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和大家聊聊古代的卜筮。
古人用火燒灼龜甲獸骨,迷信地認為看了那灼開的裂紋就可以推測出行事的古兇,叫著「卜」;用曹草莖演算,組成卦象來佔卜吉兇,叫著「筮」。《詩·衛風·氓》謂「爾卜爾盆,體無咎言」,毛傳「龜曰卜,曹曰笙」,就是指的用龜甲和曹草分別進行了佔卜,卦辭上沒有不吉利的話。
「卜」字在甲骨文中作召r,或「1」.《說文》解釋「卜」字說:、卜,灼剝龜也,象灸龜之形;一曰象龜兆之縱衡也.」從甲骨文看,「象龜兆之縱衡」似更可信;篆書斜撇變成了小橫,許慎因就篆書解作「象灸龜之形」,似失本義。觀兆紋以知吉兇,曰「佔」.屈原《離騷》「命靈氛為餘佔之」之「佔」即是。因又稱這種迷信活動曰「佔卜」。佔卜的方法,一般是先取來龜甲(主要是腹甲,亦有用背甲者)獸骨(主要是牛脾骨,亦有用牛頭蓋骨,或鹿、羊、豬等小獸骨者),經過精心整治,龜甲先要去掉表面角質,然後銼平其高厚不平之處,背甲還要從中脊平分對剖後加工成鞋底形,牛腳骨多數去掉臼骨、骨脊,鋸削處等有的還施以刮磨手續.《周禮·春官·龜人》中載:「上春皿龜,祭祀先卜。」登龜,即指以牲血塗於龜甲上,經過祭典而後方才啟用。而後對甲骨進行鑽鑿。先鑽圓孔,再鑿長槽.然後用火灼。鑽鑿、火灼一般在龜甲的背面,使正而的角質呈現卜兆—其裂紋有橫有豎,形成一個個規則的「卜」字。「太卜」告以所卜之事,「卜師」揚火以鑽灼,「佔人」視兆紋以定吉兇。佔卜以後,有的還將所卜之事刻寫於卜兆旁邊,如果日後應驗了,還有的把應驗的情況補刻上去,這就是「卜辭"(後者亦稱「驗辭」),這些文字就是價值連城的「甲骨文」。
據說,把龜甲燒焦了,就意謂著不祥,所以灼龜有專門的工具,還專門設有不同的官職,以分掌佔卜和闡釋卜兆,可見當時統治者對此事的重視。視兆紋以定吉兇,木約卜兆橫紋出叉,以向上為吉,還有「大吉」、「弘吉」、「不吉」等。據說上古佔卜兆象有一百多體,每體且有十條斷定吉兇的頌辭,但兆象是自然灼出,有時不能與之切合,所以後來又造六十四卦兆象新辭。《論衡·卜築篇》記載:武王伐封,卜之而龜兆不清楚,佔者言「兇」,『太公曰:「以祭則兇,以戰則勝."武王從之,卒克殷封。可見對於龜兆模糊不清的解釋就不一樣。清人胡煦所撰《卜法詳考》四卷,言卜法甚詳。書在《四庫全書》中。
曹草是一種多年生草本植物,一本多莖,古人用其莖以佔卦,就是「旅」。「築與策均從『竹』,或初以竹箭為卜器,後改用警草」(《易經卜學》第二篇)。《易·繫辭上》:「是故普之德,圓而神。」先秦典籍中有不少佔盆的例子。如《左傳·宣公六年》:「鄭公子曼滿與王子伯廖語欲為卿,伯廖告人曰:『無德而貪,其在《周易》《豐》呂之《離》牙,弗過之矣!』間一歲,鄭人殺之.」伯廖未具體引用丈辭,但所言《豐》目卦上丈由陰變陽而成《離》曰卦,而《豐》卦上丈艾辭為:「豐其屋,都其家,窺其戶,閡其無人,兇。」意謂有高屋大廈,但陰影遮蔽其家,看去悄無人跡.三年不見動靜,兇啊!《國語·晉語》載,晉公子重耳想依仗秦的幫助重返晉國,用《周易》佔卦以卜前途,間:「還有晉國嗎?"得卦是「貞《屯》廿悔《豫》,皆八也。」古人稱本卦為貞,變卦為悔,重耳此卦本卦《屯》其初九丈、六四艾、九五交共三丈變而成為《豫》卦.旅史以為《屯》卦內卦震為車,外卦坎為險陷,有震車遇坎險之象,於是:「此卦不吉。」但司空季子卻說:「吉。在《周易》中,《屯》卦和《豫》卦卦辭都有『利建侯』,如不能重返晉國,興建王室,何以能言『建侯』?」對同一卦象,不同的人可以作不同的解釋.這種佔卦用的著草莖,又名「策」。
《楚辭·卜居》寫屈原往見太卜鄭詹尹,曰:「餘有所疑,願因先生決之。」詹尹乃端策拂龜,曰:「君將何以教之?」屈原說了一大通對黑暗現實憤激而不妥協的話後,詹尹乃釋策而謝,曰:「數有所不逮,神有所不通,用君之心,行君之意,龜策誠不能知此事。」
由此言之,卜筮不問天地,兆數非天地之極,明矣.」隨著科學的發展,生產力的提高,卜筮這類迷信、編人的東西必定會被徹底的消除和消滅,但作為一種歷史現象,還值得後人研究的探討的。
我們明天再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