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