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記者 張喜逢)為辦理衛生許可證,市民老姚先期交納了食品檢測費。可是後來當老姚不準備辦理衛生許可證後,明明還沒有進行的食品檢測,卻怎麼也要不回先前繳納的那筆檢測費用,老姚還在多個部門「指揮」之下,繞了一圈又一圈,問題始終沒能解決。
老姚說,3月初,他和老伴打算在紗廠西路開一家燒雞店,主要出售燒雞、牛肉、兔肉,他租下門面房後,就開始為辦理相關開店營業證件奔波。3月19日,他前往西工區衛生監督和防疫部門辦理衛生許可證。當日上午,老姚根據西工衛生監督部門開據的「送樣檢測收費通知書」,前往西工區防疫站收費室交納了450元錢,這450元包含3種食物的前期送樣檢測費用。隨後,當他返回該區衛生監督部門準備辦理其他手續時,一工作人員又交給他另一張「送樣檢測收費通知書」,通知書上顯示,在衛生許可證辦理完成後,還要一次性再交1800元包含12種食物的檢測費用,這筆費用是全年12個月的食物檢測費用。
老姚告訴我們,從看到那張1800元檢測費通知單開始,他考慮到家庭比較困難,而且,燒雞店本身經營成本就比較高,又是兩個老人經營,即使開起了,長期下來,這個店也實在難活,老姚就打消開店的念頭,近3個月來,他和老伴前後6次找相關部門退還那450元檢測費,可一直在這些部門之間「繞圈」,檢測費始終沒能退還。
4日9時40分,因為那450元檢測費交給了西工衛生防疫部門,我們先來到西工區衛生防疫站,找到了該站的主任辦公室,老姚向對方說明情況後,這位主任告訴老姚:「我們是代衛生監督部門收檢測費的,我們主要負責食品檢測,如今食品並沒有檢測,要退錢需要找給你開收費通知書的衛生監督部門。」
我們按照這位主任的「建議」,來到當初給老姚開據收費通知書的西工區衛生監督中心一科室內,老姚又一次說明情況,工作人員聽罷答覆說:「我們這裡只負責開收費通知書,錢不歸我們拿,退檢測費也不歸我們管。你交給的是衛生防疫部門,錢交哪裡,你找哪裡去要。」
當記者詢問,衛生許可證還沒辦下來,為何就要一次性收取全年1800元送樣檢測費用,而不能按月收取時,對方解釋說:「這樣都省事一些,也可在證件辦理下來後再交。」
10時10分,我們又按照西工區衛生監督中心工作人員的「建議」,再次返回西工區衛生防疫站,找到了當初交錢的收費室。老姚將相關單據交給一名女工作人員,又一次說明情況後,對方看罷單子,查驗有關記錄答覆說:「雖然你沒有進行食物檢測,錢卻早已經在3月26日前後上交給了區有關部門。你要想退檢測費,去找我們防疫站主任說吧。我們解決不了。」
當記者詢問,食品都還沒有進行送樣檢測,也不知道是否達到衛生標準,為何錢就先期上交了?這位女工作人員說:「是你親戚(老姚)自己不來檢測,不是我們不給他檢測,誰讓他拖了這麼久才來退費。」
市衛生監督中心監督一科工作人員告訴我們,根據有關規定,送樣檢測食品在沒有進行檢測的情況下,相關部門應退還送檢人前期交納的檢測費用。另外,為了保持送檢食物的安全性,檢測結果的可靠性,對食品的全年檢測通常為每月檢測,按月收取一定的檢測費用,而不是一次性收取全年檢測費用。(編輯 張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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