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假工資如何計算?如果一個員工請了整月病假,單位應如何計發病假工資?
1、勞動合同有明確約定勞動者所在崗位相對應工資標準,按不低於此約定的工資標準。集體合同標準高於勞動合同標準的,按集體合同約定標準。
2、勞動合同、集體合同均未約定的,可由單位與職工代表通過工資集體協商確定。
3、無任何約定,按勞動者本人所在崗位正常出勤月工資的70%確定。
4、以上均不低於本市規定最低工資標準。
1、病假工資=計算基數÷月計薪天數(21.75天)×計算係數×病假天數
2、病假工資=當月工資-計算基數÷月計薪天數(21.75天)×(1-計算係數)×病假天數
小睿2013年5月入職本市E公司,每月工資為2175元,繳納五險。因生病經醫生診治後,安排於2014年7月手術住院。小睿需向單位請整月病假。小睿想知道,自己今年7月份請的整月病假,單位是如何計發自己的病假工資的?
★兩種計算方法
到今年7月份為止,小睿在E公司的工作時間不滿2年,病假工資按照他本人工資的60%計發。計算如下:
【方法一】
7月份日曆天數為31天,除去雙休日8天,工作日為23天。該月小睿的病假工資為:2175元÷21.75天×60%×23天=1380元。
【方法二】
小睿7月份請整月病假,除去8天雙休日,工作日為23天。從計扣角度來算,小睿7月份病假工資為:2175元-2175元÷21.75天×(1-60%)×23天=1255元。
★選擇適用
以上正算、反算兩種算法,有一定的差別。
勞動者可以依照法律規定,通過職工大會、職工代表大會或者其他形式,就保護自身合法權益與用人單位進行平等協商,將以上兩種方法的任意一種確定為本單位的工資計算方法。單位應當秉承公正、合理的原則,在規章制度中明確統一操作辦法。
企業支付職工疾病休假工資或疾病救濟費不得低於當年本市企業職工最低工資標準的80%(1456元),並且不包括應由職工個人繳交的養老、醫療、失業保險費和住房公積金。
因此,單位支付給小睿的病假工資為每月1456元,並且按規定,此標準(1456元)不包括應由小睿個人繳交的養老、醫療、失業保險費和住房公積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