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法修改冷靜期引熱議 消費者最不滿意是醫療

2021-01-10 央視網

  消法修改進行中 冷靜期引起熱議

  我們想要的新消法

  ■本報記者 周明傑

  「給予買房者冷靜期,購房人可以退房」 這是最近幾天網上討論的焦點話題,這是《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的修改自去年10月被列入5年立法規劃以來引起的最大關注。

  百姓評說

  拒絕冷靜期 網友比專家更「冷靜」?

  上周,一位民商法專家在接受媒體採訪時提出,「要建立冷靜期制度,也就是後悔權制度。原則上讓消費者在合理期限內可以無條件退貨。」讓消費者有權「後悔」的其中一項就是交易額巨大的消費行為,比如購買汽車、房屋等。

  這個觀點一經公開,網上的跟帖當天上千,沒過幾天就破萬,網友們積極討論該規定的可行性。令人驚訝的是,這樣一個聽起來為消費者考慮的提議,卻沒有得到多數網友的支持,「飽經傷害」的消費者們反而在自發地逆向思維,質疑這個提議的最終效果。

  一位騰訊網友旗幟鮮明地表示反對:「冷靜期?不會是陷阱吧?房子是消費者最大的問題,要解決只有一個辦法:建好再賣。」一名網友還這樣調侃:「某人問:天上會掉餡餅嗎?甲:絕對不可能!乙:如果要掉的話那絕對是壞餡餅!丙:我也不相信天上會掉餡餅,但是我相信天上會掉陷阱!」

  支持這個判斷的網友還提出「想法是好的,但不怎麼現實吧?買家有後悔權,那賣家呢?也有後悔權,生意怎麼做?不會亂套嗎?」還有的網友進一步擔心「房價的後悔權表面上是保護購房者,實際上是保護開發商。逼迫個別的開發商不要降價,以達到維持畸形的高房價的目的。」

  雖然有這麼多擔心和分析,消費者的心思究其根本其實就是一句話,一位名為「觀宇」的網友簡單直接地說出了重點:「修改方向很好,行使權利不易。」

相關焦點

  • "消法"頒布十五年迎重大修改 買房或將有"冷靜期"
    去年10月,修改「消法」列入了全國人大常委會5年立法規劃,中國人民大學商法研究所所長、中國消費者協會副會長、中國法學會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研究會副會長兼秘書長劉俊海教授透露,「消法」修改將進一步拓寬「消法」適用範圍,囊括各類物質商品和精神商品;建議建立產品召回制度和對「網上交易」等三類產品建立消費者「冷靜期」制度;建議政府公權預防審查格式合同。
  • 滬消保委解讀"新消法" "冷靜期"內消費者可後悔
    東方網10月30日消息:全新修改的《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將於明年3月15日起實施。實施近20年來首次大修,新《消法》將為消費領域注入怎樣的「新風」?市消保委相關負責人昨天進行了解讀。  網購投訴爆增給消費者「冷靜期」   新《消法》被業內稱讚是一次有智慧的修改,因為與時俱進地針對爆發式增長的網購投訴制定了對策。
  • 新消法擬規定「冷靜期」 大額消費期內可反悔
    參與這次法律修改的中國人民大學商法研究所所長劉俊海上午接受法晚記者採訪時建議,大額消費品,如房產應該給消費者幾天「冷靜期」,冷靜期內可以反悔。消法1993年頒布以來至今已有20年,該法對保護消費者權力、規範商家行為、維護公平公正的交易程序功不可沒。隨著經濟社會的發展,新型的消費需求和新型的商業模式層出不窮,消法被指滯後,甚至在一定程度上阻礙了消費者的維權。
  • 「後悔權」有望寫入消法 冷靜期內可無條件退貨
    本報記者 劉湧 北京報導  在落地實施的第20個年頭,《消費者權益保護法》(以下稱「消法」)終於面臨修改。消法修正案等法律草案將在4月23日-25日舉行的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次會議上提交審議。
  • 消法修正案草案一審 擬建網購「冷靜期」制度
    現行消費者權益保護法於1993年制定,實施二十年後,當前「在消費者權益保護領域出現了不少新情況新問題,有必要適時修改這部法律。」李适時表示。修正案草案一審稿,對近年來日漸勃興的網絡購物做出新的規定,明確提出「7之內無理由退貨」,擬建網購「冷靜期」制度,更好保護消費者權益。
  • 新《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增加冷靜期 七日無理由退貨
    原標題:新《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增加冷靜期 七日無理由退貨   編者按:在實施20年後,我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迎來首次大修!2013年10月25日,備受關注的《消費者權益保護法修正案》獲得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五次會議表決通過,並將於2014年3月15日起正式實施。
  • 新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將於2014年3月15日實施
    昨天,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五次會議表決通過了關於修改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的決定,該新消法增加了很多新內容,其中包括賦予消費者網購「後悔權」,規定消費者通過網絡等方式購買產品可「七日內無理由退貨」;由經營者承擔有關瑕疵的舉證責任;經營者及其工作人員對收集的消費者個人信息必須嚴格保密,不得洩露、出售或者非法向他人提供等。
  • 網購或設"冷靜期" 消費者在期間可無理由退貨
    (記者 周文) 繼今年2月商務部就《第三方電子商務交易平臺服務規範(徵求意見稿)》(以下簡稱《規範》)開徵意見後,該《規範》前日正式公布,其中規定,鼓勵平臺經營者設立冷靜期制度,允許消費者在冷靜期無理由取消訂單。對於網購新舉措,買家欣喜,而賣家憂其可能會帶來買家隨意退貨的消費行為。
  • 消費者需要的不止是健身卡設七天「冷靜期」
    其中設置的健身服務會員卡「七天冷靜期退費」條款——消費者在籤署合同後7日內,未開卡使用會員服務前,可單方面解除合同獲全額退款。這一條款,在網上引發熱議。如果說,離婚冷靜期的設定是為了防止過於自由的草率決定,那麼理論上看似一脈相承的健身卡「冷靜期」,則是為了擺脫盲目辦卡後不去鍛鍊導致資金浪費的苦惱。設置冷靜期,相當於給了消費者「後悔藥」,延長其做出選擇的時間,讓不需要的人及時止損。
  • 網購「冷靜期」:給消費者的「後悔藥」
    為促進我國電子商務健康發展,商務部前天發布《第三方電子商務交易平臺服務規範》(簡稱《規範》),其中鼓勵平臺經營者設立「冷靜期」制度,被媒體稱為送給消費者的「後悔藥」。冷靜期制度允許消費者在冷靜期內無理由取消訂單,但冷鮮產品、食品、化妝品、藥品等除外,引起了社會各界關注。
  • 半數消費者衝動辦健身卡 設冷靜期能「避坑」嗎?
    近日,《上海市體育健身行業會員服務合同示範文本(2021版)》正式發布,其中,備受關注的「健身會員卡辦卡七天冷靜期」也於1月1日正式落地。「七天冷靜期退費」條款,明確消費者在籤署合同次日起的7日內,在未開卡使用會員服務的情況下,都可以單方面解除合同並獲得全額退款。該消息一出,即刻引起網友熱議。
  • 不妨多給消費者一些「冷靜期」
    現實生活中,不少消費者經不住商家推銷,「頭腦一熱」便購買了期限較長的健身會員卡,事後冷靜下來想要退卡卻往往大費周折。  辦卡容易退卡難,消費者只能自認倒黴嗎?2021年1月1日起,由上海市體育局、上海市市場監督管理局、上海市消費者權益保護委員會、上海市健身健美協會共同制定的《上海市體育健身行業會員服務合同示範文本(2021版)》正式推廣使用,明確消費者自籤署合同次日起的7日內,在未開卡使用會員服務的情況下,可以單方面解除合同並獲得全額退款。
  • 團寶網稱團購應給消費者「冷靜期」
    近日,商務部信息化司在「2011第三方電子商務交易平臺高峰論壇」上,正式對外發布了《第三方電子商務交易平臺服務規範》,其中特別鼓勵網購設立「冷靜期」制度,允許消費者在冷靜期無理由取消訂單。商務部信息化司司長李晉奇解釋稱,網購平臺設立「冷靜期」制度,可以防止消費者衝動購物,有利於減少糾紛。
  • 商務部:鼓勵網購對消費者設「冷靜期」
    本網快訊(記者廖愛玲)商務部信息化司在今天上午由商務部、北京市商務委、北京電子商務協會舉辦的2011第三方電子商務交易平臺高峰論壇上,正式發布了《第三方電子商務交易平臺服務規範》,其中特別鼓勵網購設立「冷靜期」制度,允許消費者在冷靜期無理由取消訂單。《規範》特別提到,鼓勵平臺經營者設立冷靜期制度,允許消費者在冷靜期無理由取消訂單。
  • 《消法》退一賠三規則及案例的梳理總結 | 至正 • 論法
    此類案件一方面需要從消費者角度進行認定,一方面需要對經營者是否構成欺詐進行認定。下文將結合案例從消費主體、性質、對象三方面進行分析。1消費主體消法規定中的「消費者」包括個人,也包括法人或其他組織。個人消費者通常指日常公民。
  • 商務部鼓勵設網購冷靜期制度 賣家憂成本
    日後,消費者在網購時「無理由反悔」了。日前,國家商務部發布了國家商務部發布《第三方電子商務交易平臺服務規範》(以下簡稱《規範》),提出一套交易糾紛解決機制。包括鼓勵平臺經營者設立「冷靜期」制度,允許消費者在冷靜期內無理由取消訂單,但冷鮮產品、食品、化妝品、藥品等除外。
  • 網購新規發布:消費者冷靜期內可無理由取消訂單
    在昨日舉行的2011第三方電子商務交易平臺高峰論壇上,商務部發布了《第三方電子商務交易平臺服務規範》,鼓勵網購企業設立冷靜期制度,允許消費者在冷靜期內吃「後悔藥」。新規「冷靜期」內可無理由取消訂單該規範明確規定,「鼓勵平臺經營者設立冷靜期制度,允許消費者在冷靜期內無理由取消訂單。」
  • 健身卡設七天冷靜期,能讓消費者「避坑」嗎
    背景:  日前,《上海市體育健身行業會員服務合同示範文本(2021版)》在滬發布,其中特別設置「七天冷靜期退費」條款。消費者在籤署合同次日起的7日內,在未開卡使用的情況下,可以單方面解除合同並獲得全額退款。
  • 多地推出預付卡「冷靜期」
    讓消費者「靜一靜」,多地新措劍指預付卡亂象預付消費易「跑路」、開卡容易退卡難、口才一流服務差……隨著經濟社會快速發展,人民群眾對健康生活相關消費與日俱增,但部分健身房帶來的體驗卻難言滿意。來自深圳市消費者委員會的統計數據顯示,今年上半年共收到1537宗涉及健身服務預付卡消費的投訴,有關健身行業關門停業的投訴189家。
  • 冷靜期賦予消費者「後悔權」
    目前,7天退款冷靜期相關條款多數還限於行業自律,最終退不退款全憑商家自願。一旦商家拿著辦卡時消費者親筆籤名的所謂「不予退款合同」來對峙,就可能一招制敵,讓取消訂單變成消費者違約,令冷靜期陷入空談。對此,有法律界人士提出,體驗式消費易造成買家權益受損的原因在於商家佔據了先給錢後體驗的天然優勢、處於強勢地位,而單方面制定了霸王條款;在此過程中,消費者承擔了過多責任或者承擔了不該承擔的責任,這讓取消訂單或消費維權變得很難。怎樣讓「冷靜期」更加具有現實意義呢?不妨探討「消費冷靜期入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