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說:十二因緣法,能度無邊生死大海

2021-01-15 蘭臺子聊文化

在早期佛教的理論中,最根本的就是「苦集滅道」這「四聖諦」。所謂「諦」,即真理的意思;「聖諦」,就是佛陀所開示的絕對正確的真理。佛教文化認為,一個人要超脫生死、出離凡塵,必須要懂得這四個真理。苦:人一出生就是苦,整個世界都是苦。集:人為什麼會苦?滅:怎樣消除苦?道:最終涅槃成佛的狀態。「四聖諦」理論是佛教教義的基礎理論,今天筆者與諸位讀者分享「集」這個道理——十二因緣法。

四聖諦

傳說釋迦牟尼佛在出家之前是迦毗羅衛國的王子,一天,王子出王都東、南、西、北四門,分別見到了出生的人、老人、病人、死去的人,感受到了世界上生老病死四種苦,於是下定決心要出家尋求解脫生死的大道,終於在菩提樹下得道成佛。據說王子在菩提樹下整整待了七天七夜,所參悟的就是十二因緣法。

菩提樹下成道(影視作品)

據《長阿含經》《長壽滅罪護諸童子陀羅尼經》《大智度論》等佛教經典記載,十二因緣分別為:無明、行、識、名色、六處、觸、受、取、有、生、老、死。無明是指對真如本性、對自性清淨的不了解而產生的迷惑;行是指因為無明的迷惑而帶來的一切善行或不善行。這兩個是前世的因,正因為前世的「行為」,帶來了今生的果報——人身。那麼今生的人身由什麼組成呢?就是識——意識、名色——肉身、六入——眼耳鼻舌身意六根、觸——六根感受的外界的體驗、受——因外界體驗而生起苦樂二種感覺。這六者構成了今生的人身,有了人的身體,也就有了執著的「愛」、追求的「取」,因追求的貪慾而帶來的「有」。愛、取、有這三者種下了今生的因,由此又帶來下一輩子的「生、老、死」。

因果

十二因緣法是佛教說明眾生生死流轉的理論,從「無明」到「老死」,這三世二重因果,從前生到今生再到來世,環環相扣、因果相續、從無間斷,使人流轉於生死輪迴和五蘊織盛的大海而不能得以出離。十二因緣法的十二支互相為因果,此有故彼有,此滅故彼滅:無明滅即行滅,行滅即識滅,識滅即名色滅,名色滅即六入滅,六入滅即觸滅,觸滅即受滅,受滅即愛滅,愛滅即取滅,取滅即有滅,有滅即生滅,生滅即老死憂悲苦惱滅。

三世二重因果

所以佛說:如果有人懂得了十二因緣法,斷滅了無明,那就是見法、就是見佛、就是明白了眾生的佛性。那麼如何斷滅無明呢?就是守護一念,這一念就是菩提心,即「上求佛道、下化眾生」之心。按《長壽滅罪護諸童子陀羅尼經》的開示,具有了菩提心,那就身如金剛、心如虛空,能度無邊生死大海,能與波旬共戰,能摧波旬所立勝幢。圖片來源網絡,感謝原作者,如有侵權,請聯繫刪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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