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山東省諸城市檢察院,有一句流行語:有疑難,找「專業戶」。他們所說的「專業戶」,全稱是「重大疑難案件專業戶」。擁有這個「別稱」的,就是該院公訴科女檢察官尹麗瑋。
山東省基層院中唯一的一名「全國優秀公訴人」,諸城市政法幹警中唯一一位濰坊市十一屆黨代會代表,7次被評為「諸城市優秀政法幹警」、6次被表彰為「諸城市優秀公務員」……這些沉甸甸的榮譽與尹麗瑋32歲的年齡似乎不太相符,然而對於了解尹麗瑋的同事來說,這一切都「太正常了」。
「她始終用一種把油門踩到底的精神在自己的崗位上默默工作著,用一件件經得起檢驗的案件詮釋著對檢察事業的忠誠。」該院政治處主任王志華這樣總結尹麗瑋的「成功」秘訣。
要讓他們從檢徽中看到法律的尊嚴
「每次站在公訴席上,當那麼多目光都匯聚到我身上時,我深深懂得這些目光裡的期待,他們希望從我胸前的檢徽,看到法律的尊嚴;從我的一言一行,看到正義的樣子。我決不能讓他們失望。」這是尹麗瑋從事8年公訴工作的一句心得。
2010年7月,諸城市檢察院辦理的第一起黑社會性質組織案被高檢院確定為全國涉黑案件觀摩庭。該犯罪團夥共有成員16名,盤踞諸城至周邊縣市區的公交線路長達10年之久,涉及9種罪名、20多起犯罪事實。山東省檢察院公訴處指定由當時已是全省十佳公訴人的尹麗瑋辦理此案。接到任務後,尹麗瑋將不到5歲的女兒交給母親照顧,進入了「八小時以內全身投入、八小時之外加班加點」的緊張狀態,因為該案涉及的被害人、證人大都是跑長途客運的車主和司機,取證的時間無法固定。為了覆核證人證言,尹麗瑋和同事們東奔西走,輾轉數十次,往來於好幾個車站之間,尋找證人。七月的天酷熱難耐又變化多端,為了防止中暑和感冒,尹麗瑋和同事隨時隨身帶著兩樣東西:藿香正氣水和感冒靈。
有一個夏夜,尹麗瑋至今難忘。當月亮高掛、萬家團圓之時,她和同事卻還在車站苦等一位證人。皎潔的月光下,連日出差在外的尹麗瑋想起了自己的女兒,思念的淚水忍不住滑落。就這樣,尹麗瑋和同事克服了各種困難,對證據逐一進行了覆核,共製作各種筆錄材料400餘頁、調取各類證據100餘份。庭審時,高檢院和13個省市院公訴部門負責人及省市院人民監督員100餘人參加了旁聽。由於前期工作做得十分紮實,在法庭上,尹麗瑋沉著冷靜,舉證條理清晰,層層遞進,並針對辯護人的辯護意見,逐一進行了辯駁,有力地指控了犯罪,法院對16名犯罪團夥成員均作出了有罪判決。尹麗瑋在庭上的表現得到了來自全國各地的公訴專家的一致好評。旁聽的群眾中,有人向她豎起大拇指:「好樣的,美女公訴人。」
正如尹麗瑋所說:「優秀的公訴人是用大量的案子『餵』出來的。」從事公訴工作8年,她共辦結刑事案件800餘件,無一錯案。其中,重大疑難案件30餘起。
「有情」與「無情」之間彰顯公正為民
「百姓才是頭上天!」對於全國「模範檢察官」白雲的這句名言,尹麗瑋有著自己的理解:「作為檢察官,在依法辦案的同時,應該對困難群眾施以援手,讓群眾感受到司法的溫暖。」
2010年夏,諸城市檢察院辦理的趙某故意殺人一案中,被告人趙某因家庭糾紛將自己的妻子殺死,被判處了死刑。從趙某的年齡判斷,趙某夫婦如果有兒女,應該還在上學階段。父母都沒了,他們該怎麼過呢?帶著這樣的擔心,尹麗瑋來到趙某的家裡,見到了趙婷、趙強(均為化名)姐弟。尹麗瑋了解到,本來就不富裕的趙家經歷了這次變故後變得更加窘迫。趙某的父母已經70多歲,自顧不暇,根本無力照顧孫女孫子。本來還在讀高中的趙婷輟學在家,靠撿廢品來維持姐弟倆的吃穿用度。看著姐弟倆那瘦弱的身軀和渴望讀書的雙眼,尹麗瑋忍不住流淚了,她當即把自己身上所帶的300元錢全部留給了姐弟倆。
回到院裡,尹麗瑋在查閱大量相關資料後,向院領導建議對趙婷、趙強姐弟實施刑事被害人救助制度,並利用法學理論前沿的最新知識,提出了具體救助程序、方法和途徑,該院在綜合分析後,決定為趙婷、趙強姐弟每年提供6000元的救助金。為了讓他們擺脫家庭變故的陰影,尹麗瑋還為姐弟倆聯繫了新學校,最終使姐弟倆重返校園。2011年8月,趙婷考入了大學,但是面對學費和生活費又犯了愁,了解到這一情況後,尹麗瑋向全院幹警發出了捐款倡議,為趙婷捐款4500餘元,為她籌集了第一學期的學費和生活費。
在弱勢群體面前,尹麗瑋是一位「有情」的執法者,但在犯罪分子面前,尹麗瑋卻是出了名的鐵面「無情」。2011年,她承辦了一起因事實不清、證據不足沉積多年的案件,誰都明白這類案件重新調查取證的難度。為了逃避罪責,嫌疑人把一個「信封」往她手裡塞,她一看臉色大變,嚴肅地問他:「你覺得法律值多少錢,你買得起嗎?」嫌疑人碰了一鼻子灰,只好把「信封」收了回去。此後,這個案件通過補充證據,最終被起訴,法院作出了有罪判決。
她的手裡有個「問題清單」
看過尹麗瑋出庭公訴的人,都有一種共同的感覺:尹麗瑋天生就有公訴人的「氣場」。然而,在這天生的「氣場」背後,卻是尹麗瑋持之以恆的學習和實踐。
「自從接觸公訴工作的第一天起,我就意識到僅憑良好的願望和熱情是無法勝任的,必須以深厚的法學功底和豐富的實踐作基礎。」尹麗瑋說。
到公訴科工作以後,她為自己制定了中長期學習規劃,從刻苦研讀法學理論入手,並廣泛涉獵心理學等多個學科,提高自己的知識儲備。為了獲得最直接的公訴經驗,只要一有老公訴人出庭公訴,她都要去觀摩學習。
在長期的學習和實踐中,尹麗瑋摸索出了一套獨特的「問題學習法」:認真總結在辦案中遇到的各種疑難問題,建立「問題清單」和問題庫,在辦案過程中和辦案後認真研究,提出解決對策。
「例如,有些案件很難區分是尋釁滋事罪還是聚眾鬥毆罪或者是聚眾擾亂社會秩序罪,但只要看看尹麗瑋關於這個問題的清單,很快就能明白應該怎麼處理。」該院公訴科副科長楊儒告訴記者:「她會把這幾個罪名的原始法條列出來,附上專家的解析文章和相關的典型案例。如果法條有最新的修改或有相關的司法解釋出臺,她也會及時補充進去。」
這樣的「問題清單」多了,疑難問題也就越來越少,尹麗瑋作為一個公訴人的底氣也就越來越足了。
「在討論案件時,尹麗瑋眼裡『沒有領導』,敢於發表自己的意見,有時候還會把領導們都駁倒。」該院公訴科科長王鈞說。
如今,尹麗瑋的「問題清單」已成為該院公訴科幹警破解疑難問題的「寶典」,而她的「問題學習法」,也被不少幹警效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