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我是小編張雪,今天就讓我來帶大家了解一下巫術的使用情況,祭祀和祈神活動,佔夢術。
祭祀和祈神活動總有些消極、被動,人們渴望在事先獲得成敗吉兇的預告。先是發現自然界的前兆,如發現烏雲密布、雷電交加時就會下雨,某些植物開花後就會結果……,於是就自然產生了「前兆信仰」。進一步就有了巫師通過先兆預知未來的法術,出現了形形色色的佔卜活動。
在仰韶文化晚期的河南浙川下王崗遺址發現了卜骨,其次在龍山文化山東龍山城子崖遺址,發現了卜骨,在邯鄲澗溝遺址中,也發現大量卜骨,還有許多遺址均有卜骨。其發明權與傳播權均不得而知。關於佔卜的記載,最早見於《尚書·洪範篇》(如果最後能證明《洪範篇》是偽冒,則不算最早):「擇立卜筮人,乃命卜筮,」「汝有大疑,……謀及小筮。」「汝則從龜從築」等。在《左傳》、《國語》、《逸周書》、《詩經》等先秦書籍記錄了大量佔星術事例,還有人對(史記·天官書)(傳世最早的完整的星經)記載的星佔內容做了統計,共有17類,321款,款數最多的是用兵.佔了將近一半的款數。—要說其中的傳播意義,則可以說沒有佔星巫術,就不會有天文學。
佔夢術相傳出現於黃帝時代。但黃帝時沒有文字,出現了佔夢術也不可能記錄下來,見諸記載依然是晚後的事情。殷商人的佔夢術既有文獻記載,也得到甲骨卜辭的證實。佔夢在卜辭中叫做貞夢。商王凡夢必貞,包括其妻妾所得夢也多貞問。現存的「鬼夢」的卜辭最多,鬼夢可能是夢見了某祖先,當然頻率高。佔夢用的是象徵法,至遲到了周代就有了專職佔夢的巫師。周代從國王到巫師對佔夢術的利用都有獨到之處,即利用佔夢術來解決政治中的難題,或為某些重大的事件製造輿論。如周文王想破格使用姜尚,恐眾大夫不服,於是嫻熟巫術的文王就假託夢見先王如此囑咐,讓群臣來佔夢,信仰夢兆的眾大夫也就沒有異議了,順利地解決了破格任用姜尚的問題。還有武王母太批用夢為克殷造輿論。佔夢儀式遂成為推翻商王的動員令,將佔夢術為政治服務得得心應手(《逸周書·程寤解》)。佔夢與佔星還相互結合利用,形成交叉傳通。周朝的佔夢官需要具有天文知識、心理知識,如果沒有前輩巫觀們的經驗積累和傳授,周代巫現的佔夢技能和智慧不可能達到那麼高明的程度。
筮佔的佔卜術據說起源於伏羲時代,八卦是盆佔的記錄符號。其後則有神農氏、黃帝、堯、舜等地人進行了傳承。筮佔術起源於植物徵兆信仰,植物崇拜又起於圖騰崇拜。筮佔術也不是人為的發明,而是起於對奇偶數表示意念的偶然的發現,巫師遂用來作表示吉兇的符號,所謂八卦就是三個奇偶數的排列組合。朱天順先生把從筮佔到《周易》的演變過程分為從簡到繁的四個階段。一些民族學材料顯示:臺灣高山族現在還用竹佔,太平洋諸島的居民有樹葉佔、樹皮佔等等。民間巫術的傳播渠道是很難見諸記載的,所以幾乎無從勾勒其傳播史。
現在歷歷可見只有帝王—正史中巫術使用情況,還不是「互動」的傳播史。要分解其中的互動因素,可以言者就是巫術分化成了醫術、數學、天文學、史學等等,文字出現也有人主張是巫師創造的。什麼是祀典、祭典之類則毫無疑問是巫師記錄、整理、編著的。還有史書的前身譜牒學的早期作者肯定是巫師。至於「舞巫同源」則早有定論,《說文解字》釋巫:「以舞降神者也,象人兩袖舞形」。《尚書·伊訓》:「歌有恆舞於宮,酣歌於室,時謂巫風。」孔穎達「正義」這樣註解:「巫以歌舞事神,故歌舞為巫現之風俗也。」鄭玄(詩譜》:「古代之巫,實以歌舞為職。」巫術與歌舞的關係是明明白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