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就是印璽。國王的印璽可以證明文件的真實,有通行無阻的作用,藉以比喻某種教義以符合「法印」而證明其為真正佛法。「諸行無常,諸法無我,涅槃寂靜」,並稱「三法印」,或加上「有漏皆苦」(「漏」即煩惱),稱為「四法印」。
作為禪觀指導思想與理論依據的真實,主要指諸法的「真如」而言。真如論在大小乘佛學中總攝於「法印」。印,梵語曰母陀羅,意為印璽、標誌,法印者,以國王印璽為喻,謂佛法真實決定,不容移改,不可能被駁倒、證偽,乃顛撲不破的真理。
三法印,為佛法的重要教義;判斷佛法的是否究竟,即以此三印來衡量。若與此三印相違的,即使是佛陀親說的,也不是了義法。反之,若與三印相契合──入佛法相,即使非佛所說,也可認為是佛法。法是普遍的必然的理性,印是依此而證實為究竟正確的;依此三者來印證是佛法,所以稱為法印。
《大智度論》 :「通達無礙」者,得佛法印故,通達無礙;如得王印,則無所留難。問曰:何等是佛法印?答曰:佛法印有三種:一者、一切有為法,念念生滅皆無常;二者、一切法無我;三者、寂滅涅槃。
所謂四法印,即《增一阿含經》卷18所說:「一切諸行無常,一切諸行苦,一切諸行無我,涅槃永寂」。通常作:諸行無常,諸法無我,諸受皆苦,涅槃寂靜。四法印,又作四法本末、四憂檀那。四法印乃顯示諸法真理之四標印,可作為佛教特徵之四種法門。法印是人生宇宙的真理,任何人都不可以推翻與破環,所以佛陀說沒有人能破壞佛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