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網際網路和行動支付的發展下,大家的生活可以說是越來越便捷了,可能是因為太過方便,以至於很多人覺得現在的錢花得太容易了,用手機掃一掃幾百幾千就沒了,花的時候沒感覺,等到錢沒了的時候才開始心疼。
雖然多數人出門只帶一部手機,但還是免不了有要用現金的時候。現在取錢還是非常方便的,如果不想排隊,可以拿著銀行卡去ATM機上存取錢,不過現在有些地方已經取消ATM機了。
如果沒有ATM機,也可以選擇去人工窗口辦理相關業務。不知道你在存取錢的時候,有沒有注意到窗口旁邊都會放一個告示牌,上面寫著「離櫃概不負責」。意圖很明顯,畢竟銀行是和錢打交道的地方,每天來來往往的人很多,如果稍有差錯是很麻煩的。
通常情況下,銀行的工作人員會在查點錢數後再交到儲戶手中,多數儲戶也會習慣性地進行核實,不過也有一些儲戶因為趕時間,或者信任銀行,沒有查看直接放進包裡。
那麼問題來了,如果因為銀行工作人員的失誤導致錢給多了,而正好儲戶沒有查看就走了,多的錢需要還回去嗎?
居住在浙江的秦女士就遇到了這樣的事情,她在人工窗口辦理取錢業務,當時銀行工作人員在清點完錢數後就把錢給了秦女士,秦女士很放心地直接放進包裡走了。事後在銀行工作人員核對金額時,發現少了1600元,一番調查後確定是誤給了秦女士。
隨後銀行便找到了秦女士,並要求她把多給的1600元予以歸還。不過秦女士以「現金當面點清,離櫃概不負責」為由表示拒絕,認為銀行的失誤不應該由自己承擔。
無奈之下,銀行便把秦女士告上了法庭,結果讓很多人沒想到,最後秦女士敗訴了。法院認為「離櫃概不負責」並不屬於法律規定,只是一個起警示作用的通知,反而法律有規定,在沒有合法根據的前提下取得不當利益、造成他人損失的,應該返還。也就是說,如果秦女士不歸還1600元,就屬於違法行為。
又有人會問了,把銀行多給的錢花完了也用還嗎?答案是肯定的,而且要全部歸還,如果執意要佔便宜的話,銀行同樣會起訴你,而且你依舊會敗訴。
機器也會出現故障,何況是人呢?有人認為,偶爾發生這種錯誤也能理解,只要是能說明真實情況,提前預約儲戶,安排好時間去拿回多給錢的就行了。一般情況下,大家還是通情達理的,如果是態度不好,直接要求儲戶把錢送回來,那麼儲戶自然是不願意。
當然了,也有人認為這就是「霸王條款」,如果你去銀行存1000元,銀行員工失誤只存了100元,而你又籤字確認了,當你離開銀行後發現了問題,後果很可能還是需要你自己來承擔,這時候「離櫃概不負責」就有了很大作用。
總而言之,如果銀行錯把500元打成了500萬,儲戶是需要一分不少的把錢退回來的,在接到銀行的聯繫後還執意不還,銀行可以通過法院強制追回,所以想「據為己有」的話還是不要想了。
至於銀行失誤少存了錢的情況,確實很難說清楚了,因為自己已經籤字確認了,為了避免這種情況的發生,儲戶一定要在櫃檯就把錢數核實清楚,不要因為自己的粗心帶來不必要的麻煩。銀行的工作人員也要對自己嚴格要求,一旦犯了錯,不僅自己有麻煩,還會影響銀行的信譽。
本文由新業財經原創出品,未經許可,請勿轉載,違者必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