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漢首例「毀綠補種」刑事判決正式生效

2021-01-09 新華社

新華社武漢8月15日電(記者廖君)因盜伐65棵意楊,武漢市新洲區一男子被判刑二年、緩刑二年。法院還另判其在原地補種130棵苗木並保證存活。14日,武漢市首例「毀綠補種」刑事判決正式生效。

從2006年起,43歲的張某承包了新洲區倉埠街朱家湖養魚。朱家湖西邊堤壩上有75棵意楊,今年1月,有兩名男子(已另案判刑)找到張某,稱要購買意楊樹。在意楊樹所屬單位不知情的情況下,張某私自將這75棵意楊樹,以1.5萬元的價格賣給兩男子砍伐。

今年2月9日,兩男子盜伐樹木時,被武漢市新洲區森林公安分局民警查獲。經立案偵查,有65棵意楊被砍伐,共計活立木蓄積量56立方米,數量巨大。張某隨後投案自首,退還非法所得1.5萬元。

7月底,武漢市新洲區法院開庭審理後認定:張某行為構成盜伐林木罪,判處其有期徒刑二年,緩刑二年,處罰金5000元;同時責令張某自判決生效次日起一年內,在朱家河西邊堤壩上,使用林業部門指定的樹種補栽130株樹苗,並保證存活。

據悉,這例「毀綠補種」刑事判決,在武漢尚屬首次。(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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