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4千銀行給4萬 儲戶以「離櫃概不負責」拒歸還

2020-12-25 網易新聞

(原標題:取4千銀行給4萬 儲戶以「離櫃概不負責」拒歸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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寒亭男子王某在銀行取款時,因櫃員趙某粗心大意,誤將取款金額看成了應取款的10倍。事後趙某根據銀行內部規定,先行向銀行返還了該款項,並代替銀行向王某索要。心存僥倖的王某隻退還了1萬元給趙某,堅持剩餘款項只還給銀行,並一再拖延,趙某因此起訴了王某。日前,寒亭區人民法院宣判。

今年34歲的王某是山東濰坊寒亭人。2019年10月18日,王某到寒亭區某銀行分理處辦理取款業務,並在取款憑證上寫明取款金額為4000元。可銀行櫃員趙某粗心大意,並沒有認真核對單據,誤將取款金額看成了40000元,將錢取出支付給王某,多給了36000元。

王某見櫃員取給自己厚厚一沓錢,當時有些發蒙,可還是接過錢,心存僥倖的他沒有當場說明情況,而是逕自離去。

銀行當日對帳發現此事後,立即展開調查,並根據監控視頻畫面,證實趙某給王某的錢,厚度和數量與其取款數額不符。根據銀行內部規定,趙某將王某多支取的36000元先行向銀行償還,該銀行分理處讓趙某代為向王某追要該款項。

事後,趙某給王某打電話說明情況,也發送簡訊確認。王某承認自己確實多提取了錢,可他認為,銀行窗口提示「離櫃概不負責」,自己沒必要主動退錢,只是先返還了1萬元,並承諾後期退還剩餘的錢給趙某。

後來,趙某又找人打電話說明事情的嚴重性,可王某這兩天比較忙,而且對方的話語帶有恐嚇色彩,不願將錢退給趙某,堅持只還給銀行。見王某態度強硬,一再拖延找說辭,趙某將王某起訴至寒亭區人民法院>>

日前,寒亭區人民法院公開審理此案。法院審理後認為,王某在銀行分理處辦理取款業務時,取款憑證上寫明取款4000元,但因趙某工作失誤,實際提取了40000元,王某多提取的36000元已構成不當得利,應向銀行分理處返還。現趙某已先行向分理處返還了36000元,分理處出具證明允許由趙某本人代其向王某追償,故王某應向趙某返還,並支付利息。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總則》第一百二十二條、《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四十二條之規定,判決王某返還趙某不當得利款26000元,並支付利息,而且是按照全國銀行間同業拆借中心公布的貸款市場報價利率計算,案件受理費由被告王某負擔。

此前報導

銀行多給1600元,儲戶以「離櫃概不負責」為由拒絕退還,結局如何

在現實生活當中,我們不難發現生活總是處處充滿規則的。每個人在生活當中都難免與他人打交道,與他進行交易。但是在交易過程中,如果沒有一定的規則規定的話,那麼如果交易雙方發生衝突,就沒有一個很好的解決方式。在涉及金錢的交易總是很敏感的,因此便更需要一個明確的交易規則。不同的交易場所有著不同的交易規則,在銀行櫃檯當中,其交易規則是如此的:離櫃概不負責。這一次,銀行多給1600元,儲戶以「離櫃概不負責」為由拒絕退還,法院判了了。

話題討論:銀行多給1600元,儲戶以「離櫃概不負責」為由拒絕退還,結局如何

隨著網際網路的出現,在時間的流逝下,網際網路技術發展得越來越成熟,如今我們也已經成功進入了網際網路時代。而在網際網路的催生下,我們迎來了一種全新的支付方式,那就是行動支付。在如今的時代,已經沒有人再對這種支付方式感到陌生了。行動支付讓我們一改傳統的現金支付方式,只需要依靠一步小小的智慧型手機就能夠滿足我們日常的交易支付需求,給我們的生活帶來了非常多的好處。

但是它也有些一定的不足之處,正是因為它的過於便利而導致我們花錢太快,不像以前花現金一樣,在還錢的時候有一種特別真實的心痛的感覺。以至於人們在消費的時候,錢總是不知不覺的沒了,花掉幾百塊甚至幾千塊錢就是幾秒鐘的事情。等到大家發現餘額裡的數字急劇減少才開始後知後覺,為自己花錢大手大腳的行為感到心疼。

雖說行動支付的確非常方便,日常出行我們也只需要帶一部小小的手機就可以了,但其實還是有那麼一些難免用到現金的時候。這種時候大多數人首先會選擇的第一種方法應該就是拿著銀行卡附近路邊的ATM機取錢,非常方便,基本上也不需要怎麼排隊。但是隨著時間的發展,網上銀行、手機銀行等軟體的出現,ATM機也慢慢的有所減少,有些地區甚至已經取消ATM機了。如果到了需要用到現金的時候,那就非常不便了。

這種時刻大家就會選擇另一種方式去取現金,那就是去各大銀行的業務廳人口窗口那裡進行相關業務的辦理。在行動支付還沒有盛行之前,各大銀行的人工窗口面前可以說是門庭若市,相信不少小夥伴也去過銀行櫃檯那裡取錢或者存錢。不知道大家有沒有發現,幾乎在銀行的每個人工窗口旁邊都會放置一個明顯的告示牌,上面清楚地寫著「離櫃概不負責」這句表示。

顧名思義,客服的業務辦理要在櫃檯前辦理完畢,離開櫃檯後如果出現問題,那麼銀行將不負責任,由客戶自行承擔。其實銀行這麼做的原因也可以理解,畢竟每天去銀行辦理業務的人是非常多的,人多眼雜,金錢又是很敏感的東西,如果一旦出了差錯,那麼事情解決起來將非常麻煩。

而在一般情況下,儲戶在辦理取票業務的時候,都會由銀行的專業工作人員進行錢數清點,確認沒問題之後再交給客戶。一般來說儲戶應該再次清點核實,確認沒問題以後再離開,但是總有些儲戶因為著急趕時間,再加上對銀行的信任,因此沒有再次清點核實就匆匆拿錢離開了。那麼這就很容易出現一個問題,假如銀行因為工作人員的失誤而導致給用戶的錢拿多了,而儲戶也因為沒有清點核實,就急匆匆把錢拿走離開了。那麼儲戶需要將多餘的錢還回去嗎?

現實的生活當中的例子來了,居住在浙江省的一位秦女士就遇到了這樣的問題。有一次秦女士去銀行的人工窗口取錢的時候,由於銀行工作人員的疏忽,在清點以後還是給這位群女士多取了1600塊錢,而秦女士也沒有多想,拿了錢放進包裡就直接走了。而在銀行工作人員對資金的金額進行核對的時候,卻發現銀行帳戶少了1600塊錢。經過調查才發現是工作人員誤給了秦女士啦,之後銀行的相關工作人員便聯繫上了秦女士,並且要求她將不屬於她的1600塊錢還給銀行。但是秦女士拒絕了,她以銀行櫃檯窗口的「現金當面點清,離櫃概不負責」為理,她並不認為自己需要為銀行的失誤買單。

沒有辦法,銀行只能提起訴訟,將秦女士告上了法庭,而事情的結果是以秦女士的敗訴結束。法院給的說法是「離櫃概不負責」這句話並不屬於法律規定範圍,它起到的作用僅僅只有警示而已。相反之下,我國的相關法律規定如果他人在沒有合理根據的條件下取得了不當利益,使他人造成損失,利益應該返還。這也就代表著如果秦女士不將1600塊錢還給銀行,那麼她將觸犯法律規定,屬於違法行為。

那麼大家就有了另外一個疑問:如果已經將銀行多給的錢用掉了,那麼錢還需要返還嗎?這個答案同樣也是肯定的。不管你有沒有將錢花掉,你都需要全數將銀行多給的錢進行歸還。因此而與銀行法庭相見的話,最終的結果也會是儲戶敗訴。沒有絕對完美的機器,也沒有十全十美的人。機器總會有出現故障的時候,人也總會有犯錯誤的時候。其實銀行工作人員偶爾出現這種錯誤,我們也應該給予理解。這種情況一般只要工作人員以友好的態度,給用戶致歉並說明理由,一般儲戶也是可以理解的。但如果銀行態度刻板堅硬的話,那麼很多儲戶也會感到不爽。

也有人質疑這是一條霸王條款。假設儲戶去銀行存1000塊,而由於工作人員的失誤而導致儲戶帳戶裡只存了100塊,儲戶剛好粗心大意,沒有確認清楚就直接籤名確認,那麼就算是後續發現問題了,最終的損失很大概率也只能由儲戶自己來承擔。對於這些問題,大家是怎麼想的呢?但其實銀行工作人員出現失誤的機率還是非常小的。但為了以防萬一,小編還是建議大家去櫃檯存錢或取錢的時候,一定要仔細確認清楚,減少後續的各種不必要的麻煩。

來源:瀟湘晨報、濰坊新聞網

銀行錯將4千取成4萬 客戶不願還

本文來源:瀟湘晨報 責任編輯:化成雨_NBJ111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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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離櫃概不負責,銀行失誤多給1600萬,儲戶拒不歸還,法院怎麼判?
    而對於普通人來說,由於自身沒有太多的理財知識,為了能夠保證本金的安全,大都更喜歡將錢存進銀行,畢竟,這樣做不僅較為安全,還可以獲得一定的利息。大家在去銀行辦理業務時,不知道有沒有看到過這樣的標語:現金當面點清,離櫃概不負責。
  • 離櫃概不負責是霸王條款嗎?銀行多打2000元,拒不歸還會怎麼樣?
    放在銀行的錢是受到保護的,但錢一旦離開銀行,就不管了,所以,才有了「離櫃概不負責」這一提示語,在銀行的每個櫃檯都有。簡單理解就是你取了錢,要在櫃檯點清楚,一旦離開走出銀行,就不負責了。然而,很多網友認為「離櫃概不負責」是霸王條款,本來是善意的提醒儲戶點清,為什麼成為了霸王條款?
  • 銀行把5000打成50000,儲戶要歸還嗎?不是「離櫃概不負責」嗎?
    當然偶爾還是不可避免會出現使用現金的情況,銀行的現金業務櫃檯一直都開放,就足以證明市場還是有著需求的。不知道大家去銀行存錢的時候,會不會發現銀行的櫃檯上會有兩行字,就是「現金當面點清,離櫃概不負責」。如果你去銀行,櫃員給你的錢比你想取的少,但你當時沒有注意到,那麼如果你離開後發現造成了損失,其實這個損失是由你自己承擔的。其實按道理來說,銀行的工作人員都很專業,幾乎不會出現這個問題。
  • 離櫃概不負責:銀行誤給儲戶1500元,儲戶拒絕歸還,法院怎麼判?
    我們大家在去銀行櫃檯辦理業務的時候,經常會看到銀行的櫃檯旁邊豎著一個小告示牌,上面寫著「離櫃概不負責」的警示語。這個告示牌的意思是,當儲戶從人工窗口取錢的時候,要仔細核對取錢的金額,在確認準確無誤後方能離開。
  • 銀行櫃員錯將4千取成4萬,客戶不肯歸還,稱「離櫃概不負責」
    事發當時,王某去銀行取錢,取款憑證上寫著4000元,可是小趙沒有看仔細,一下給王某支付了4萬元整。 四千元和四萬元的厚度差別非常大。按理說王蒙自己要取多少錢,心裡非常清楚,應該第一時間指出小趙的錯誤,歸還多給的錢。 但是,王某面對著紅彤彤的鈔票,心存僥倖,直接接過了4萬元揚長而去。
  • 銀行多給1600元,儲戶以「離櫃概不負責」為由拒絕退還,法院判了
    不知道你在存取錢的時候,有沒有注意到窗口旁邊都會放一個告示牌,上面寫著「離櫃概不負責」。意圖很明顯,畢竟銀行是和錢打交道的地方,每天來來往往的人很多,如果稍有差錯是很麻煩的。通常情況下,銀行的工作人員會在查點錢數後再交到儲戶手中,多數儲戶也會習慣性地進行核實,不過也有一些儲戶因為趕時間,或者信任銀行,沒有查看直接放進包裡。
  • 去銀行取錢,銀行多給1600元,以離櫃概不負責為由,不退可行嗎?
    銀行有霸王條款「離櫃概不負責」,這個離櫃概不負責只是對銀行的利益保障,但不保障客戶的利益,所以希望大家要明白這個道理。比如去銀行取錢的時候,銀行少給儲戶1600元的話,如果儲戶在櫃檯沒有當場點清楚金額,銀行會一句離櫃概不負責,這1600元儲戶自己吃啞巴虧了。出現這種情況,即使客戶把銀行告上法庭,要求銀行賠付這1600元,相信很大概率也會敗訴的。
  • 離櫃概不負責:銀行誤給儲戶1600元,儲戶要是不退,法院怎麼判?
    常去銀行辦業務的朋友都知道,銀行的櫃面上標有「當面點清,離櫃概不負責」的話語,這是什麼意識?是客戶必須當面點清楚自己手中的錢,假如沒有點好就離開,之後再發現少了錢的情況,銀行並不會買單。秦女士最近就遭遇了類似的事情,銀行誤多給儲戶1600元,結果儲戶拒絕退還,因為「離櫃概不負責」,這種事情法院會怎麼判?秦女士認為這多出來的1600元自己不需要償還,畢竟銀行少給了儲戶錢,事後都不認帳,當時自己也是拿了錢走人,照理說也不用為對方的過錯買單。銀行方面認為秦女士這樣的行為就是在佔小便宜,於是雙方對峙公堂。
  • 「離櫃概不負責」只是單向?銀行錯將4千取成4萬,銀行給少了該怎麼辦?
    在2020年12月23日,根據北青網報導,趙某是山東省某銀行分理處的職工,在2019年10月18日,趙某為黨先生辦理取款業務時,誤將4000元取成了40000元,那麼對於銀行自身的失誤,黨先生是否可以將多餘的錢據為己有呢?
  • 銀行多給1000元,儲戶以「離櫃概不負責」拒絕退還,結果會如何?
    銀行多給1000元,儲戶以「離櫃概不負責」拒絕退還,結果會如何?推薦語:在中國,很多人都有存錢的習慣,不過隨著投資理財相關知識的普及,很多人往往都會用閒錢購買一些理財產品,這樣收益會高很多,但與此同時自然也會伴隨著一些風險。
  • 如果銀行多給了錢,儲戶以「離櫃概不負責」拒退,結果會怎樣?
    而相信不少人在前往銀行網點辦理業務時,都會在銀行櫃檯上看到寫著「現金當面清點,離櫃概不負責」標語的牌子。 因為這一標語的警示,很多人在銀行辦理業務的時候會對交易的金額仔細清點,直到確定無誤後才會完成交易。但也有些人因為繁忙等原因而不去清點,進而會引發各種糾紛。
  • 離櫃概不負責!銀行多給女子1600,要求返還時被拒,法院這樣判
    不知道大家有沒有注意,在到銀行的櫃檯辦理業務時,總是會看到工作人員擺出一個牌子,上面寫有「現金當面點清,離櫃概不負責」幾個字,而且會擺在最顯眼的位置,時刻提醒前來來存錢和取錢的儲戶要點清數目,確保沒有差錯,如果數目不不對,離開櫃檯後,銀行是不負責的。
  • 如果銀行多給了錢,儲戶以「離櫃概不負責」拒退,法院會怎麼判?
    而相信不少人在前往銀行網點辦理業務時,都會在銀行櫃檯上看到寫著「現金當面清點,離櫃概不負責」標語的牌子。因為這一標語的警示,很多人在銀行辦理業務的時候會對交易的金額仔細清點,直到確定無誤後才會完成交易。但也有些人因為繁忙等原因而不去清點,進而會引發各種糾紛。
  • 「離櫃概不負責」!那如果是銀行失誤多給了錢,儲戶要不要負責?
    如果你要取錢的話,銀行服務人員會清點錢數,在從小窗口遞給你進行清點。在銀行櫃檯上,幾乎總是有一個牌子,上面寫著「現金當面點清,離櫃概不負責」。這一標語得到了全國的普遍認可。然而,對於這則標語鬧出的事情,卻依然層出不窮。
  • 離櫃概不負責!銀行失誤多付1600元,儲戶拒絕償還,誰更有理?
    已對「現金當面點清,離櫃概不負責」的口號提起訴訟。秦女士在櫃檯辦理取款業務。取款後,她離開了,出於對銀行的信任,沒有當場檢查。然而,當銀行進行對帳時,發現多付了1600元。發現錯誤後,銀行立即聯繫秦女士,要求她退還額外的1600元。秦女士拒絕了銀行的要求,理由是她離開櫃檯就不再負責了。那麼錢到底怎麼樣?雙方都認為他們是正當的,所以他們終於上了法庭。
  • 離櫃概不負責:銀行多給1500元,客戶拒絕歸還,法院怎麼判?
    推薦語:當大家去銀行辦理業務的時候,總會在櫃檯上看到這樣幾個字"離櫃概不負責"。意思是如果用戶到窗口辦理業務,一定要仔細核對錢的數額,如果你在離櫃後才發現問題,那麼銀行方面是不用負責的。那麼如果出現銀行誤給用戶1500元,而且後者還拒絕歸還,那麼最終法院將怎麼判決呢?
  • 銀行多給錢,客戶稱「離櫃概不負責」拒絕歸還,法院卻這樣判!
    雖然現在出門很少會攜帶大量現金,一般都是使用各種第三方支付方式,但是銀行的作用還是不可替代的,而且很多業務也只能到銀行才能辦理,但是在銀行大廳隨處都能看到一張標語上面寫著:現金當面點清,離櫃概不負責。其實這也是為了保障銀行和客戶雙方的利益,以免之後扯皮說不清。
  • 銀行多給1600元,被女子以離櫃概不負責為由拒絕,最後法院判了
    估計很多人到銀行櫃檯辦理業務,比如存取錢的時候,都看到櫃檯上放著一個標誌,標誌的內容很簡單,只有一句話,這句話就是現金當面點清,離櫃概不負責。估計很多人對這話都不陌生。所以很多人在存錢或者取錢的時候,都會一遍又一遍地在櫃檯前清點清楚,唯恐少了一張或者多了一張。
  • 憑藉「離櫃概不負責」,她拒絕退還多給的錢,如今審判結果出來了
    但不知道大家有沒有注意到這樣一句話,那就是「離櫃概不負責」,對於很多儲戶而言,可能並不是很在意這樣的一句話。很多人在銀行窗口辦理業務的時候,比如在櫃檯取款,工作人員在核對之後,就會將錢交到儲戶的手上,但有些儲戶在拿到錢之後,並不會核對錢數,可能是非常信任銀行的工作人員。
  • 銀行多給女子1600元,以離櫃概不負責為由拒絕還款,法院這樣判
    相信很多人都注意到了,當我們去銀行櫃檯辦理業務時,總會看到一個牌子,上面寫著「現金當面清點,離櫃概不負責」。而且,還將被放在最顯眼的位置,提醒前來存取款的客戶,確保沒有差錯。如果金額不正確,離開櫃檯後,銀行也是不會負責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