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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記者王春霞:讓婦女兒童在每一個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義丨...
中國婦女報記者 王春霞報導感言2020年,最高人民法院工作取得豐碩成果,更加重視保護婦女兒童合法權益。婦女兒童是弱勢群體,受疫情影響更顯脆弱,司法保護尤為珍貴。保障婦女權益必須上升為國家意志。一定程度上講,努力讓婦女兒童在每一個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義顯得更為迫切。回望一年來法院工作,未來可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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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5日是第21個國際反家庭暴力日 人身安全保護令咋申請
11月25日是第21個國際反家庭暴力日 2017年以來全省法院發出人身安全保護令31件人身安全保護令 誰能申請咋申請2020年11月26日 2020年11月25日是第21個「11·25」國際反家庭暴力日。11月24日,省婦女兒童工作委員會辦公室在瀋陽召開遼寧省召開反家庭暴力專項協商會議。會議上,省法院、省檢察院、省教育廳、省公安廳、民政廳、省司法廳、省衛健委、省婦聯等8家婦兒工委成員單位匯報了相關工作情況及下一步工作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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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慶法院反家庭暴力典型案例
典型意義本案是一起典型的針對家庭暴力作出人身安全保護令和對違反人身安全保護令予以司法懲戒的案例,主要有以下幾點典型意義:第一,通過作出人身安全保護令,依法保護家庭暴力受害者的合法權利,彰顯了法治的應有之義。中國幾千年來都有「法不入家門」的歷史傳統,但隨著時代的更迭和進步,對婦女兒童等弱勢群體的利益保護已經得到社會的普遍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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渝中法院案例入選重慶法院反家庭暴力典型案例
1月11日,重慶市高級人民法院召開新聞發布會,通報重慶法院貫徹施行《反家庭暴力法》的總體情況,介紹重慶市高法院、市公安局、市婦聯聯合印發的《關於在全市建立一站式人身安全保護令申請工作機制的紀要》,並發布重慶法院反家庭暴力十大典型案例,渝中法院案例入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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遭遇家暴,可申請一站式人身安全保護令
「《反家庭暴力法》確立的人身安全保護令制度,為家庭暴力受害者撐起了法律的保護傘,但是家庭暴力往往具有隱蔽性,加之『法不入家門』『家醜不外揚』的沉痾陋習,一旦家庭暴力發生,如果受害人不主動報告,法院很難發現並及時介入,人身安全保護令適用具有一定的滯後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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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家庭暴力說「不」!南山法院法官送法進社區
見圳客戶端、深圳新聞網訊(記者 董非 通訊員 雷英孝 於曉 鄭樂琦 )距離第一個國際消除針對婦女暴力日已有21年,而《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家庭暴力法》實施也有四年多。什麼是家庭暴力呢?反家暴知識一起學(一 )什麼是家庭暴力?《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家庭暴力法》第二條規定,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員之間以毆打、捆綁、殘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經常性謾罵、恐嚇等方式實施的身體、精神等侵害行為。(二 )遭遇家庭暴力,該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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漢臺法院一案例入選最高人民法院發布人身安全保護令十大典型案例
近日,最高人民法院與全國婦聯、中國女法官協會聯合發布人身安全保護令十大典型案例。最高人民法院審委會委員、民一庭庭長鄭學林,最高人民法院民一庭副庭長劉敏,全國婦聯權益部部長高莎薇,中國女法官協會秘書長、政治部一級巡視員唐虎梅出席發布會介紹相關情況並回答記者提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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遭遇家暴起訴離婚法院怎麼判?
民法典實施後,家庭暴力在婚姻關係上產生的法律效果將不再局限於離婚的要件和過錯方損害賠償,還擴展到了夫妻財產關係,特別是離婚時共同財產的分割上。「離婚訴訟中如果有家庭暴力情節,法院會以調解為主,調解不成才判離。」福建省仙遊縣人民法院家事少年審判庭庭長陳建紅在接受中國婦女報·中國婦女網記者採訪時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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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婦聯和北京高院聯合發布反家暴典型案例-中國法院網
> 2018-03-27 13:58:20 | 來源:中國法院網 | 作者:趙巖 張秦靈 3月27日,北京市婦聯聯合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發布反家庭暴力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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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身保護令,如何能成家暴受害者的護身符
家庭暴力頻發,人身安全保護令制度的設立可謂一大進步據最高法去年統計,全國約有24.7%的家庭存在不同程度的家庭暴力,且受害群體主要集中在婦女、兒童和老人等弱勢群體。在「打老婆天經地義」、「揍孩子合情合理」的社會氛圍下,這些受害人過著十分悲慘的生活:訴諸法律,法律依據不足取證難審理難;嘗試逃跑,被施暴者追打無處可逃;報警、找婦聯,人家都是過來調和說幾句就算了……在此情境下,作為中國第一部防治家庭暴力的專門性法案,延宕二十年的《反家庭暴力法》的出臺無疑令人興奮,特別是其明確設立了人身保護令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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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國際反家庭暴力日」宣傳活動暨「匯聚幸福·和合之家」授牌儀式
>11月25日下午, 古浪縣婦聯聯合縣委政法委、縣公安局、縣檢察院、縣法院、縣司法局、縣民政局、縣衛生與健康局共同舉辦了「11·25國際反家庭暴力日」宣傳活動暨「匯聚幸福·和合之家>活動現場,張連科同志向廣大婦女姐妹及家庭發出倡議:關愛家人,倡導文明,做反家庭暴力的宣傳者;呵護家庭,爭做表率,做反家庭暴力的踐行者;發揮優勢,強化維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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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發布人身安全保護令十大典型案例 向家庭暴力說不
中新網11月25日電 最高法網站25日發布最高人民法院人身安全保護令十大典型案例。此次十大案例由最高人民法院、全國婦聯和中國女法官協會首次聯合發布,旗幟鮮明地向社會表明了多方合力、聯合治理家庭暴力,向家庭暴力堅決說「不」的態度和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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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慶推出一站式人身安全保護令申請機制
依法打擊各種形式的家庭暴力行為,維護家庭和諧和社會穩定,是人民法院義不容辭的責任。2015年出臺的《反家庭暴力法》首次以法律形式確立了人身安全保護令制度,為人民法院預防和制止家庭暴力提供了法律武器。重慶法院牢固樹立「四個意識」,強化責任擔當,旗幟鮮明地表明了禁止任何形式的家庭暴力,引導家庭成員相互幫助、互相關愛、和睦相處,積極貫徹實施《反家庭暴力法》,取得了良好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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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0145期】初探三尺律 見微以知著——海門法院開放日邀請社區...
【第20145期】初探三尺律 見微以知著——海門法院開放日邀請社區小朋友進院學法 2020-08-13 17:46 來源:澎湃新聞·澎湃號·政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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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訪最高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專職委員杜萬華
在婚姻家庭糾紛等家事案件的審理中,如何依法保護未成年人、婦女和老年人等弱勢群體的合法權益,日前,最高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專職委員杜萬華就此接受了記者的專訪。 記者:最高人民法院正在積極推進家事審判方式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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惡意降低生活費是家庭暴力?法院發布典型案例敲警鐘
2019年5月,丈夫到法院起訴離婚。在離婚訴訟期間,丈夫再次將母子的生活費由每月2000元降至每月1000元,意圖迫使妻子同意與其解除夫妻關係。因丈夫支付的生活費用無法負擔妻子與兒子的日常生活開支,對該母子造成極大的生活困境及精神壓力,妻子於2019年8月向法院申請人身安全保護令,要求丈夫停止侵害行為,按月足額支付生活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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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山縣法院:「以案釋法」警惕!被酒罈子泡養的家庭暴力
哪裡有暴力,哪裡就有「反抗」。近日,雷山法院審理了一起離婚案件。被告李某平日嗜酒,醉後經常向妻子任某施暴,有時任某僅僅是接個陌生電話,也會被其拳腳相加。任某終於忍無可忍,憤而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被告李某當庭表示今後不會再酗酒和對任某實施家庭暴力,向原告任某表達了真誠懺悔並懇請原告回家。然而原告任某早已心灰意冷,不為所動,還是堅決要求與李某離婚。法官見此僵局,於是讓書記員從庭外把原被告的一雙兒女帶入法庭。兩個乖巧懂事的孩子一人一邊拉住了媽媽的手,流著眼淚央求父母不要離婚。面對眼前的淚人兒,任某還是心軟了,她要求李某向其出具保證書,自己也表示今後將不會再對家庭暴力保持沉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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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害人的「護身符」,家暴者的「緊箍咒」——隨縣法院近期發出兩份...
許多人不知道,人民法院也有一道「護身符」在施暴者和受害者之間設立了一個「法律保護傘」近日,隨縣法院相繼發出兩例「人身安全保護令」,反對家庭暴力,向家暴說不。為確保這份人身安全保護令的執行實效,隨縣法院向申請人所在的社區、公安機關、婦聯等單位送達了人身安全保護令,請求協助監督執行,以保障曾某及其親屬的人身安全,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及社會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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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說法】老年人遭遇家暴,法院送上「護身符」
尊老敬老是中華民族傳統美德尊重和贍養老人也是每個子女應盡的法律義務然而卻有老人在本應安度晚年的日子裡遭遇了來自兒子的家庭暴力法院依法下發人身安全保護令為老人送上「護身符」案情回顧法院依法作出人身安全保護令,禁止贍養義務人李某某以任何形式咒罵、毆打薛某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