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易》一書中最神秘的莫過於陰爻、陰爻、八卦、六十四卦這些符號了。這些符號是如何來的?它們代表了怎樣的意義?這兩個問題是易學必須首先要解決的課題。
我認為最離奇的莫過於說這些符號先於文字而存在了,但它卻又為人們深信不疑。試想在人類文字產生之前的某位哲人創製了幾個特異的符號,那麼他該通過怎樣的途徑將這些符號傳遞下去呢?用語言只能達意,口口相傳的方式無法將圖形圖畫的特性直接傳遞下來,而且觀念與學說這些事物只有在對別人有益的情形下才有可能被人們傳播。所以我們只能想像這位作者將這些符號刻在如石頭等能夠長久保存的介質上,才能夠實現傳播於後世的目標。
按照《易傳》的說法,卦的符號是由伏羲氏最早創製,伏羲氏在傳說中應當是新石器時代晚期的一位部落頭領,他所處的時代迄今為止還沒有發見已有文字的任何證據。既使我們假設在伏羲氏時代八卦這些符號被用於文字發明之前的記事(最近讀中國通史確有持八卦先於文字而用於記事觀點,但我實在找不出這些符號有記事功能的特性)。我們假設它們是伏羲氏時代人們常用的工具,但要我們承認八卦這些號產生於那個時代,仍舊需要找到那個時代刻有這些符號的文物證據,否則我們是無法論定卦最早是產生於伏羲氏時代的。再退一步講,我們真得有伏羲氏時代刻有類似八卦圖形的文物發見,那麼新的問題個仍舊會產生。因為對於現代考古學的學者而言,早期的圖形文物如何與人類最早的文字做截然區分呢?我們又該通過怎樣的證據來證明,那只是符號而不是文字呢?
我們的觀點是:《易經》作為既有符號又有相關文字說明的作品,其中的卦畫不會先於它的文字說明部分而獨立被發明出來。《易經》這一作品,只能是經濟、政治和文化高度發達了的商周時代的產物,不可能早於這些朝代而發明。因為,如果社會的政治和經濟不能發展到一定的高度,就不能發生專門文職人員從社會中分離出來的現象。沒有一個專門從事腦力勞動的階層,就不可能有精神產品的出現。設想一部思想作品從一個文職人員的頭腦中構思成形,並著之為冊,如果不能受到統治階層的重視,就不可能實現大量生產從而廣泛傳播的目標,所以《易經》只能是商周時代官方的作品,它是由專門的巫史官員來負責作冊的。
在商周時代,巫史是專門從事文字和思想事務的官員,他們由統治階層供養。在貴族階層之外是沒有從事文職工作可能的,也沒有傳播學說思想的可能。因為商周時代平民階層沒有受教育的權利,那個時代文化只有官方的。平民中間沒有從事精神創作有文化土壤,同時也沒有必要的經濟基礎。對於我們現代人來說,一個平民百姓要想從事文藝或思想創作,可能先期的思想與寫作一般都沒有太大問題,但如果要涉及到出版,傳播,那仍舊是需要一定的經濟條件作基礎的。何況是在上古時代,文化還只是統治階層專利的時代。所以,我們不能設想《易經》如同《論語》《孟子》《呂氏春秋》等春秋戰國時代的作品一般是思想家獨立思想的產物,而且在春秋戰國時代那些思想家也都是在各自貴族的支持下而實現其創作與傳播目標的。所以,《易經》是周代官方文化的產物,是由統治階層指令專門從事文職事務的官員來負責作冊的。沒有官方的政治權力與經濟條件作基礎,《詩》《書》《禮》《樂》《春秋》等先周典籍不可能留傳到後世。
凡事物都是產生於某種需要,文化產品也是一樣。商周時代,人們迷信鬼神,一旦遭遇到疑難事務就要請示於神明的幫助來作出決斷,於是就發展了旨在探求神明旨意的技術和活動。商代盛行的龜卜和骨卜,周代以《周易》為代表的筮卜都是應當時社會的實際需要而發展起來的。至於商代究竟有沒有類似於《周易》的筮法,我們還沒有找到實質的證據加以證明。但根據文獻的記載,不僅商代有筮法,而且夏代也有筮法,夏代的筮法稱《連山》,商代的筮法稱《歸藏》,只可惜這些筮書都沒有留傳下來。《周易》這本書同樣也是為適應探問神明旨意的需要而創作的,《易經》裡面的卦實質上就是卜具。商人看龜板或獸骨的裂紋來推論神明的旨意,而在筮法裡周代的卜師則是依據卦象和卦爻辭來論斷吉兇休咎。
可能我們說商代的龜卜和骨卜是技術性事物,可能沒有幾個人會反對,但如果要說《周易》所代表的筮法也是技術性事物,就會大有反對人的出現。其實筮法與佔法都是為實現探問神明旨意的目標而發展的實用技術,只是人們囿於傳統文化對於《易經》性質的不切實際的設想才會心存懷疑。在人們信仰中《易經》是我國的萬經之源,最深奧的學問,最高的哲學,但我們將要證明的是它不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