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子講:「絕聖棄智,民利百倍;絕仁棄義,民復孝慈;絕導棄利,盜賊無有。」看到這段經文,我其實是似懂非懂的。我也聽說過莊子講過更有激進的說法:」聖人不死,大盜不止。「 我更是感覺不能理解。直到我讀到莊子《胠篋篇》,對這些命題有了更深刻地理解。
莊子是如何論述這些道理呢?他講到,人們為了防備開箱、撬櫃,掏兜的小偷小摸,往往採取加固、加鎖,繩索捆緊繩索的辦法,這些都大家公認為聰明的做法。可是要遇到大盜,他就要扛起箱子、搬起柜子、拎走布袋,還擔心你加固的不牢,鎖頭不結實、繩子捆得不緊呢。這不就是世俗所講的聰明不過是替大盜保存財物嗎?
莊子又講到,所謂的聖人也不過是為大盜作守護罷了。為什麼呢?他舉齊國為例子。以前的齊國鄰裡相望,雞犬相聞,天下太平,百姓莫不安居樂業。可是田成子殺了齊君盜取了齊國政權後,不也將聖人的法規制度一同竊取了去。雖然人們都譴責他弒君篡逆,但是小國卻不敢當面非議他,大國也不敢討伐他,他的地位比堯舜都穩固。這不就是聖智的法度保護了大盜的身家性命嗎?
莊子還講到,那些大盜如果不懂聖人之法,那他們就不能做成大盜。大盜揣測室內的有何種值錢的寶貝,這也叫聖明。能預知行動能否成功,這也叫智慧。行竊時誰能爭先入室,這也叫勇敢。後退時誰能主動斷後,這也叫義氣。分贓平均,這也叫仁愛。沒有這五種品質做保障,能做成大盜那是絕對不可能的。這不就是聖人的法度只不過是大盜的守護嗎?
雖然聖人的法度也能為善良的人們服務,可是天下善良的人少而不善良的人多,所以聖人利天下的作用要少於害天下的作用。於是,莊子得出結論說:聖人生而大盜起。那麼只有打倒聖人,放逐盜賊,天下才能獲得太平。這就是那個著名的論斷:聖人不死,大盜不止。
重用聖人,其初終是為了治理天下,但其結果卻是大利於強盜的。聖人為了公平而製造了鬥斛,但大盜卻連同鬥斛一同盜去。聖人製造符契印章以取信,而大盜卻盡數盜走。聖人宣講仁義,宣稱以端正社會風氣,但大盜卻連同仁義也一併盜取。不信,你看,哪個諸侯門前不打著仁義的招牌呢?
那些小偷小摸都被斬殺,而那些盜取國家的大盜卻都做成了諸侯。越是做大盜越是有高官厚祿的賞賜,哪個還能禁止得了大盜的存在?莊子講,這一切一切的根源,都是聖人的過錯。所以莊子講:聖人不死,大盜不止。
這些文字讀來,的確可以被莊子的睿智說服。我們現在的問題是,老子所講的」絕聖棄智,民利百倍「,是否與莊子的上述意見一致呢?我的一點意見如下:
我認為「絕聖棄智」不是講消滅聖賢和智者,而是講不以聖為聖,不以賢為賢。也就是不要對百姓作賢和愚、智和不肖的人為分別。人在自然稟賦上有著天然的差異,有的人天生大力,有的人則天生柔弱;有的人天性聰慧,有的人則天性愚笨。這是自然之理所形成的必然現象。如果以賢為賢,以智為智,就意味著統治者將那些資稟優異的人士選拔出來,或是因為他們大力,或是因為他們智商高,而委以重任,並分配權力和財富,以此來輔助君王治理社會。
可是這樣,那些天性柔弱,天資愚鈍的百姓便無法獲得這些待遇,他們便成為沒有社會權力的階層。社會集團便因此分裂為統治與被統治,有產與無產兩個樸互對立階層,從而形成了社會中高貴與低賤,貧窮與富裕,有權與無權的分立。有對立就必然會有鬥爭,這樣就激化了社會矛盾,破壞了社會團結。這一切都是由於有賢有聖的原因。
反之,如果不君王以賢為賢,不以聖為聖,不以百姓的自然稟賦有差異而區別看待,沒有人因天資優異而被重用,也沒有人因資稟不足而被遺棄。如此,天下百姓渾然為一,沒有賢愚、智不肖的人為區別。人與人之間的社會地位絕對平等,天下因此而實現了大同。在這樣的社環境下,稟賦好的不會自驕,資稟差不會自卑,也不會去爭做聖賢,如此天下就可以進入大同了。所以,「絕聖棄智,民利百倍」講得其實就是「不尚賢,則民不爭」。
所以,我認為老子思想與莊子思想是有一定區別的。但是莊子的論述無疑會為老子的論斷增加了新義。
【主要參考書目】
《老子譯註》 高亨
《老子》 李存山 註譯
《莊子》 孫通海 譯註