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論紛生 消費需要「冷靜期」嗎

2021-01-10 蘭州新聞網

2020年12月28日,《上海市體育健身行業會員服務合同示範文本(2021版)》在滬發布,首批15個本市主要健身品牌400餘家門店率先承諾履行和使用《會員服務合同》,《會員服務合同》特別設置「七天冷靜期退費」條款,消費者在籤署合同次日起的7日內,在未開卡使用會員服務的情況下,可以單方面解除合同並獲得全額退款。

健身行業有了「七天冷靜期」,這一新鮮事物自然會引發社會關注。對於這一新規大家也看法不一,有網友呼籲美容美髮行業也要如此,還有網友聯繫到離婚冷靜期,覺得會鼓勵顧客來打卡拍照就走。

仔細研讀上海這一新規,其實類似於網購的「七天無條件退貨」,消費者在付款一周內解約,可以全額退款,當然前提是未開卡使用會員服務。上海之所以推出這一新規,是因為健身行業往往存在過度營銷,有些消費者經不住反覆推銷衝動消費,購買了較長期限的會員卡,結果卻發現自身因種種原因無法滿額消費,帶來資金損失。

所以,健身行業的「七天冷靜期」,是對消費者選擇權和後悔權的賦予,夯實消費者權益保護。

消費需要「冷靜期」嗎?我認為是有必要的。這一慣例在國外早已有之。消費者的反悔權制度在英國被稱為「冷靜期條款」,美國稱其為「消費者的冷靜期」,德國稱其為「消費者撤回權」。而各國之所以設立這一制度,在於早年上門挨家挨戶推銷產品的直銷興起時,很多在家的消費者由於信息不對稱而在上門交易中處於弱勢地位,往往會因為直銷人員的各種說辭而產生衝動消費。所以消費者反悔權的立法初衷,就是基於對消費者在直銷交易中的傾斜保護而設立的,其目的是賦予消費者一定的冷靜思考期,從而對經營者進行一定的規制,進而更好地平衡買賣雙方的利益。

商家與消費者由於信息不對稱等原因產生不對等,市場規則需要隨時矯正這種不對等。比如,在網購過程中,因為消費者看不到實物,因此會出現「貨不對板」等問題,賦予其「冷靜期」或者說後悔權,可以讓消費者有效減少這一現象給自身權益帶來的損害。

但也要指出,即使是網購,也並不是所有消費品類都適用這一原則。《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二十五條規定了消費者定製、鮮活易腐等四種類型不支持七日無理由退貨的商品;《網絡購買商品七日無理由退貨暫行辦法》則在此基礎上,增加了包括銷售時已明示的臨近保質期的商品、有瑕疵的商品在內的三類不適用於「七天無條件退貨」的商品。

由此可以看出,消費是否需要冷靜期不能一概而論,要根據商品及服務自身特點,綜合考量商家與消費者的各自付出成本,以及實施「冷靜期」對雙方所帶來的損益,從而給予合理的、平衡的相關規定,如此才能一方面切實保障消費者合法權益,同時也不會傷及商家的正當收益。

據《光明日報》

相關焦點

  • 消費需要「冷靜期」嗎
    健身行業有了「七天冷靜期」,這一新鮮事物自然會引發社會關注。對於這一新規大家也看法不一,有網友呼籲美容美髮行業也要如此,還有網友聯繫到離婚冷靜期,覺得會鼓勵顧客來打卡拍照就走。  仔細研讀上海這一新規,其實類似於網購的「七天無條件退貨」,消費者在付款一周內解約,可以全額退款,當然前提是未開卡使用會員服務。
  • 讓「冷靜期」保障消費「後悔權」
    近日,上海、深圳等多地試點健身房預付卡消費「冷靜期」。如果衝動辦卡後悔了,消費者可以在7天冷靜期內要求退款。從網絡購物的7天無理由退款,到體驗式消費的7天冷靜期,消費領域的「後悔權」邊界得到進一步擴展,這是一種進步。下一步需要通過完善法規配套建設,把「衝動後的冷靜」這一短期「後悔藥」煉成整治行業亂象的「長效藥」。
  • 衝動消費?這個「七天冷靜期」可以有
    《示範合同(徵求意見稿)》提出,在冷靜期內,消費者如未開卡就可退款。但需要提醒的是,「七天冷靜期退費」有「未開卡使用」的前置條件。消費者應重點關注開卡(會員卡啟用時間)的時間節點,一旦開卡入場使用將直接起算會籍期限,即使仍在7日內,都不再適用於冷靜期退費條款。
  • 預付卡「冷靜期」讓消費更安心
    近日,針對健身房等預付卡消費帶來的行業亂象,深圳、上海等地推出「後悔藥」,預付卡在「冷靜期」內可予退費。一石激起千層浪,預付卡「冷靜期」引起不少網友「點讚」,認為這一機制可以更好地保護消費者權益。預付卡,是商家為了促進銷售、加快資金回籠採取的措施。
  • 健身卡「七天冷靜期」值得推而廣之
    ■戴先任   11月5日,上海市消費者權益保護委員會聯合上海市體育局、上海市市場監督管理局、上海市健身健美協會共同制定了《上海市體育健身行業會員服務合同示範文本(徵求意見稿)》(以下簡稱《示範合同(徵求意見稿)》)。其中設置的健身卡「七天冷靜期退費」條款引發網友熱議。
  • 健身美容有了「消費冷靜期」!Tony老師還讓你辦卡嗎?
    近年來,預付卡消費亂象屢見不鮮,尤其是退卡難、維權難甚至商家跑路等問題備受消費者詬病。  近年來,多地試點推行「消費冷靜期」等措施,探索治理預付卡亂象。辦卡有了「後悔期」之後,能否規避消費者的衝動消費,為預付卡消費系上「安全帶」?
  • 衝動消費可反悔?健身卡這個「七天冷靜期」有用麼
    衝動辦了張健身卡,7天未消費可退卡!這樣的「後悔藥」你喜歡嗎?《示範合同(徵求意見稿)》提出,在冷靜期內,消費者如未開卡就可退款。這對於保障衝動型消費者的權益、減少投訴糾紛有重要意義。但需要提醒的是,「七天冷靜期退費」有「未開卡使用」的前置條件。消費者應重點關注開卡(會員卡啟用時間)的時間節點,一旦開卡入場使用將直接起算會籍期限,即使仍在7日內,都不再適用於冷靜期退費條款。其實,上海並不是第一個提出健身卡設置「七天冷靜期」的城市。
  • 消費者需要的不止是健身卡設七天「冷靜期」
    其中設置的健身服務會員卡「七天冷靜期退費」條款——消費者在籤署合同後7日內,未開卡使用會員服務前,可單方面解除合同獲全額退款。這一條款,在網上引發熱議。如果說,離婚冷靜期的設定是為了防止過於自由的草率決定,那麼理論上看似一脈相承的健身卡「冷靜期」,則是為了擺脫盲目辦卡後不去鍛鍊導致資金浪費的苦惱。設置冷靜期,相當於給了消費者「後悔藥」,延長其做出選擇的時間,讓不需要的人及時止損。
  • 消法修改冷靜期引熱議 消費者最不滿意是醫療
    消法修改進行中 冷靜期引起熱議  我們想要的新消法  ■本報記者 周明傑  「給予買房者冷靜期,購房人可以退房」 這是最近幾天網上討論的焦點話題,這是《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的修改自去年
  • 職樂|消費冷靜期,先想想再消費!
    我們可以正常消費啊!多少次預付費,最後都是沒有正常消費完,店家就已不再開業,預付費也無法退回手裡,只能認栽。或許有人會說,你可以不要因為一點優惠而選擇提前付款。但很多消費,不是我們能控制的。你不交押金,就無法使用該服務。例如共享單車,健身房,你不交99元押金,1000-2000元的年費,無法享受該服務。交還是不交?
  • 網購新規發布:消費者冷靜期內可無理由取消訂單
    在昨日舉行的2011第三方電子商務交易平臺高峰論壇上,商務部發布了《第三方電子商務交易平臺服務規範》,鼓勵網購企業設立冷靜期制度,允許消費者在冷靜期內吃「後悔藥」。新規「冷靜期」內可無理由取消訂單該規範明確規定,「鼓勵平臺經營者設立冷靜期制度,允許消費者在冷靜期內無理由取消訂單。」
  • 健身卡或迎來15天退款冷靜期,江蘇發布預付款管理辦法草案|GymSquare
    而在預付式消費亟待規範化的當下,《草案》的核心部分,是提供了更系統的預付費管理方案。■來源:江蘇省司法廳 從《草案》原文來看,共分為兩大要點:預付卡管理服務平臺建設,以及,預付卡發行和兌付規範制定。其中,管理服務平臺的建設,是為了保證預付款收取透明化。經營者需要及時上傳預付卡的信息,包括預付卡發行數量、預收資金以及預收資金餘額等。
  • 健身卡冷靜期:7天不消費就可以無條件選擇退卡 店家需配合
    健身卡冷靜期來了。據12月29日消息,上海市消費者權益保護委員會與上海市體育局等共同制定了《上海市體育健身行業會員服務合同示範文本(徵求意見稿)》(以下簡稱《意見稿》),包括健身卡「7天冷靜期退款」的條款,引起了網民們的熱議。一時衝動辦了健身卡,7天不消費就可以退卡,這對保障衝動消費者的權益,減少投訴糾紛具有重要意義。這種措施你喜歡嗎?
  • 健身卡設「冷靜期」,預付式消費也需維護「意思自治」
    所謂「7天冷靜期」是指消費者自籤署本合同的次日起,有7天冷靜期。冷靜期期間,在未開卡使用會員服務的情況下,消費者可以要求單方面解除本合同。當然,這也意味著一旦開卡使用,「冷靜期」退款便失去效力了。「7天冷靜期」的設計確實給消費者提供了辦卡「後悔藥」,避免消費者衝動消費的同時,也進一步規範了健身房相應的退卡、退課程序。 筆者看來,《會員服務合同》是維護消費者「意思自治」的體現。意思自治原則最初是由16世紀法學者杜摩林提出。
  • ...元旦起上海落地:推而廣之吧,所有「預付卡消費」都需要冷靜
    以預付費為主要消費模式的健身行業,普遍存在「辦卡容易退卡難」的糾紛,相信不少人遭遇過類似的煩心事。去又不想去,退又退不掉,真是後悔也來不及。除了吃虧、自認倒黴,難道就沒有辦法了嗎?別急,可以後悔,並且不吃虧的時候到了!
  • 杭州去年23172對離婚 30天「離婚冷靜期」有用嗎?
    30天的「離婚冷靜期」有沒有必要?  ■離婚變得複雜會讓年輕人更不想結婚  張小姐 24歲 公司白領  這個「冷靜期」很無語哎。我自己快要結婚了,在朋友圈裡算是比較早的。我的很多朋友都還單身,有時候大家在一起聊天,也會談到婚姻這個話題。
  • 半數消費者衝動辦健身卡 設冷靜期能「避坑」嗎?
    在各式各樣的誘人條件面前,本來只是來健身房打探一下的消費者,一不小心就會出現衝動消費,從健身觀望者瞬間變成「健身萌新」。也許在這之中,有人會真的喜歡上健身,一直堅持下去,但也有不少人會漸漸發現,自己其實只是一時衝動,根本堅持不下去。反響「七天冷靜期」是否有用市民看法不一對於「七天冷靜期退費」的政策,市民的看法如何?近日,記者對多家健身房進行了探訪。
  • 新消法擬規定「冷靜期」 大額消費期內可反悔
    參與這次法律修改的中國人民大學商法研究所所長劉俊海上午接受法晚記者採訪時建議,大額消費品,如房產應該給消費者幾天「冷靜期」,冷靜期內可以反悔。消法1993年頒布以來至今已有20年,該法對保護消費者權力、規範商家行為、維護公平公正的交易程序功不可沒。隨著經濟社會的發展,新型的消費需求和新型的商業模式層出不窮,消法被指滯後,甚至在一定程度上阻礙了消費者的維權。
  • 辦健身卡將設「七天冷靜期」!這樣的「後悔藥」你愛了嗎?
    11月5日,上海市消費者權益保護委員會聯合上海市體育局等共同制定了《上海市體育健身行業會員服務合同示範文本(徵求意見稿)》(以下簡稱《示範合同(徵求意見稿)》),其中設置的健身卡「七天冷靜期退費」條款引發網友熱議。衝動辦了張健身卡,7天未消費可退卡!這樣的「後悔藥」你喜歡嗎?
  • 早教消費設置 7天「冷靜期」
    同時,設置了七天冷靜期,七天內消費者購買課程尚未消費的,可全額退款。 《自律公約》還明確有利於消費者的退費標準。消費者在合同期內申請退費,早教機構在扣除已產生不可逆費用(早教機構承諾公示各項費用明細)並收取合同約定違約金後,退還剩餘課時費用(按購買時價格計算)。 此次早教行業監督選取了我市13個大中型早教機構品牌,涉及123個門店,覆蓋全市各行政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