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米其林餐廳開瓶費一瓶200元,霸王條款為何還盛行?
最近跟家人聚餐的市民張女士發現,如果預訂包間,多家餐廳或酒店都設置了包間最低消費、開瓶費等。「多年前包間最低消費、開瓶費就屬於霸王條款,為什麼現在還盛行?」張女士有些無奈。
記者調查發現,近兩年米其林、黑珍珠等榜單的熱門餐廳,大多設置了數千元的包間最低消費門檻,開瓶費甚至高達一瓶200元,被一些消費者吐槽「吃相難看」。而取證維權難,成為不少市民不得不被動接受這些霸王條款的原因。
米其林餐廳開瓶費一瓶200元
元旦假期,市民陳女士與家人聚餐,選擇了今年剛剛登上米其林榜單的拾久(藍色港灣店)。對於餐廳的菜品,陳女士表示滿意,但預訂包間時被告知必須達到3500元的最低消費和自帶酒水須加收每瓶200元開瓶費,這讓陳女士心裡感到有些不舒服。「米其林餐廳本就價格不菲,而且包間已經設置最低消費的情況下,開瓶費還要每瓶200元,兩瓶就收400元,讓我覺得餐廳為了賺錢吃相太難看。」
而拾久的情況並非個例。張女士也反映,開瓶費、最低消費幾乎成了熱門餐廳的常態。「比如近期比較火的湘愛、富春居、板前十勝等米其林或黑珍珠上榜餐廳,定包間時基本都有四五千元的低消門檻,而且部分餐廳還加收酒水或飲料的開瓶費。」但真為了一頓飯去投訴維權,耗費較高時間成本,這讓很多人選擇被動接受商家的要求。
商家稱設低消防止佔用資源
商家為何設置低消、開瓶費?一位不願透露姓名的餐廳負責人稱,主要是為了防止有人無理佔用有限的包間資源。「酒店的包間就這麼幾個,預訂也比較火爆,所以我們只能設置一個基本的門檻。」這位負責人說:「否則有人佔用一個大包間卻只點兩三個菜,我們沒法控制。」
商家固然有自己的經營考慮,但在張女士看來,一些餐廳同時設置低消和開瓶費實在沒道理。「有些餐廳設置幾千元的包間最低消費,同時還收取開瓶費,甚至自帶茶葉也要收泡茶服務費,給消費者設置了多重門檻。」
記者查詢發現,早在2014年3月15日,新版《消費者權益保護法》正式實施之時,第26條就規定了經營者不得以格式條款、通知、聲明、店堂告知等方式,做出排除或者限制消費者權利、減輕或免除經營者責任、加重消費者責任等對消費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規定,不得利用格式條款並藉助技術手段強制交易。
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教授劉俊海解讀,新消法的這條規定,正是要約束商家收取開瓶費等霸王條款。即便商家提前告知消費者,但消費者也還有公平交易權,不能因為商家有這種霸王條款,消費者就必須遵守。
取證維權難霸王條款難禁止
那麼,6年前就已經被定性為霸王條款的最低消費、開瓶費,為何今天還在盛行?劉俊海分析,擴大經營收入、減少資源佔用是部分餐飲企業設置霸王條款的一方面原因,但沒有相應的配套處罰措施是另一方面原因。「收取開瓶費等確實存在違法成本低、違法收益高的問題,違法收益高於違法成本,當然會樂此不疲地繼續收取。」
同時,即便有想要較真的消費者,現實中也存在著取證維權難的問題。蔣先生是一位律師,在面對餐廳收取開瓶費時曾想向消協投訴。「但消協方面需要提供餐廳在公開位置張貼收取開瓶費的告示、收取開瓶費的帳單等證據。這些證據消費者很難拿到,商家只會口頭告知霸王條款,帳單上也只會顯示服務費。」無奈之下,蔣先生也只能作罷。
「解決開瓶費等霸王條款問題的關鍵,在於明確餐飲企業的違法責任。」北京市消費者協會理事陳音江在談及餐廳霸王條款問題時建議,對商家侵犯消費者權益的違規處罰要進一步明確。如果企業一再侵犯消費者權益,有關部門應對其進行行政處罰,拉入「信用黑名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