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精神障礙診斷與統計手冊第 5 版(DSM-5)中將人格障礙定義為:明顯偏離個體文化背景預期的內心體驗和行為的持久模式,且是泛化和缺乏彈性的,起病於青少年或成年早期,隨著時間的推移逐漸變得穩定,並導致個體的痛苦或損害。人格障礙是人格功能和人格特質存在損害,這種損害廣泛而持久。
DSM-5 第三部分的特定人格障礙類型分為6種。這六種人格障礙分為是:邊緣型人格障礙、自戀型人格障礙、強迫型人格障礙、反社會型人格障礙、迴避型人格障礙及分裂型人格障礙。這六種人格障礙類型所不能描述的部分,可用特定特質型人格障礙(PD-TS)評估。
研究結果表明:美國的人格障礙患病率約為1/10,澳大利亞約為1/15, 而英國則是1/20,我國目前還沒有權威的人格障礙患病率數據。人格障礙往往與焦慮症、抑鬱症、強迫症、物質依賴、雙向情感障礙等精神障礙共病。由於人格障礙患者社會功能受損,常有自傷、自殺、反社會衝動行為的產生,對個人以及社會都存在很大影響。
人格障礙形成的相關因素
人格障礙的病因學因素涉及生物學因素、家庭環境因素和個體本身因素等一系列危險因素。目前許多實證研究表明,人格障礙與患者童年期不良的經歷,如受到虐待、忽視、不良的教養方式等因素相關。
童年期虐待經歷及早期不良的親子依戀模式是人格障礙的高風險因素。人格障礙與父母教養方式密切相關,父母懲罰和嚴厲、拒絕和否認、父親過分幹涉在人格障礙的發生和發展中有著重要的作用。一些學者的研究表明:邊緣型人格障礙可能與早期分離和喪失、混亂或不良的親子關係、言語和情緒虐待、軀體和性虐待、軀體和情緒忽視有關。
人格障礙的治療
對於人格障礙而言,藥物被認為只是輔助性的而非基本治療選擇。心理治療主要採用認知行為療法,辯證行為療法對邊緣型人格障礙的患者有非常積極的作用,心理動力學療法也常常被採用。這些治療方法的宗旨都是在建立良好的關係的基礎上促進人格障礙患者用辯證視角看待生活當中的負性事件,使用澄清和對峙的技巧幫助患者找到改善現狀的方法。
人格障礙的治療可以採用多種方法相結合的方式。因為人格障礙的穩定性和持久性,因此加大了人格障礙治療的難度,未來需要我們積極的探索人格障礙的治療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