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在日常生活中經常會聽到小產權房這個名詞,此類房子一般建在農村的集體土地是,並沒有繳納土地出讓金等費用,其產權證是由鄉政府或者村政府來頒發,不同於商品房,小產權房一般是不能進行買賣的,購買小產權房也很容易產生糾紛,那麼小產權房是什麼意思,有什麼風險?下面小編為大家介紹一下,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一、小產權房是什麼意思
中國實行二元制土地所有權結構,即國有土地所有制和集體土地所有制。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的規定,農村宅基地屬集體所有,村民對宅基地只享有使用權,農民將房屋賣給城市居民的買賣行為不受到法律的認可與保護,即不能辦理土地使用證、房產證、契稅證等合法手續。因此,小產權房不能向非本集體成員的第三人轉讓或出售,只能在集體成員內部轉讓、置換。
國家發產權證的叫大產權房,國家不發產權證的叫小產權房。大、小產權房的爭議不在房屋所有權,而是土地使用權。對小產權的解釋主要有3種:
1、是針對發展商的產權而言,將發展商的產權叫大產權,購房人的產權叫小產權,這種叫法是因為購房人的產權是由發展商一個產權分割來的。
2、是按房屋再轉讓時是否需要繳納土地出讓金來區分的,不用再繳土地出讓金的叫大產權,要補繳土地出讓金的叫小產權。按這種解釋普通商品房就是大產權房,經濟適用房就是小產權房。
3、是按產權證的發證機關來區分的,國家發產權證的叫大產權,國家不發產權證的,由鄉鎮政府發證書的叫小產權,又被稱為鄉產權,鄉產權並不構成真正法律意義上的產權。前兩個解釋的小產權是合法的,只要交足購房款,或轉讓時補繳土地出讓金即可自由買賣,其法律規定較為明確。而第三個解釋的小產權的法律屬性存在較大爭議,拿不到真正法律意義上的產權證。
二、小產權房有什麼風險
1、沒有房產證
這類住房是建在集體土地上的,不允許對外銷售,沒有法律保證。也就是說,購買這樣的房子拿不到國家發給的產權證。這是由國家的法律和土地的使用性質所決定的。
2、拆遷難補償
除了不能辦理房產證外,那些便宜房實際上屬於在政府規定範圍以外的違章建築,如果和國家的規劃相衝突,還很有可能被拆除,而且業主也不會得到拆遷安置補償。
3、質量難保證
房屋質量沒人監督,一些開發商為賺錢會偷工減料,存在安全隱患。這類房屋一般由土地所在村開發,除了房屋質量和房屋售後保修難以保證以外,入住後的物業管理也極容易出現問題。
4、配套不完善
這些房子幾乎都沒有暖氣、天然氣等配套設施。而且將來一旦出現糾紛,可能連水電都沒有。
5、遺贈也麻煩
由於缺乏產權,未來在遺產繼承時也會遇到許多麻煩。借新農村建設、舊村改造名義,是小產權房目前普遍的運作模式,具有打擦邊球的性質。
三、小產權房拆除如何補償
根據現有《城市房屋拆遷管理條例》的規定,拆遷補償方式包括貨幣補償、房屋產權調換以及二者的結合。補償方式可以完全交給被拆遷房屋的所有權人進行選擇,這裡面體現的僅僅是權利人對財產權實現的選擇權,從這個角度來講,可以賦予小產權房所有權人別無二致的補償方式選擇權。
對於小產權房的拆遷補償標準,應當實行公平補償原則,區分房屋用途是住宅用途還是商業用途,參照交易價格、周邊國有土地上商品房市場價格,以市場比較法確定相應的補償標準。
一方面應該根據其市場價和區位差價,採用城市房屋拆遷估價辦法計算總體補償範圍;
另一方面應當考慮土地出讓金和相關房產稅費的繳納不完全情況,參考當地農民住宅拆遷辦法,對其補償範圍請求予以一定限制,將地上物補償款、搬遷費用、區位補償款、土地補償款中的某幾項分給小產權房所有權人,剩餘項分給售房農民。
以上就是小編為大家整理介紹的關於小產權房是什麼意思,有什麼風險等相關法律知識。通過文中可知,國家不發產權證的叫小產權房,小產權房沒有房產證,一般不允許對外出售,遇到拆遷的時候,因為存在違建的問題,因此很難得到補償,其配套和質量也難得到保障。如果您還有其他的法律問題,歡迎諮詢,我們會有專業的律師為您提供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